女子5年4次要離婚 法院為啥不判離?事件詳情始末曝光!
寧順花稱,陳定華的第一次家暴,發生在婚后的第三個月。此后,陳定華多次向寧順花悔恨認錯,甚至當著她姐姐的面下跪、痛哭流涕。每一次寧順花都以為他是“真心悔改”,但換來的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等待她的只有陳定華的變本加厲。寧順花說,自己第一次在電話里跟陳定華提離婚時,他還在賭場上游蕩。
寧順花5年4次起訴離婚,卻被以“沒有確切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完全破裂”為由駁回。關于離婚起訴案件中“夫妻雙方感情未破裂”的爭議,近幾年不止一次出現在公眾視野中。
遭遇家暴、父親被打、弟弟遭威脅、代理律師被砸車……這就是湖南省衡陽縣“80后”女子寧順花在婚姻當中的遭遇。
據上游新聞報道,從2016年12月以來,寧順花因無法忍受丈夫陳定華常年家暴、沉迷賭博、暴力威脅自己家人等行為,先后四次選擇訴訟離婚,但最終都被法院駁回。
該事件迅速在網絡上發酵,諸多細節引發熱議。
2019年,同一位審判長先是做出了“沒有確切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完全破裂”的判決,緊接著卻又兩次下達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陳定華對寧順花實施家暴,禁止他騷擾、跟蹤、接觸寧順花及相關近親屬。
2020年3月,寧順花第五次訴訟離婚,陳定華的態度讓人不寒而栗:“(我)不可能同意離婚,寧順花的幸福只能由我給。法院一旦判離,將會出事情,(我)會‘報復’、‘搭上人命’。”

·寧順花收到的威脅短信。圖片來源:上游新聞。
關于這場婚姻,寧順花的失望之情溢于言表。她在接受采訪時說:“這幾年像是噩夢一樣,對我傷害太大了。”
寧順花的“妥協”
寧順花說,自己與陳定華經媒人介紹,相識于2015年。那時她對愛情與婚姻還擁有美好的憧憬。
彼時,寧順花在廣東打工。過年回家時看到父母為她的婚事著急,她也因此心中充滿壓力。因為姐姐們都嫁到了外地,她便想嫁得離家近一些。此時,恰好有媒人將與她家同村不同組的陳定華介紹了過來。
據寧順花回憶,兩人第一次見面“沒啥特別”,陳定華給她發紅包,但她并沒有收。“因為我們那兒的風俗是,收了見面禮就等于這事兒差不多定下來了,我不想這么早定。”
見面結束后,寧順花回到廣東繼續打工。然而,陳定華、陳定華父母和她的父母開始了“連環催婚”。最后,寧順花沒有頂住這般“轟炸”,對這段婚姻點了頭。日后接受媒體采訪時,她將此形容為“動搖”與“妥協”。
接受紅星新聞采訪時,她說:“剛開始聽說他跟別人在一個公司里面,投了一點錢謀了個職位。當時我就想著,也許過不了什么榮華富貴(的生活),但平平淡淡過日子,應該也挺好的。再加上自己當時年齡二十七八,也著急。”
不過,在陳定華口中,兩人的相識還有另外一個版本:“我與寧順花是2007年在火車上認識的,我追了她9年,2015年年底(她)才同意。”
2016年6月15日,兩人急匆匆跨入了婚姻殿堂,連婚禮都沒辦。接下來的日子,用寧順花的話說,“結婚之后,他就暴露本性了”。
在寧順花看來,陳定華口中的“投錢謀了個職位”就是個騙局,甚至連當初的媒人都是陳定華的“幫兇”。陳定華真正的身份是“無業游民”,整日靠放高利貸、賭博過活。賭博時他會“出老千”,輸錢后還會非常暴躁。兩人婚后的生活爭吵不斷,一地雞毛。
寧順花稱,陳定華的第一次家暴,發生在婚后的第三個月。
她對中國新聞周刊回憶道:“當時他在外面賭博收錢,一直到晚上很晚才回來。我問他怎么這么晚才回來,他被問得不高興,我再問了兩句,他就和我發火,我們倆就開始對吵。后面他覺得控制不了我,就動手了。”
此后,陳定華多次向寧順花悔恨認錯,甚至當著她姐姐的面下跪、痛哭流涕。每一次寧順花都以為他是“真心悔改”,但換來的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等待她的只有陳定華的變本加厲。
寧順花說,自己第一次在電話里跟陳定華提離婚時,他還在賭場上游蕩。
“我只是想離婚”
寧順花第一次向法院起訴離婚是在結婚半年后。
此前,寧順花本在準備補上此前兩人沒辦的婚禮,但偶然間,她發現此前承諾“再也不賭”的丈夫依然每日沉迷于賭桌。那一瞬間她意識到,丈夫“發過的誓、做過的保證根本沒用,一次次觸犯了底線,還總是恐嚇人”。
2016年12月2日,寧順花第一次向衡陽縣法院起訴離婚,理由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巧合的是,3天后,陳定華因兩次參與賭博,被衡陽縣公安局處以罰款1500元,行政拘留12日。
陳定華稱,那次拘留結束后,為挽回婚姻,“(我)曾寫了100份承諾書,交給同村村民,每家每戶都發了”。
陳定華還表示,自己結婚后“只打過一次牌,后來就沒賭過了”,曾給了寧順花30多萬元搞裝修、38萬元做生意,又花10多萬元給她買鉆戒,如今寧順花“不認賬”。
2016年12月27日,衡陽縣法院駁回寧順花的訴訟請求。理由是:原告提出離婚,但未向法院提供確鑿可信的證據證實夫妻感情已破裂,其夫妻感情并不符合《婚姻法》規定的法定離婚條件。
關于這個判罰,寧順花的前代理律師王霆(化名)告訴《環球人物》記者:“其實法院的第一個判決是可以理解的,起訴離婚時提交的證據需要充分證明雙方感情破裂到無法挽回的地步。而且當時陳定華還未對寧順花施暴。”
2017年7月13日,寧順花再次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衡陽縣法院起訴離婚,但半年后,衡陽縣法院再次以“證據不足(證明感情破裂)”的理由駁回了起訴。
此次起訴中,陳定華提交了幾份證據,讓法院認為“雙方感情并未破裂”。第一份是寧順花在2017年中給陳定華發送的消息,里面有一些“我想你”之類的話;第二個則8月7日至9日雙方的開房記錄。
對于這個結果,寧順花并不認可。她表示,開房記錄是陳定華拿著自己“另一張身份證”偽造的。“我倆在同年7月24日因事都被拘留了,相當于我們倆從派出所出來就去開房了,這可能嗎?”
此后,寧順花又在2018年10月22日和2019年3月26日向衡陽縣法院起訴離婚,但均被駁回。在此期間,陳定華的暴力行為愈演愈烈,寧順花的父親、弟弟和代理律師都被波及。
2017年7月14日,雙方曾因財產分割問題出現爭執;次日,陳定華去岳父家尋找妻子時沒有找到,便將自己的岳父暴打至左眼紅腫受傷。2018年10月,陳定華找到了寧順花的弟弟,威脅道:“(如果離婚)就報復、殺人。”
對此,陳定華則表示,自己與寧順花家人是“互毆”,“對方也先動手過”。

·寧順花父親寧明忠被陳定華毆打致左眼紅腫。圖片來源:上游新聞。
某次庭審結束后,陳定華還曾找過王霆律師的麻煩。
王霆對《環球人物》記者回憶道:“當時,陳定華以為寧順花在我的車上,于是帶眾人直接在馬路上攔下了我的車。但是他并沒找到寧順花,非常生氣,就把我的車砸了。”談及此事,王霆非常無奈:“對方似乎知道法律界限在哪兒,最后被拘留了幾日、賠了我一些錢就放了。”
2019年12月,陳定華在法庭上公然宣稱,“判了離婚就沒完,要殺人報復社會”。庭審結束后,寧順花感到了害怕,提前離開法院,但最終還是被陳定華追上,然后被他“拖下車進行毆打”。陳定華則辯稱:我想把事情說清楚,但寧順花不給機會,我追上去拽了她頭發,打了她。除此之外,我并沒有打過她。
“給我一千萬我也不要離婚。除了寧順花,我沒想過要跟任何人結婚生子,我把這個看得很重,一旦離婚了,我也不知道要去做什么。”陳定華對澎湃新聞說,“我估計我也好不了了,我心里感覺已經殘疾了。”
接受紅星新聞采訪時,寧順花說:“因為男方放話說報復社會,最后法院為了保障家庭和諧、社會穩定,再次駁回了離婚請求,說不離婚更適宜。”
感情未破裂之迷局
輿論發酵后,4月15日,衡陽縣法院就寧順花離婚案發布了公告:
(針對寧順花前幾次起訴離婚)我院均依法開庭進行了審理,并邀請了婦聯干部、心理專家參與審理。期間,陳定華多次向寧順花表示認錯改錯,以求諒解。寧順花也通過短信等方式向被告表示愿意給其時間和機會。從寧順花第一次起訴至今的5年間,陳定華自始至終請求和好的意愿非常強烈。2020年6月,我院承辦法官與婦聯干部一起到雙方戶籍所在村及鄉鎮走訪,聽取了雙方親友及村鎮干部的意見。綜合考慮全案客觀情況,依法駁回了原告離婚的訴請。
公告的發布引發了更多網友的關注,尤其是“陳定華請求和好的意愿非常強烈”一句,在網上引起熱烈討論。
關于“夫妻雙方感情未破裂”的爭議,近幾年不止一次出現在公眾視野。最著名的一次,正是李國慶與俞渝的離婚“謎案”。
當時,不愿離婚的俞渝也曾向法庭提交“一起旅游的證明,(李國慶)送的玫瑰花”等證據來證明夫妻雙方“感情并未破裂”,但離婚意愿強烈的李國慶在接受采訪時質疑道:“我真惡心,怎么叫沒破裂?”

李國慶吐槽自己的離婚案。
回歸本案。
值得注意的是,寧順花第三次起訴離婚時,衡陽縣法院的審判長先以“沒有確切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完全破裂”為由駁回了起訴離婚,后又下達了兩次人身安全保護令。
一邊說“不能證明夫妻感情破裂”,一邊又下達人身安全保護令,這難免讓網友們覺得自相矛盾。
針對此問題,王霆律師解釋說:“其實此事在法律上并不自相矛盾,駁回起訴離婚是因為證據問題,而下達人身安全保護令則是為了在申請人被侵害前施行保護,當時情況只能說明陳定華‘有可能’對寧順花實施暴力。”
而關于女方對于法院”為了保障家庭和諧、社會穩定“才駁回了起訴離婚這一說法,王霆沒有給出明確看法,只是強調”法院有自己的判決標準,具體原因我也不清楚。“
根據衡陽縣法院發布的公告,寧順花已經于2020年3月3日第5次起訴離婚。衡陽縣法院表示:“我院已協調相關部門對當前和判決之后的相關工作作出了相應的安排。待舉證期限屆滿后,我院將擇期開庭審理此案,后續處理情況將進一步通報。”
《環球人物》記者聯系了衡陽縣法院內部知情人士。但此人并未多說,只是強調了一句:“目前整個衡陽縣法院上上下下壓力都很大。”
原標題:女子5年4次訴離婚被駁回迷局:被家暴、受威脅,法院為啥不判離?
值班主任:田艷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