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要發“證書”了,村干部記得通知到位,但有5類房辦不了
引言
雖然在此前的幾十年里,大家非常羨慕城市百姓可以享受到的各種福利待遇,那些生活在城里的百姓也一度是農村村民向往的對象,可如今國家也在加大對農村各方面的建設完善的扶持,對于廣大村民來說,這也將讓他們直接受益。
而在國家助力于農村發展的過程中,房屋問題也是相關部門關注的重點問題,如今相關部門要對農村的各個家庭發放證書了,但要注意有5類方辦不了這個證書。城市居民都知道我們在買房后要繳納契稅和一系列稅款,同時要辦理房產證,因為房產證是我們能夠證明這個房屋屬于自己的直接證據。

只是對于廣大農村村民來說,他們卻沒有像房產證一樣的有效證明材料,畢竟農村住房都是由各家各戶自行建造的,大家對于農村住房的證明材料也不夠在意,不過在近期農村房屋要發“證書”了,村干部記得通知到位,但有5類房辦不了。
舊房尚未拆除
我國對于農村宅基地住房向來堅持的是一戶一宅的原則。顧名思義就是一個家庭只能有一套住房,這主要是為了防止某些家庭惡意多占宅基地建造住房的情況,特別是在前幾年拆遷在各個地區火熱進行時,很多村民都有了新想法,想著自己家房子面積越大拆遷以后能夠得到的補償就越多。

為此有一大批村民都開始增加自己的住房面積,即便是已經建設了新房的農村家庭也沒有拆除舊房,就等著拆遷時換取更多的補償款或賠償房,其實這些沒有拆除的舊房大多也無法住人,這反倒對資源形成了浪費,畢竟這些住房所用的土地本身就屬于集體,那些尚未拆除的舊房在辦理房產證明時也不在辦證范圍內。
而且整個村子分配的宅基地都是有限的,當一個家庭占的宅基地多了則意味著有其他家庭占的宅基地就更少一些,這也不公平,以往在農村有不少因為宅基地數量不均而引發的鬧劇甚至是血案。

造成這種局面也是國家和相關部門不想看到的,所以這次給廣大村民辦理房產證時,對于那些已經建成新房卻沒有拆除舊房的房屋是無法準許他們辦證的。
占用耕地的住房
農村的土地有專門用于建造房子的宅基地也有專門從事農業生產的耕地,尤其是在近些年我們越來越重視耕地的作用,占用耕地建造住房,在國內也是不被允許的。以往國家主要是通過禁止辦證的方式來阻止那些房地產商占用耕地建造商品房,可對于那些不需要房產證的農村村民來說,這種約束方式卻難以奏效。

有一些農村村民認為耕地既然已經分給自己種植管理,那就是自己的自己完全可以選擇用來種地還是用來建造住房,尤其是后期建房還需要經過村里同意,不少人直接開始在耕地上建房,這些房子面積還都不小。
可實際上這種行為卻是國家明確禁止的這一次相關部門給廣大農村家庭的房子辦理房產證,也可以篩查出一批違規占用耕地建造住房的家庭,而這種家庭也無法享受到房產證的正常辦理。而且不僅是無法正常辦理房產證這類住房,國家后續也會考慮強制拆除,一方面這可以促使大家盡早搬到在合法宅基地上建造的住房,也能夠打消其他人占用耕地建房的想法。

擁有多套住房的家庭
上述我們也提到農村建造住房講究的是“一戶一宅”,而這些擁有多套住房的家庭顯然違背了這一原則,事實上現在廣大農村確實有一些有錢人建了多處房子專門給子女留著的情況,還有一些人只是認為這些耕地“不占白不占”。
他們在這里大肆建造住房,有一些人是因為沒有意識到自己這樣的做法是違規的,還有一部分人就是知法犯法。而這些房子已經被查到,不僅無法辦理房產證,而且還會被相關部門進行拆除或其他方式處理。

空置兩年以上的住房
這些年來伴隨著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進入城市,定居生活有一些農村住房已經被閑置,甚至還有很多農村出現了空心村的情況。而這些閑置的住房在無人修繕的情況下,常年經受雨打風吹也已經處于危房狀態,其實國家對宅基地的管理主要是為了保障廣大農村村民有房可住,而既然這些農村村民已經擁有了住處,閑置的住房也就只會占用資源了,國家對于這些閑置時間過長的住房,也會拒絕為其辦理房產證。
城鎮居民購買的農房
有一些人雖然在城里出生長大,但是他們對農村的“田園生活”也頗為向往,有一些人還在農村購買的住房,但這種情況也是不被國家允許的,所以這類住房也無法正常領取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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