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千萬律師費后,他為大富豪做無罪辯護!
來源公眾號:遠方青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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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華,新城控股創始人,掌控資產超3300億,個人身家超430億,2019年中國福布斯富豪排行榜第109名,不折不扣的超級富豪。
2019年6月29日下午,跟了王振華20多年的情婦周燕芬帶著2個小女孩來到了距新城控股僅992米的萬豪酒店,一個小女孩9歲,一個12歲。
這是一家五星級酒店,王振華已經在這里開好了房間。
見到兩個小女孩后,他讓周燕芬把12歲的小女孩帶去逛街,然后把9歲的小女孩獨自留在了房間里陪他。
13分鐘后,王振華離開了房間,并立即轉給了周燕芬10萬元。
9歲女孩哭著把此事告訴了12歲女孩,說王振華是“大色狼,大流氓”,并給母親打電話。
6月30日,9歲女孩的母親趕到上海,并與夜間22點報警。
7月1日下午,警方將開始對王振華進行調查。
7月2日,警方刑事拘留王振華及周燕芬。
以上,是警方起訴書上描述的大致案件經過。

立案后,警方帶著9歲女孩做了鑒定。
鑒定的報告上赫然寫著:
新鮮傷痕、陰道撕裂傷、二級輕傷。
有人證,有物證,還有監控視頻,可謂是證據確鑿,到底發生了什么已經很清晰了。
當時全國的輿論都沸騰了,要求嚴懲王振華,網民已經把王振華判了死刑,而且是立即執行那種。
11個月后,王振華案,終于開庭了。
經過長達16個小時的庭審,王振華案一審以猥褻幼女罪,判處王振華5年有期徒刑。
判決一出,新城股價應聲暴漲。
輿論對此非常不滿,案情如此清晰,性質如此惡劣的案件,居然只判了5年?
沒想到第一個出來表達不滿的,居然還不是網友,而是王振華。
目前,王振華已委托律師陳有西提起上訴,請求二審判決他無罪。
無罪!王振華覺得自己是無罪的。
網友覺得憑什么只判王振華5年。
而王振華覺得,憑什么判他5年。
為什么王振華一審只判了5年,而且敢于申請無罪辯護,這就要提一下他的刑辯律師陳有西了。
據律師同行的爆料,陳有西收取了天價的律師費,分兩部分,一部分是起步價,七位數,另一部分,是激勵價,如果全拿,能拿到1200萬以上。
這1200萬的律師費,讓陳有西拿出了全部的本事。

在庭審上,陳有西說,王振華的本意是嫖娼,讓周燕芬帶來的是成年女性,王振華是有很強法律意識的人,絕對不會碰16歲以下的少女。
而王振華發現對方是幼女后,只是抱了抱她,沒有任何違法行為,更沒有猥褻。
王振華在庭上是這么說的:
“我作為長輩,不能抱抱孩子嗎”。
然后陳有西找了一堆專家給上海的鑒定機構挑毛病,說對方沒有做鑒定的資格,鑒定書應無效。
至于9歲幼女的陰道撕裂一事,陳有西認為這是陳舊傷,而且沒有證據證明一定是王振華所為,很可能是這個9歲女孩之前有過性生活。

根據陳有西對案情的描述,王振華有主觀嫖娼的意圖,但未能實行,至于猥褻幼女一事純屬子虛烏有,更談不上強奸幼女。
按他的意思,這是9歲幼女的家長設計的仙人跳,王振華是受害者。
這邏輯,不愧是狀師。

最終陳大律師得出結論,王振華可以受到治安處罰,交點罰款,拘留15天,以平民憤。
至于9歲女童媽媽誣告王振華一事,王巨富大人有大量,就不打算追究了。

1200萬的威力,恐怖如斯。
這不是有錢能使鬼推磨,我看這是有錢能使磨推鬼!

法院沒有采信陳律師的這番胡說八道,但也酌情考慮了其辯護詞中的合法因素,所以按猥褻幼女罪論處,但因為不符合聚眾和公開場合兩個因素,所以依法最高只能判處5年。
最終給了王振華5年有期徒刑,這已經是頂格處罰了。
但陳律師不服,他認為現有證據完全無法證明王振華對女孩有猥褻行為,9歲幼女下體的傷勢誰知道是哪來的,反正和王振華無關,至于到底咋回事,那需要警察自己回去重新調查。
所以,他提起了上訴,要求二審,要求判王振華無罪。
一個財富幾百億的大佬,百忙之中來到酒店房間這樣的地方,以長輩的身份抱了一下一個從來沒見過的9歲女孩,出門后立刻支付了10萬元。

你信嗎?
陳狀師,你這是在侮辱我們智商啊。
庭審持續了16個小時,辯論極為激烈,說明此案很復雜。
原本很簡單清晰的案情,陳狀師以一己之力,給弄的這么復雜,有本事。
這是中國法律給予被告人的辯護權,確保程序正義的體現。
在輿論的關注下,沒有任何人敢于徇私枉法,而且一定是從嚴從重判決。
但即便如此,王振華也只判了5年,這說明目前的證據確實只能判王振華猥褻罪。
而且基于上訴不加刑的原則,二審王振華的刑期可能還會減少。
陳有西,有沒有可能給王振華弄成無罪?
從理論上還是真有可能的。
如果維持現有證據,那二審的結果不會有絲毫改變。
但證據這東西,是會變的。
美國的辛普森殺妻案曾經轟動全球。
辛普森的前妻妮可被人殺死在家中,警方在兇殺現場提取到了辛普森的血跡,在妮可家和辛普森家分別找到了血手套,上面有辛普森和遇害者的血跡。
辛普森家發現了一只襪子,上面有辛普森和尼克的血跡。
在辛普森車上和家門口的路上,都提取到了辛普森的血跡。
鐵證如山,無可抵賴,全世界都已經認定了辛普森就是殺人兇手。
然后辛普森花了接近1000萬美元的巨資,聘請了超級律師團,陣容之豪華被冠以“夢之隊”的名號。
這么多證據,如何幫辛普森脫罪?
律師團通過細致的分析,終于找到了警方的一個小小漏洞,當時警方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沖入辛普森家中,程序非法,所以提取到的證據依法均屬于無效證據。
你再多證據都沒用,因為在法律上都是無效的。
就這樣,辛普森無罪釋放。
在辛普森被宣判無罪后,他的律師們卻對他避而遠之。
一個律師直言不諱的說:
我們并不認為辛普森就是無罪的,只是利用警方低下的能力和拙劣的手段,讓法庭無法證明辛普森有罪。
我們私下討論這件案件,并不認為辛普森完全是無辜的。如果他同前妻的死亡完全沒有關系,為什么他的血會出現在現場?
辯護律師自己都認定辛普森有罪,但依然努力的去幫辛普森脫罪,這就是律師。
律師只是一個收錢辦事的職業,誰給錢就幫誰,在法律框架內盡可能尋找對當事人有利的條款。
如果陳律師在二審開庭前,找到了警方取證時的漏洞,利用程序正義讓警方的幾個證據失效,那完全有可能讓王振華無罪釋放。

而程序正義,是法制社會的基石,保護的是窮人,而不是富人。
因為人治社會,其實更有利于富人。
所以陳律師這種努力找漏洞的做法,法律是允許的,甚至還會鼓勵,因為可以推動法制的進步。
但每一個漏洞的發現,都會代表一個惡人逃脫了法律的制裁,這就是程序正義的代價,也是道德所不能容忍的。
法律只是道德的最低線,律師只為當事人負責,最多再為法律負責,沒有義務為道德負責。
不過,社會可以利用輿論來平衡這一缺陷。
王振華或許只會被判5年,甚至還有可能和辛普森一樣無罪釋放。
中國的確在努力建設法治社會,的確在追求程序正義,所以陳律師可以盡情的去找法律的漏洞,去找警方取證不完善的地方。
但中國還有言論自由。
你可以在法律框架內把黑的說成白的,我也可以在道德框架內一輩子看不起你。
在法律上,無法證明有罪就等于無罪。
但是在道德上,無法證明有罪可不代表你真的無罪。
無論最終的法律審判結果如何,王振華都會和辛普森一樣,在道德上永遠是有罪的。
民眾的悠悠眾口,你不可能堵上。
一輩子看不起你,是憲法賦予我們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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