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藥監局、省農業農村廳等部門通報七起行政執法典型案例
今年以來,全省各級行政執法部門重拳出擊,打擊了一批損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法治環境建設,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推進全面依法治省。近日,省藥監局、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應急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林草局、省公安廳通報七起行政執法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查處沈陽某藥房連鎖有限公司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案。
2022年1月20日,根據投訴舉報線索,省藥監局發現沈陽某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存在未從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某口服液”藥品、在計算機系統中編造購進記錄、采購藥品時未向供貨單位索取發票、藥品采購儲存配送信息不可追溯等違法行為,法定代表人趙某某從未在該公司實際工作,未能履行相關管理職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省藥監局對該公司作出罰款、法定代表人趙某某終身禁止從事藥品生產經營等活動的行政處罰。
大連市農業農村局查處遼寧某種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經營假雜交玉米種案。
2022年3月3日,大連市農業農村局執法人員發現瓦房店市土城鄉某飯店堆放標稱遼寧某種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玉米雜交種子,執法人員進行抽樣并送檢,判定為假種子。2022年5月19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相關規定,大連市農業農村局作出沒收涉案玉米雜交種及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錦州北鎮市水利局查處侯某違法采砂案。
2022年2月4日,錦州北鎮市水利部門與公安部門聯合辦案,現場調查發現侯某未經水利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擅自在黑魚溝河廖屯鎮小亮甲段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北鎮市水利局當場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2022年2月25日,依據《遼寧省河道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北鎮市水利局責令當事人15日內恢復原狀,并處罰款。
沈陽市應急管理局查處馬某非法存儲汽油案。
2022年2月23日,根據群眾舉報,沈陽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多次蹲點發現皇姑區鴨綠江街某廢棄廠房中有2個對外加油的汽油儲罐。2022年3月3日,沈陽市應急管理局執法支隊會同市公安局內保分局查封扣押馬某的汽油儲罐2個、加油設備1套、汽油約8噸。馬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涉嫌安全生產犯罪,沈陽市應急管理局將馬某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調查處理。
朝陽市交通運輸局查處張某某未取得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許可從事客運出租汽車運營服務案。
2022年3月11日,朝陽市交通運輸局發現張某某在未取得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許可情況下,駕駛其權屬的私家車搭載了3名乘客,已談妥車費為每人20元,到達目的地后收取。2022年5月13日,依據《遼寧省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朝陽市交通運輸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
盤錦市林業和濕地保護管理局查處朱某某在自然保護區實驗區違規施工案。
2022年5月12日,盤錦市林濕局發現盤山縣東郭鎮居民朱某某私自駕駛挖掘機在遼河口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違規施工。經查,朱某某在未向保護區主管部門報告,未履行施工手續情況下,擅自駕駛挖掘機進行施工作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盤錦市濕地保護條例》相關規定,盤錦市林濕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并處罰款。
盤錦市公安局查處某移動營業點非法獲取、出售、向他人提供公民信息案。
2022年1月12日,盤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發現大洼區某移動營業點存在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信息行為。經查,2021年11月至今,該營業點負責人王某在顧客不知情情況下,私自將來店辦理業務顧客的手機號碼發送給專業注冊APP的微信群里,并騙取顧客驗證碼,獲利人民幣920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相關規定,盤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依法沒收王某非法所得,并處罰款。
來源:遼寧日報·北國客戶端
記者:明紹庚
原標題:遼寧省藥監局、省農業農村廳等部門通報七起行政執法典型案例 責任編輯:鄭莉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