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年安徽槍庫失竊,4把手槍200發子彈不翼而飛,公安:這是個慣犯
2000年9月16號上午,位于江西省新余市南昌鐵路公司宿舍里,一名下崗工人正在收拾東西,打包行李。同宿舍的工人突然問道:
“老姚,我記得你10年前就已經被迫下崗了吧,這多年一直賴在宿舍不走,今天怎么想起來離開了?”
“怎么?我走不走,難道還得跟你報備嗎?”下崗工人瞥了他一眼,有些不屑地癟了癟嘴:“我姚某人想住誰也趕不走,想走誰也攔不住。”說完,下崗工人拉起行李箱的拉鏈,拎著就往門口走。

工人在宿舍休息
可當他一開門,卻直接呆愣當場,只見迎面走來一群身著整齊警服的公安人員,將他圍在中間,似笑非笑地問道:“姚春明,打算去哪兒啊?要不然我們給你找個好去處,怎么樣?”
下崗工人艱難地咽了一口唾沫,猛地把行李箱往前一甩,砸倒一名公安后,拔腿就跑。
但剛跑到樓道口,卻被一名突然閃出來的公安一腳踹翻在地,然后順勢將其反手擰起來,戴上手銬,押著就向樓下走去:“你不反抗我們還不確定,你這一反抗,豈不是不打自招了,就你這樣還當過兵?部隊里學的東西都學狗肚子里去了?”
那么,這名下崗工人到底是什么人?公安為何要親自堵在宿舍門口逮捕他?他到底犯了什么罪?最后法律又會對他如何進行審判呢?

公安抓人老照片
這一切,都要從10天前的一個報警電話,開始說起。
2000年9月2號,安徽省宣城市公安局突然接到下屬績溪縣公安局打來的一通電話:“我縣某槍庫發生失竊案,請過清點,現有4把手槍和200發子彈不翼而飛,茲事體大,我們不敢貿然處理,請市局馬上派遣專業人手趕到績溪縣協助辦案。”
“你說什么?4把手槍?200發子彈被盜?開什么玩笑,看守槍庫的人是干什么吃的?”宣城市公安局長收到消息后,雷霆震怒,馬上組織全員開會,商議決策。

公安接電話老照片
因為中國是有嚴格禁槍令的國家,自從民間槍支被收歸國有,統一管理后,國家就下發了專門的文件,并三令五申:
未經相關部門單位許可,任何組織機構或個人,是不準以任何形式私自持有和買賣槍支彈藥的,如有違反,那必然是嚴懲不貸。
但現在安徽績溪縣卻丟失了這么多的手槍彈藥,這其中的危險性和不良后果難以預料。如果這4把手槍和200發子彈,落到壞人手中,那對于老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必然是一大威脅。
或者這些槍支彈藥一旦流出安徽省,給其它地區帶來社會治安問題,那安徽省必然難辭其咎,這是任誰都不愿意看到的局面。
所以于公于私,這4把手槍和200發子彈都必須追回來,流落在外每多一分鐘,就多一分危險。

手槍子彈
所以,安徽宣城市公安局正、副局長、刑警支隊長、分局刑警大隊,以及廣德縣公安局長和公安刑警大隊,立即馬不停蹄地趕往績溪縣,會同當地公安局組成專案組,共同偵辦此案。
據績溪縣公安局描述:丟失槍支彈藥的槍庫,在某機關大樓的5樓檔案室,檔案資料在外室,而槍庫則是在內室,槍庫里一前一后擺放著兩個大小不一的保險柜。
其中,大保險柜放著2種類型的手槍,分別是64式和77式,每類型各5支,一共是10支手槍,每把槍各自搭配一副壓滿子彈的彈夾。

64式手槍
而小保險箱則是整齊羅列著500發64式手槍的子彈,2個保險箱上都安裝著報警器,但此刻2個報警器都已經被人為破壞。
經過槍庫保管員的清點,發現丟失了一把77式手槍和3把64式手槍,以及4個彈夾、200余發64式手槍的子彈。

77式手槍
了解到初步情況后,專案組馬上進駐檔案室的槍庫,對現場進行詳細勘驗,檔案室的除了書架上的檔案資料卷宗沒有被動過之外,其他桌子的抽屜全部被拉開,里面的物體散落一地。
看樣子,入室行竊的盜賊好像是在翻找著什么東西?
因為涉及保密條例,所以檔案室和槍庫的入口都安裝了防盜鐵窗和鐵門,但現場的鐵窗全部由被撬動破壞的痕跡,而鐵門也有按壓撬動的痕跡……

公安在現場勘驗調查
在對案發現場進行了詳細調查勘驗后,專案組的辦案人員得出了3點初步結論:
首先,盜賊入室行竊的路線并不是無跡可尋,他從外面的街道上翻墻入院,然后再順著一樓的走廊偏西窗臺爬進辦公樓,一路來到5樓之后,盜賊手持撬棍先后撬懷防盜鐵窗和鐵門,進入檔案室。
緊接著,盜賊目的明確的直奔內室槍庫,先用撬棍破壞2個保險柜上的報警裝置后,又砸壞了保險柜上的密碼盤,最后用鉗子和螺絲刀破壞鎖芯后,打開存放手槍和彈藥的保險柜……
溜門撬鎖的動作干凈利索,而且熟知保險柜內部的構造,從這一點來看,這并不是一個普通的盜賊,他的作案經驗太豐富了,如果是個新手的話,他是根本打不開層層設密的保險柜的。

撬保險柜
其次,專案組辦案人員找遍了案發現場,卻并未提取到任何一枚盜賊留下來的指紋痕跡,僅在窗臺進出口處發現了一道淺淺的手套痕跡,以及在被撬動破損的門鎖和保險柜鎖上,提取到了手套的纖維組織。
后來,經過辦案人員夜以繼日,不懈努力地查找,又在檔案室內提取到了3枚不甚清晰的鞋印,但這三枚鞋印,雜亂無章,錯綜復雜。
但在公安物證科同志的耐心比對下,最終發現,三枚鞋印其中兩枚,是檔案室工作人員和槍庫保管員的,另一枚鞋印并未找到明確的主人。

鑒定足印
所以,專案組辦案人員猜測:這一定是那個溜門撬鎖,偷走手槍的盜賊鞋印,據悉,這枚鞋印的長度約為28厘米上下。
從大小和遺留鞋印的深度,可以判斷:該盜賊的身高大約為1.75米,體態中等,不胖不瘦,考慮到他曾翻墻入院和爬窗入樓,所以推斷盜賊雙臂有力,在攀爬的時候,一瞬間爆發力很強。
因此可以借這一點推導出盜賊孔武有力,而且非常年輕,年齡大約在20歲出頭到35歲之間。

開會分析案情
最后,專案組辦案人員通過對案發現場的撬痕判斷:盜賊在盜槍過程中,一共采用了三種作案工具,分別是1.2、0.9和0.7厘米的撬壓工具。
而在槍庫保險柜的底部和一樓走廊中,也分別找到了一把十字螺絲刀,和不慎掉落的紅色鐵質套筒,足有18厘米長。

十字螺絲刀
所以案情推導到這里,專案組辦案人員也基本給出了一個關鍵性的推斷:
案發時間在9月1號深夜至次日凌晨之間,參與偷盜槍支彈藥的盜賊,應該只有一人,否則現場的腳印不會如此雜亂無章。
另外,正因為腳印凌亂,所以這應該并不是熟人作案,監守自盜,流竄偶然作案的可能性非常大。
盜賊熟悉保險柜相關開鎖結構,證明他一定是個有前科的慣犯,本意很可能是為了求財,但沒想到打開保險柜卻發現了手槍和子彈。
推斷盜賊偷竊槍支和彈藥,應該只是順手牽羊而已,并不是有預謀有組織的作案。

撬盜保險柜
但無論如何,4把手槍和200發子彈丟失,已經算是特大軍火槍支失竊案,必須盡最大努力快速破案,只有這樣,才能還給宣城市績溪縣老百姓一個完美的交代。
不過績溪縣多年來,并未接收過任何撬保險柜失竊的案件,所以,經專案組辦案人員的慎重考慮,就將這起案件定性為外來人員流竄作案,直接向績溪縣周邊華東地區的市、縣級單位機構,緊急發出了協查通報。
但日子一天天過去,接到協查通報的黃山、馬鞍山、蕪湖、銅陵、景德鎮,杭州、湖州、南京和常州等地,卻均為發回任何有利信息和有利線索。
但專案組辦案人員對此早有預測,所以并不氣餒,而是沿著盜賊可能逃竄的鐵路交通線,展開了詳細的摸排調查。

公安調查走訪
最終在9月12號,當專案組排查到江西新余市時,取得了重大突破:新余市鐵路公司下崗職工姚春明,曾多次撬保險柜偷竊財物,被公安逮捕入獄進行勞改,而這起槍支彈藥失竊案中撬保險柜的手法,與姚春明的手法非常相似。
專案組辦案人員頓時喜出望外,開始對姚春明的個人生平和社會背景展開詳細的調查:
姚春明,身高約為1.74米,生得孔武有力,早年曾經入伍參軍。
但在1981年時,因為小偷小摸,撬開后勤部門保險柜偷竊,被送入軍事法庭,入獄3年后被開除軍籍遣送地方。

入伍參軍老照片
1985年,姚春明在朋友的推薦下,到江西南昌鐵路分局當鐵路工人,后來,鐵路改制后,姚春明吃到了改革的利好,如愿將組織工作關系調到了南昌鐵路工程總公司,并在總公司辦理了退休下崗的手續。
但因為姚春明是鐵路上的老員工,所以即便下崗,可他卻依然被允許住在江西新余市鐵路公司的員工宿舍里。
長時間無所事事,姚春明就又開始管不住自己的手腳了。

鐵路工人老照片
1996年冬天,姚春明流竄到湖北咸寧開始盜竊,先后撬了2次保險柜,但在撬第二次保險柜的時候被人發現,當場被公安逮捕,送入監獄勞改4年,于2000年的夏天刑滿釋放。
但姚春明出獄后,因為經濟拮據,所以經常小偷小摸,且屢教不改,成為了派出所的常客。
專案組辦案人員在了解到這一情況后,二話不說就直接將其列為重點嫌疑人。

多次被捕入獄
緊接著,專案組辦案人員就直接調閱了姚春明參與兩起撬盜保險柜案的卷宗資料。
最終在案發現場的相關物證照片中,發現了他在撬盜保險柜時,經常會使用金屬套筒,與手槍失竊案中,遺留在現場的金屬套筒相似。
而且,姚春明作案時使用的撬棍、螺絲刀和鉗子等作案工具,也與手槍失竊案中推斷出來的作案工具型號大小非常相似。

撬棍
另外,專案組辦案人員還發現姚春明參與兩起撬盜保險柜案和手槍失竊案有很多共通點:
第一,撬盜保險柜的手法和作案工具類似;
第二,在盜竊時,都喜歡帶著一副手套,生怕在現場留下指紋痕跡;
第三,案發現場中,都發現柜子和抽屜被打開,有明顯翻找的痕跡;
第四,作案地點都接近火車站和汽車站,可能是為了方便得手后逃跑;
第五,作案目標明確,都經過了長時間的踩點,只為求財;
第六,單人作案,身體素質突出;
第七,姚春明具備相當豐富的撬盜保險柜經驗,與專案組推斷相符。

公安開會討論
與此同時,在對姚春明進行調查時,專案組辦案人員還發現:他在9月2號案發當天突然失去蹤跡,無人可以證明他當天到底去過哪兒。
所以,專案組馬上就申請對姚春明的宿舍進行搜查,結果在床底發現了一張安徽當地在9月1號發行的報紙刊物,由此可以斷定:姚春明從1號到2號這段時間內,就在安徽,具備充分的作案時間和嫌疑。
因此在2000年9月16號,姚春明正式被逮捕歸案。
當專案組辦案人員向他相繼展示了,手槍失竊案與他曾經參與的兩起撬盜保險柜案,之間存在的相似共同性,以及作案現場發現的螺絲刀、撬棍和鞋底花紋同一認定的鑒定報告之后,鐵證如山,姚春明的心理防線迅速崩潰。
在9月24號,主動交代了自己的真實身份,并對自己盜竊槍支彈藥的犯罪過程,供認不諱。

公安逮捕犯人
8月底,姚春明心血來潮,到江西南昌購買作案工具,9月1號,他乘坐火車感到安徽宣城績溪縣,當夜凌晨1點左右,他攜帶作案工具來到某機關大樓的5樓檔案室。
可翻遍了所有的柜子和抽屜都沒有發現值錢物品,突然,姚春明看到檔案室內擺放著2個保險柜,覺得里面一定放著值錢的寶貝,所以就將保險柜全部撬開,結果發現里面竟然擺滿了槍支彈藥。
姚春明當過兵,對手槍毫無抵抗力,所以就直接偷走了4把手槍和200發子彈。

審訊犯人
最終在姚春明的供述下,專案組辦案人員在姚春明藏匿贓物的地方,將4把手槍和200發子彈全部找回,物歸原主。至此,震驚安徽的特大手槍失竊案,全部告破。
犯罪嫌疑人姚春明因盜竊罪、搶奪槍支彈藥武器,以及私藏爆炸危險物罪,數罪并罰,被公安機關移交法院正式提起公訴,而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最為嚴厲的懲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