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戶參與綠色農業的融資模式,與傳統農業的融資模式有著本質區別
農戶并非傳統小農,綠色農業較之傳統農業具有明顯的正外部性特征,農戶參與綠色農業的融資模式與傳統農業中的融資模式也有本質區別,因此,進行農戶參與綠色農業融資行為研究之前,有必要對核心概念進行界定。

農戶。所研究的農戶是“現代農戶",所謂現代農戶,是指以家庭經營為基礎,以適度規模經營為經營方式,以利益最大化為經營目標,充分分析風險與收益后選擇生產經營行為的農業生產者。其基本特征為:
(1)經營規模適度。相對于傳統的小農經營而言,現代農戶傾向于推行適度規模經營模式,把一定數量的土地及生產工具等生產資料進行集中,且對于他們自身而言,在素質上也較高,知曉農業技術的一般原理。
在進行農業生產的過程中,能利用先進的技術進行生產而在實踐中,現代農戶采取適度規模經營,則可以根據以下兩種方式進行:第一種是小規模內涵式集約經營方式。
它是指對家庭承包經營的土地進行精耕細作的方式,使用先進的生物技術并投入較多的勞動積累,在這基礎上擴大農業整體產業的經營規模。第二種是外延式集約經營方式。事實上,這種類型的農戶,可以稱為企業式農業大戶。
(2)生產的專業化和社會化。現代農戶進行農業生產的專業化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中的一方面是農業生產環節的專業化,另一方面則是農產品生產的專業化。對于我國現代農戶專業化生產而言,其產品主要表現為這些特點,即專業生產的優勢較為明顯、與市場需求相符合、在經濟效益上較高。
農產品的生產,一般與農戶所在地區農產品專業生產相同,是所在區域農業生產體系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

與傳統小農生產經營相比,還存在的不同還表現在生產經營方式的社會化,不再局限于小農封閉的及自我循環的生產方式,與社會化生產緊密聯系,從農業生產資料的生產與供應,到農業生產過程各環節中的各項服務,再到農產品的加工環節、儲藏環節、運輸環節及銷售等環節,都與專門的機構組織保持聯系。
(3)交易的市場化。對于現代農戶經濟行為而言,其還有另一個顯著特征,即為交易的市場化。交易市場化,這是農戶的經濟活動由原始的自己自足方式,轉向市場交易的方式。
一方面,是農產品及生產資料所存在的市場交易需要;另一方面,現代農戶的生產經營決策以市場為導向、且以市場需求作為依據,并隨著市場供求關系的變化而及時對生產決策和產品結構進行調整。
農戶行為。農民這個身份獲得產生,始于人類早期階段。
在該階段,人類群體性勞動開始進行分離,有的專門從事種植業行業,以便能滿足基本的生活需要。進入原始社會的后期階段之后,人類經過不斷進行實踐,且在這過程中發現并非只有依靠狩獵才能維持生計,事實上,通過種植粟米這種方式也能維持基本的生活,并能使得生活更為安定。
而依托于種植業,使得社會獲得一次重大發展,相應的文明化程度也獲得推進,使得人類首個文明即農業文明獲得出現。人類在學會進行農業生產之后,定居在一個地方的時間較長,不需要經常進行移動,使得人類的社會化進程獲得完成。

從某種層面上來說,農業的出現及發展,使得人類實現了社會化,而在該時期的社會中,其在構成成員上以農民為主。當然,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以該組織形式進行存在,更多的是一種生存方面的需要,是相互之間進行依賴的一種結果。
在人類群體之中,當進化論這個理論獲得充分體現時,則意味著人類在生物界所具有的優勢是其他類型的物種所不能比的,簡單來說,就是人類在生物界中扮演主導性地位角色,之后,腦力勞動逐漸成為體力勞動的替代者。
而在這過程中,部分人不再選擇從事農業生產活動,并因此使得勞動類型逐漸細化,與之相應的產品類型也獲得分化,為就為人類進行產品交換提供可能,并產生相應的經濟行為。
在出現分工之后,農民進行生產的目的也獲得分化,使得生存必然逐漸向生活需要進行轉變。從表面上來說,這只是一種簡單的轉變,事實上,這也是經濟行為獲得產生的一個過程。具體來說,則是從事種植業生產的人,基于外部環境方面的限制原因成為農民。
農民在從事農業勞動時,其所生產出來的這些產品,除了滿足本身生存消費需要的這部分之外,其他行為則均具有經濟性質的屬性特點。
歷史在不斷發展,盡管中國的社會性質等也在不斷更新中,不過,需要注意的是,農業作為國家根本從來就沒有動搖過。基于此,對農民經濟行為所進行的解釋,實際上也就是對國家發展方面所進行的解釋。

在對農民經濟行為所具有的特點及邏輯方法進行探究時,我們嘗試從農民自身的角度進行研究,事實上,該角度也是文化影響下的一種意識形態。而只有立足于這個角度,去探究世界各個國家及地區的農民經濟行為及其相關問題,才能更揭示其真實性,對農民的發展才能起到推進的作用。
綜合以上所述得知,所謂的農民經濟行為,指的是農民在土地上所生產出來的勞動產品,基于獲利欲望的驅使下,如為了提升自身的生活質量等而進行的一種選擇性活動。
農戶的融資行為。融資最傳統的意義是“籌集資金”,等同于籌資,是一切經營活動的前提。《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認為,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釆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釆取的貨幣手段。
國內觀點有兩種:它指貨幣資金的持有者和需求者之間直接或間接地進行資金融通的活動,即資金融通和儲蓄的投資轉化。農戶融資是農戶借助一定渠道,采取一定方式,取得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的過程。
農業本身就具有風險性大、投資周期長、收益率不穩定等特征,綠色農業上述特征更加突出,需要更多的發展資金與先進的技術,只有這樣才能實現健康穩定的發展。綠色農業屬于資本密集型行業,僅僅依靠綠色農業本身幾乎難以發展與循環。

綠色農業對于資金需求量較大,不僅僅要進行原材料、勞務、相關設施的建設與投資,也要積極的尋找與更新生產技術,為其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氛圍,形成健全的物流與銷售服務體系,直接導致綠色農業需求大量的資金。
綠色農業投入資金收益時間長,由于時間因素很可能產生以下兩個重要的后果:(1)時間拖得越久,對應的市場風險越大,并且風險成本也在逐漸增加;(2)資金流轉次數直線下降,時間成本直線上升。
不管出于什么考慮,農業都要求較好的回報率,但是由于收益的不穩定性,形成了難以解決的沖突,導致“高投入、高回報”體系要花費很長的時間才能實現,特殊情況下實現不了。
并且綠色農產品在物流方面的要求也高于傳統農產品,綠色農業在運輸、倉儲、搬運等環節的資金投入往往要高于傳統農業。這些原因都導致了綠色農業融資需求與傳統農業相比更為強烈。
從經濟學的立場分析發現,綠色金融政策實際上就是借助政策與各種體制,有效的解決市場價格制度下,綠色投資的外部性與污染投資的外部性不能被內生化的難題。

綠色金融實際上就是可持續發展理念下的衍生物,屬于最新的金融工具,指的是金融機構將環境保護視為基礎政策與價值體系,實施融資項目時優先考慮環境影響與生態效益值。
將生態環境有關的經濟回報、風險等級與成本等視為銀行發展的重要依據,將其貫徹到日常業務開展過程中,打造資源節約發展模式,優化資源配置,形成友好性經濟發展模式,同時實現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
最近幾年國界也開始重視環境保護,并且在“十一五”期間正式實施綠色信貸、綠色證券以及綠色保險等金融制度,實踐證明這些制度具有良好的效果。比如:綠色信貸。

自從2007年開始,國家環保部門、銀監會與人民銀行制定并且落實《綠色信貸統計制度》、《促進綠色信貸的國際經驗:赤道原則及IFC績效標準與指南》、《關于進一步做好支持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金融服務工作的意見》、《綠色信貸實施情況關鍵評價指標》、《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關于印發綠色信貸指引的通知》以及《關于印發綠色信貸指引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與規范,在全國范圍內切實推進綠色信貸制度,規定所有的金融機構要朝著該方向發展。
所有的金融機構也積極主動的實施綠色信貸制度,全國范圍內綠色信貸規模穩定上升。銀監會最新數據表明,在2014年年底時,全國21家銀行用于生態保護與服務貸款的余額為4.16億元,在所有貸款中占比達到6.43%。
結語
由于有這兩方面政策因素存在,綠色農業比傳統農業更具有融資優勢,這也是發展綠色農業的動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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