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藥自殺未果導致肝功能衰竭,女子起訴藥店進行索賠!法院這樣判
作者 :王詩怡 2021-04-30 15:36:12 圍觀 : 次 評論
吳女士因想輕生,在藥店購買了一瓶100片的精神類藥物,并回家一次性服下。送醫搶救后,吳女士雖然保住了性命,但身體還是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損害。隨后,吳女士將藥店訴至法院,要求藥店賠償其醫療費、交通費、護理費等3萬余元。

記者4月28日獲悉,北京西城法院經審理,駁回了吳女士的全部訴求。
2019年12月一天,吳女士到某藥店購買了一瓶100片的精神類藥物。回家后,將整瓶藥物一次性服下,好在被及時發現,送至醫院搶救保住了性命。
但由于吳女士超量服用藥物,身體還是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損害。出院后,吳女士將該藥店訴至北京西城法院,認為身體傷害系藥店違規售賣藥物所致,要求藥店賠償其醫療費、交通費、護理費等3萬余元。
庭審中,吳女士自認在購買藥物之前曾和家人爭吵,情緒低落,有輕生念頭,于是到藥店購買該精神類藥物。但是該精神類藥物是處方藥,藥店在沒有處方的情況下出售給了吳女士,于是導致了后續服藥自殺未果的事情。
藥店辯稱,吳女士自殺未果,人身損害也是因為其不當服藥所致,不能就此判定藥店應當承擔責任。
北京西城法院法院認為,吳女士一次服用100片藥品,遠超推薦劑量,本人亦自認追求自殺的后果。雖然某藥店在藥品銷售過程中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但與吳女士妄圖以服藥自殺故意造成損害后果的行為,并無法律層面的因果關系。因此,某藥店對吳女士的身體損害不須承擔賠償責任,法院判決駁回了吳女士的全部訴訟請求。
原標題:服藥自殺未果導致肝功能衰竭,女子起訴藥店進行索賠!法院這樣判
值班主任:顏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