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新規定?以后這“3種行為”或將不再算酒駕?有車一族快看看
引言
根據相關統計數據顯示,我國持有機動車駕駛證人員規模已經突破4億人次,與此同時國內的汽車保有量達2.7億輛位居全球第一。
在國內車輛駕駛規模顯著劇增的同時,我國交通部門對車輛駕駛的規定和制度愈發嚴厲,其根本目的就是為了確保駕駛者的駕車安全,穩定國內的交通秩序。

在眾多交通規章制度當中,我國最為嚴厲的處罰規定莫過于酒駕,酒后駕車人員受到酒精對神經造成的影響,實際駕駛車輛是非常危險的。
這不僅是對個人生命財產安全的不負責任,更損害了其他車主的駕駛權益,為杜絕酒駕現象的發生,我國常年以來對酒駕查處非常嚴格。最近網上有消息傳出,以后這“3種行為”將不視為酒駕,這究竟是真是假?

一.網上傳出的3個酒駕新規
1. 駕駛員酒后可啟動車輛休息
我國傳統的酒駕規定中,只要車主喝了酒并且坐在主駕駛位上啟動了車輛,即使沒有運行車輛前后移動也將視作酒駕違規。
網上傳出的新規規定,車主在酒后是可以坐到主駕駛位休息的,即使車主啟動了車輛并打開空調和音樂都視作合法合規操作,只要車主酒后不駕駛移動車輛即可,等待著代駕或朋友前來接應。

2. 遭遇突發狀況
第二個網上傳出的新規是車主酒后突然遇到特殊情況,比如說家里的親人突發心臟等疾病需要及時送醫搶救,遇到這樣的情況車主可以在酒后駕駛車輛。
雖然可以酒后駕車,但車主必須要向110或相關部門撥打電話進行備案,詳細說明遭遇的境況并請求交警協助,這種情況下即使酒后駕車也將視為正常駕駛。

3. 酒后可在封閉場合駕車
第三個網上傳出的新規是車主酒后可以在封閉場合駕駛車輛,這里指的封閉場合主要指定下停車場等地點,只要確保車輛不開出封閉場地之外將視為正常合法駕駛。
那么問題來了,以上三條新規究竟是不是交通部門的官方改革呢?對此有業內人士向交警部門撥通了電話,得出的結果是以上三條新規全都不屬實,既然如此為何呼聲那么高呢?

二.官方辟謠網上傳言
從以上三條傳聞新規當中我們不難看出,這其中有很多欠妥當的地方,比如說車主在遇到突發情況時可以進行酒駕。
要知道杜絕酒駕的原因就是為了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如果在有緊急情況之下還要酒后駕車,這無疑是將風險擴大成了兩倍,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撥打120急救部門尋求幫助,而非酒后主動駕駛車輛。

再說封閉停車場內可以酒后駕駛車輛的問題,這明顯也是非常不合規的一種行為,酒駕的根本定義是只要車主喝了酒就不允許駕駛車輛,不分任何場合或者地點。
只要酒后駕車就存在危險,即使是在封閉的停車場內,也同樣會面臨安全方面的隱患,這些說法看似講求“人情”,實則是利用人情對生命財產的不負責任。

三.具體案例
我國有一起酒后駕車事件,地點位于國內江陰市的偏遠地區,當時駕駛人在喝了酒的情況下緊急駕駛車輛,主要原因是妻子在半夜突發疾病。
當交警查獲駕駛人以后,將其直接評定為醉駕標準,后來法院考慮到這樁案件的酒駕男子屬于緊急避險的行為,因此免除了男子需要承擔的刑事責任,卻仍然要承擔醉駕的交通規定處罰。

網上之所以會傳出以上三條新規,是因為以上三條酒駕行為涉及到的違規人群過多,有很多車主都曾因為一時的疏忽被交警查處,比如說車主在酒后啟動車輛坐在主駕駛位上,明明沒有開車卻被交警視為酒駕。
在這里要注意的是,只要駕駛員啟動車輛和電子手剎以及車輛物理位移這三種情況,都會被視為酒后駕駛車輛,并根據酒精測量結果給出處罰。

喝酒開車是一件非常不明智的行為,甚至可以說是一種僥幸卻又愚蠢的行為,一旦因為酒駕發生了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是不會提供任何賠償責任的。
小結
如果抱著僥幸的心理屢次酒駕,即使沒有被交警查到,其生命安全隱患也將放至最大,稍有不慎將會引發惡劣的交通事故,嚴重威脅人身安全,望所有車主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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