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冰妍關聯公司因偷漏稅被罰97.8萬元
作者 :正文注明 2022-07-04 14:35:07 圍觀 : 次 評論
中華網財經7月4日訊,據天眼查顯示,6月13日,袁冰妍關聯公司重慶麗妍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因偷漏稅被罰97.8萬元。
2019-2021年期間,重慶麗妍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企業資金為股東本人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支出金額共計8149971.44元,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03〕158號)第一條第二款之規定,上述支出應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作為扣繳義務人,重慶麗妍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1629994.29元,但重慶麗妍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未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之規定,擬對重慶麗妍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上述行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60%的罰款,即977996.57元。

資料顯示,重慶麗妍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5日,注冊資本為100萬人民幣,經營范圍包括影視文化藝術活動交流策劃,廣播電視節目制作,電影制作,文藝創作及表演,文學創作,藝術造型、美術設計等。
此外,袁冰妍于7月出退出該公司法人、執行董事兼經理職位,法人變更為張純,實控人變更為顧偉。
標簽 袁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