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清楚 證據充分!湖南女法官遇害案:被告人被判死刑
19日上午,備受關注的湖南女法官遇害案一審宣判。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向慧故意殺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案進行公開宣判,認定被告人向慧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決被告人向慧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38781.5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向慧為達到案件勝訴目的,多次請求被害人周春梅(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與向慧系同鄉和校友)向辦案法官打招呼,均被拒絕,遂心生怨恨,起意報復。2021年1月4日,向慧為方便接近周春梅并伺機報復,應聘為周春梅居住小區的保潔員。1月12日上午7時許,向慧發現周春梅從小區電梯間進入車庫,即上前將其撲倒在地,用隨身攜帶的單刃刀朝周春梅頭、頸部連刺數刀,致其右側頸靜脈破裂大失血當場死亡。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向慧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當場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該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向慧的作案動機卑劣,手段特別殘忍,社會影響惡劣,后果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其犯罪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依法應予賠償。法院遂作出以上判決。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被害人和被告人的親友、新聞媒體記者旁聽了宣判。
此前報道
湖南女法官遇刺犧牲,最高法最高檢發聲
@最高人民檢察院1月13日消息,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女法官周春梅沒有等來2021年春天里的綻放,她最終用一種近乎悲壯的凋零,給我們留下了新年交替之際最痛徹心扉的追憶——春梅凋零,但正義永不褪色! 1月12日清晨,一位優秀的政法戰線戰友以這樣的方式離開了我們,我們萬分悲痛。悲于她的離世、悲于再也追不回的生命,更悲于堅守司法責任底線的戰友卻遭如此傷害。春梅用生命向我們詮釋了一個政法工作者的赤膽忠心和無私無畏,我們,更應堅定捍衛司法公正的信仰和決心。
我們永遠不會向罪惡低頭,哪怕獻出生命!任何試圖通過暴力傷害恐嚇來迫使我們低頭屈服的行為都不會奏效,反而會使我們更加堅定打擊犯罪的決心。一切肆意踐踏法律的卑劣靈魂最終都將在崇高的正義面前接受最嚴酷的審判,殺害春梅的兇手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春梅,公訴席上,我們必定替你討回公道!
曾經,有人因為打探案子不成就被說是“冷血動物”;如今,因為同鄉請求“打招呼”不成就被痛下殺手,天下哪有這樣的道理?我們并非生來就是不近人情的“銅墻鐵壁”,但對司法的信仰和敬畏,讓我們練就了一身錚錚鐵骨——舍得一身剮,才敢干政法。
不錯,法律是冰冷的,但法官、檢察官、警察……每一名司法人員都是熱血的、充滿溫情的,只不過我們把冰冷和殘酷留給了那些試圖破壞司法公正的人,而把耐心和溫情毫無保留地獻給了信仰與人民。因為有人民對我們依法履職的期待與渴盼,我們才會舍生取義,無怨無悔。
法治發展到今天,著實不易,正是無數個像春梅一樣堅守司法信仰、恪守司法職責的政法人,點燃了法治的熊熊烈火。而“為眾人抱薪者”,絕不會“凍斃于風雪”。我們看到,司法應有的尊崇和權威已然深入人心,人們對司法人員應有的尊重與信賴也漸成法治共識。我們更要看到,法治進步浪潮的大勢永不可逆,那些試圖螳臂當車、挑戰司法的人必將被人民司法的浪潮所吞沒。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因為退一步就是萬丈深淵,我們必須堅守公平正義的底線!
法,更無須向不法讓步,因為法治的腳步將在即將來到的這個春天和此后的每一個春天更加步履鏗鏘。
原標題:湖南女法官遇害案:被告人被判死刑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值班主任:顏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