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女子偷瓜逃跑時落水身亡,家屬索賠13萬,寧波法院判了
原標題:2019年,女子偷瓜逃跑時落水身亡,家屬索賠13萬,寧波法院判了
文/江湖獨白專欄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在人與人交往之中,最需要注重的是人品,面對貪小便宜的人,極大可能會在意外出現時訛詐他人,有人喜歡順走他人的財物,假意為撿走,事實上已經屬于違法行為。
2019年,寧波一女子在路邊農田處偷瓜,被瓜農發現后追趕,不慎落水身亡,得知這一消息將瓜農告上法庭,索賠13萬元讓人感慨,寧波法院的判決也將影響后續的發展。

要知道一旦養成貪小便宜,背后帶來的麻煩不止是對于個人的懲戒,還有長期對孩子的影響,需要三思而后行才是。
方某和丈夫在浙江寧波余姚務工,帶著小孩在出租屋內生活,一家三口的日常支出都需要精打細算,夫妻兩人也只能節省開支來維持生活,在路過菜市場時,還會撿菜葉子回家做菜。
有了這個習慣,方某開始注意到路邊的一處農田,瓜田之中還要熟透了的南瓜,貪小便宜的性格讓她有了想要摘瓜回家的想法,一開始還擔心是否有人看管,她的動作不敢太大。
等看到一個又一個熟透了的南瓜,方某就不以為意地挑選起來,計劃著帶回去做一頓豐富的晚餐,可是剛好被路過的瓜農看到,大聲呵斥進行驅趕。

種植這片瓜田的是沈某父子,長期被人偷瓜的憋屈讓他們格外痛恨偷瓜賊,也不知道是誰在外宣揚這片瓜田無人看管,給他們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才會蹲守在瓜田里守株待兔。
在瓜農看來,平日里的經濟來源全都來自于瓜果的收成,被人無端地破壞,讓他們的收入大減,必須抓住前來偷瓜的嫌犯。
于是兩人便跟上去追趕方某,方某也被突然出現的主人嚇了一跳,慌張地離開現場,一直聽到背后有人在追問:“為什么要偷瓜?”害怕承擔責任的方某跑進了附近一家噴涂廠。
沈某父子追了一段距離后,看到方某的身形也走進了噴涂廠附近,在說出來意之后,多名工人自愿幫忙搜尋方某的蹤跡,可是誰也不知道方某躲在哪里。

隨后沈某父子選擇報警,警方到達現場后仍然找不到方某,認為女子已經離開現場,只能勸導沈某父子和工人離開。
到了晚上方某的丈夫發覺妻子還未歸家,四處打聽后都找不到女子的身影,無奈只能選擇報警,在了解了基本信息之后,與偷瓜女子的身影吻合,便回到了噴涂廠附近進行搜救,最終在廠里面的池塘發現不慎落水身亡的方某。
這一意外讓方某的家屬十分悲痛,認為是瓜農的追趕才導致方某落水,向其索要經濟賠償,沈某父子不接受方某家屬的說法,堅持并未對方某做出實際傷害,雙方因此鬧上法庭。
方某的家屬提出13萬元的民事賠償,包括精神賠償和喪葬費,瓜農則認為方某的落水屬于意外,對其追趕是方某未經同意擅自偷瓜,不應當做出任何的賠償。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調取了噴涂廠的監控視頻,證實了方某在進入噴涂廠之后,無人對其進行追趕,是在緊張的情況下不慎落水,與沈某父子無直接關系。
而方某家屬并沒辦法提供方某的落水與沈某父子有直接關系,法院認為原告無法提供證據證明被告與方某的死有因果關系,因此被告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駁回了姜某某的訴訟請求。
后續方某的家屬對判決不服,仍然選擇上訴,二審還是被駁回維持原判,沈某父子對于法院的判決很是欣慰,畢竟兩人并無過錯。

回過頭來思考,方某錯以為瓜田無人看管,在被主人發現之后倉皇逃離,如果能夠停下來道歉說清楚,將摘下的瓜如數歸還,說不定小懲大誡也就過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