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模式的更進一步:COVID-19的歷史分水嶺作用(一)
來源:tuzhuxi(ID:chairmanrabbit)
今天圍繞信息、數字、隱私、治理的問題,探討一下中國模式和未來的道路。
首先說明,我并非從事相關領域工作,主要是結合自己的知識體系與個人經驗,從社會、文化和政治角度進行分析。所以請原諒我會使用一些非科技領域的業余人士使用的詞匯或概念。
一、2020年疫情作為人類歷史上的分水嶺事件:中國加速邁進自己的模式
2020年COVID-19疫情有可能是人類歷史上一個非常重要的分水嶺事件,使得中國加速邁進自己非常獨特的道路。
這個分水嶺源于,中國充分享受了信息及數字化手段在防疫抗疫中發揮的重要作用。
——數據將發展成為一種公共產品(public good),一種公共資源;
——中國將在數字/信息化基礎設施、數字化治理的實踐以及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科技產業的發展方面加速;
——中國將加速形成一個與絕大多數其他國家(尤其是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不同的治理模式。除了政治制度在形式上顯見的不同之外,具體而言,在數據這個領域上,中國在公權力 vs私權利 之間將形成一個完全有別于西方的關系。如果我們把公權力 與 私權利放在一個天平上,那么相比于西方,中國將更加向公權力傾斜:我們的社會會預期個人對公共“讓渡”更多的權利,會預期人們將更多的個人隱私“貢獻”、“投資”到社會的“公共數據池”里。這種對個人隱私的“讓渡”和“投資”帶來的是一種對應的社會義務及責任(obligation/responsibility):1)個人被認為有義務及責任向社會“貢獻”自己的部分隱私,形成“公共數據”,而其根本目是提高社會的福祉,同時也能帶來一些個人的好處;2)公共治理者則有義務及責任正確使用這些數據,將其作為提升公共福祉及公民福利的手段。
——中國也將加速邁進一條屬于自己的,與其他國家截然不同的道路。中國的模式有沒有可能推廣給其他國家?我以為是有可能的。并正如西方國家所擔心的,這種推廣可能由亞非拉等西方世界以外的發展中國家開始。
我們后面再回頭討論上述問題。
先看看數字隱私保護觀念在中國發展演變的過程。我會結合自己的個人經驗來說。也歡迎讀者回憶分享。
二、個人的(數字)隱私與公共/公權力的關系:西方制度、文化、模式
當代西方主流政治認知的看法是,公民社會及個人與公權力存在某種對立關系。公權力只要約束不當,就會成為對個人的威脅,影響到個人的權利與福祉。
現代西方政治制度的一些核心主題,都是圍繞如何去約束、限制、規范公權力(“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的。
——譬如,為什么如此看重選舉制度?就是西方認為只有有了選舉權,才能保證約束公權力,才能保證讓公權力為自己服務;
——權力分立(separation of powers)——讓不同的權力機構獨立開來,彼此制衡,自我約束。如此才能對公權力加以限制;
——司法獨立:其中,司法必須獨立,免受干預,成為約束公權力的工具;
——媒體自由:予以媒體最大程度的自由,使其能夠自由批評政府,認為如此就能監督公權力;
——對個人政治權利及公民權利(political and civil rights)的神圣化。這些權利其實就是西方所說的“人權”。西方的人權其實是“狹義”的,主要圍繞這些所謂的“消極權利”:人身、言論、結社、抗議、信仰自由——就認為這些權利與生俱來,不應當受到剝奪。而其中許多的權利——例如言論自由,也主要是針對政府的:一個企業可以限制自己員工的言論,但政府/公權力不能限制公民的言論。這些都是為了對抗公權力,保護個人。
總之,人們是不信任公權力/與政府的。西方制度的邏輯首先不是反映民意或尋求、營造共識,而是限制公權力。
人民最大的敵人是政府。
那么西方人,特別是西方自由世界的領袖美國——人民信任自己的政府了么?沒有。所以無論數據再安全,再能防范黑客,美國也不會應用基于實名認證、人臉識別的總統投票手段;也不會有強制使用的防疫健康碼。實際上美國連全國統一的身份證都推不出來。人民并不信任自己選舉出來的政府。這真是一個莫大的矛盾/悖論(paradox)。
按照西方人所理解的,公民與政府/公權力本質“對立”,只有通過西方現行的政治制度才可能消解這種對立,“把權力禁錮放在籠子里”。那如果是不同于西方的體制,譬如權威主義體制(“authoritarian regime”),會是如何呢?
西方當然認為,這種制度下的公權力是對個人自由極大的威脅。民眾不可能信任政府,不可能愿意對政府讓渡自己的權利。
——我是美國人,我用我們的民主選出了我自己所有各級政府的官員,我姑且都不信任我的政府,不會愿意對政府讓渡我的個人數據及數字隱私,那么何況其他國家?
三、個人的(數字)隱私與公共/公權力的關系:中國的變化發展
美國人的擔心有他們的道理。
除了數字安全(這是技術層面的問題)以外,在任何一個社會,人們能在數字隱私問題上與政府/公權力形成一個比較“順”的關系,是一個非常復雜的過程。
第一階段:制度與文化上的支持。中國的情況如下:
1)人們對政府得有一定信任,愿意給予政府機會;
2)人們沒有太多選擇,只能給予政府機會(例如“網絡論壇/BBS實名制”)
3)大多人比較務實,本來也不會挑戰政府,不覺得自己會遇到太多問題;
4)政府與社會/個體的關系本來也不是對立的,而是“共生”的;
5)企業與政府之間的關系也不是對立的,政府幫助企業,企業支持政府,政府與企業也是“共生”的。而人們一開始也沒有把數據直接提供給政府,而是提供給了企業,但根據政企的共生關系,推導認為企業有可能把數據提供給政府,所以把數據給企業 = 給政府。
第二階段:實踐與磨合。個人 vs 公權力 在不斷磨合中,確立了彼此的邊界,建立了信任;
1)政府/公權力知道什么時候用這些數據,什么時候不用這些數據。具體而言,政府的目的并不是監控公民,而是服務公民(包括打擊犯罪)
2)公權力在最敏感的問題上——政治言論——上尤其要慎用數據,“有所管而有所不管”;經歷反復實踐,即便參與政治問題,人們也可以比較可靠的確定自己的“安全邊際”:例如內容——可以在技術層面批評政策,但不能挑戰根本的政治秩序或政治底限;范圍——在什么樣的環境和范圍下可以說什么尺度的話;懲罰機制——什么樣的言論會有什么樣的后果。
3)大部分人會發現,讓渡這些數據不會帶來什么隱私問題、安全性問題。而實際上在敏感的政治問題上,企業還會提供額外的保護防線(“self-censorship”)
第三階段:人們開始放心地讓渡自己的數字隱私
一旦個人在公權力面前確立了自己數字隱私的安全性及安全邊際后,就完成了“從零到一”,進而發生跨越式的變化。
1)人們開始更加放心地在各個領域讓渡自己的數字隱私
2)對數字隱私的要求也由自愿性不知不覺地變為理所當然,甚至是強迫性(比如現在做很多事情都要在APP上手機認證+身份證號+人臉識別)
3)政府“浮出水面”,直接作為參與主體。最早時,人們對向企業提供數字隱私還會擔心,怕企業將數據提供給政府,帶來,某種麻煩。到后來,政府可以浮出水面,人們不再擔心將數據直接提供給政府
第四階段:個人和政府加速不斷享受到個人對社會/政府讓渡數字隱私帶來的好處,并加速社會在數字基礎設施、數字化治理、數字相關科技產業的發展
1)人們發現自己可以獲得大量的生活便利、提高效率
2)社會發現給大家“讓渡”數字隱私能夠帶來之前沒有想到的“公共福利”,譬如犯罪率的下降;譬如防疫抗疫
3)政府/社會發現數字是一項重要的公共資源和公共產品,是一個極好的公共治理及公共服務手段
4)以上會進一步推動社會及公共治理的數字化,推動相關基礎設施及產業的發展。
四、中國:個人“讓渡”數字隱私的過程
前面幾個階段說得比較抽象了,我具體一點舉例子。不一定說得都準確,因為有一段時間我在國外。讀者也可以分享自己的體驗。個人數字隱私的讓渡是從網絡實名制開始的,然后推進到其他領域,并逐漸成為理所當然。
1:1990年代:一個個人體驗
時網絡還是新生事物。我90年代初就電話撥號上網了(嘟嘟嘟,滴,噔唥噔唥,吱……)。當時可以隨便看各種海外網頁,我就亂看。那是九十年代初。有一天,有公安還是哪個部門的人上門了,
對方:你們家是不是有人上網。
我媽媽:是啊,咋啦。
對方:你們是誰上網啊。
我媽媽:我兒子啊。咋啦?
對方:哦,就是上了一些網頁。我們就了解一些情況。
我媽媽:哦,他小孩子啦,隨便上網看。怎么了?
對方:那就沒什么了,我們就是了解一些情況。
這個發生在90年代中。很早了。對方并沒有具體問,就走了。但給我形成了一個印象。
2:1990年代:習慣性匿名
90年代中我主要就是上telnet BBS。后來才有網頁論壇。當時網易BBS改版論壇版我們還很不習慣。
當時我所有在網絡論壇上注冊的信息都是匿名的。一個ID,一個郵件地址。我提供的所有信息(譬如姓名、生日什么的)都是胡編亂造的。因為我不相信數字安全——不僅國內,我在海外網站或軟件(例如ICQ、Hotmail、Yahoo)注冊的所有信息都是瞎編亂造的。同時因為歷史經驗,我也對公權力有警惕,我怕任何實名信息會給我帶來麻煩。我也相信當時的大多數人都和我一樣。
前兩天我修改了一個當年在網頁注冊的用戶信息。我發現我的生日是刻意填錯的。今天我的做法就不一樣了,為了確保我的賬戶安全,我全部換成了真實的信息。
3、2000年代初:BBS實名制
當時印象最深的兩個一個是李希光說的網絡必須實名制,時間太久遠,我查了一下是2002年;一個是BBS的實名制,我查了一下是2005年。可以參看知乎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1263660其實這個政策在當時就已經醞釀了若干年,在推出時是個很大的事情。我當時用水木清華BBS,很多用戶極度抵觸,覺得這會帶來極大的“不安全”。這個不安全感不是來自數字安全層面的,而是對公權力的擔憂,怕言論自由受到影響。當時的人與今天不同,很難接受實名制。當時人們的這種擔憂是真實的,因為沒有經歷過我所說的第二階段的“實踐與磨合”。我也相信,這個BBS實名制對上網較早的網友而言都是一個比較重要的歷史事件。
另外,在更早的時候,網吧就采取實名制了,主要為了防止未成年人進網吧。我當時在國外,有印象回國進網吧要帶身份證。
4、2000年代中:博客實名制
這是在2006-2008年期間。我當時在美國,經營若干個內容一樣的blog(水木BBS、新浪、blogbus)等。 我記得當時國內要推出博客實名制,很多人反對。由于博客在當時的中國互聯網還是個很重要的渠道,韓寒之類的寫手也是博客時代的人。所以社會對博客關注也比較多。由于我當時在國外,對此倒也沒有太多的感覺,更沒有參與到相關的討論里。
5、2000年代中:facebook海外社交媒體的體驗
我正式用的第一個完全實名制的社交媒體賬戶其實是——facebook。
當時我在哈佛——facebook最早就是從哈佛的社區里發展開來的。同學們全部都使用facebook。為了和同學們建立聯系,我也使用facebook。那是2005年。
Facebook的精髓就是實名。當時我對實名制還是覺得很新鮮的,也有些許不安全感。但由于局限在同學圈內,就覺得問題不大。
當時還有一個faceren(同學網),也是由北美留學生從哈佛大學發展開來的,模仿facebook。還有一個校內網(后來的人人網),也是在那段時間創立。
這些基于校友的小圈子網絡都是實名的。在2005年的我還覺得,facebook這個模式可能就在美國的學生群體可以,但在中國可能不適合,因為人們關注數字隱私,中國人也更擔心公權力會濫用數字隱私,不像美國這樣界定得比較清楚。
有趣的是,中國的網絡實名制 與海外實名制社交媒體 剛好在約略同一時期出現。
也許海外的實名制社交媒體幫助推廣了網絡實名制?不得而知。這段我時期我沒有在國內。
6、2000年代末:支付寶——支付對實名制的重大推進
推動全面實名制的一個重要因素可能是基于互聯網及手機(移動互聯網)的支付。
這個時候我已經回國了。查一查歷史會知道,支付寶推出手機支付是2008年;推出信用卡快捷支付是2010年。到2013年,支付寶支付用戶已經超過一億。是年,支付寶還推出了余額寶,一個金融領域的全民現象級事件。
支付對于推廣全面實名制是非常重要的。
1)基于互聯網支付極度方便(尤其是利用智能手機的支付)。人們大大的被這種便利性帶來的好處所吸引;
2)經過若干年時間,人們對網絡實名制有所習慣,發現沒有什么問題。與公權力有了良好的實踐與磨合體驗;
3)支付涉及個人財務,首先要安全。必須要綁定信用卡;要綁定實名。人們為了自己的金融/財務安全,讓渡一定的隱私。這個時候,讓渡隱私完全是出于自私、自我保護的考慮;
4)買賣商品和政治等“敏感問題”無關,個人更愿意通過讓渡個人隱私獲得個人好處。
支付對于改變人們對數字隱私、數字安全的看法有重大的影響。
這時的人們已經不在是“讓渡”隱私,而是把“讓渡”視作一種獲得額外安全性的“代價”或“投資”。
7、2010年代初:微信支付對實名的加強
如果說2013年余額寶奠定了支付寶的地位的話,那么2014-2015年的“微信紅包”奠定了微信(支付)的地位。
微信的加入使得手機支付成為中國的主要支付形式。支付幫助推動了網絡實名制。
8、2010年代中:手機實名制全面推廣
手機實名制(從新增到存量)經歷了若干年的時間(大概是2013~2016年)。到2016年末,中國基本已經實現手機100%實名率。
在美國還沒有全國統一的身份證的時候,中國的手機號已經可以追溯至個人,因此可以視同于身份證號(盡管一個人可以有多個手機)。
手機驗證+身份證號,已經成為實名身份的保證。大多時候,手機驗證本身就已經具備很高的地位。當然在互聯網金融高度發達的今天也帶來數字安全的隱患。
9、2010年代后半期:人臉識別的加入
我不太清楚從哪一年開始人臉識別開始普遍介入。
我自己使用app的印象是,先是互聯網金融/理財app,需要使用人臉識別。后來是用自如(分布式長租公寓)app,人臉識別,眨一眨眼,動動腦袋,覺得有點新鮮。當時覺得,投資、租賃房,這種重大事情,用人臉識別是必要的。不過不知道后臺數據是怎么統一的。
然后在一些酒店入住時發現需要使用人臉識別。我最早體驗這個是在杭州。
然后發現坐飛機安檢時可以或需要人臉識別。
然后發現出入寫字樓、小區時,物業使用人臉識別已經很普遍。
同時發現,我的手機號、身份證號及人臉在越來越多地方的后臺里已經統一了。
上一次使用人臉識別是在用貝殼的“被窩裝修”app,確定我的裝修業主身份。眨一眨眼,搖一搖頭。此時,我覺得一切都是理所當然。
10、2020年COVID-19防疫
出入各種場合不僅僅需要戴口罩,還要出示健康碼。
北京管理比地方上嚴格,不僅僅要出示健康碼。時至今日,許多地方出入還要掃碼登記。
數字化手段,大概是中國2020年防疫抗疫最成功的手段,最重要的心得。
絕大多數其他國家沒有這樣的手段。要么是沒有這樣的信息/數字化基礎設施,要么是沒有這樣的公眾接受度和服從性。
中國則都具備:既有基礎設施,也有公眾接受度和服從性。這也是中國防疫抗疫成功的原因。
我們縱觀全世界,同時兼具此兩項的社會非常至少。中國恐怕是全球獨一無二的。這是中國獨特性(China exceptionalism)的生動寫照。
所以中國才能在防疫抗疫之中表現如此出色。
其結果將是:
1)個人相信讓渡自己的數字隱私對于自己/社會/公眾/民族/國家乃至全人類社會的安全福祉皆會有好處;
2)政府發現數字是提升改善公共治理、維護公共安全與福祉的寶貴手段及資源。
這就是我所說的:2020年COVID-19疫情會將中國更進一步推向與西方不同的道路上。二十年前,我們也害怕甚至抵制網絡實名制;今天,我們視生活中無所不在的實名制及個人隱私讓渡為“理所當然”。
為何如此演變為?
1)我們大體上相信科技,相信數據安全;
2)通過經歷了大量的實踐與磨合,我們已經確立、界定了我們與公權力之間的關系;我們確信公權力不會濫用我們的數據,作為守法公民我們沒有什么可需要擔心的;
3)我們充分感受到了實名的好處:安全、便利,也沒有什么代價和損失;
4)只要我們不違法,實名制對我們完全是利大于弊,是造福于我們的;
5)公民提供數據信息也已經成為社會規范與標準(norm),是一種理所當然,甚至是一種義務;
6)我們甚至認為,如果沒有這些實名保護的話,會隱藏著某些風險。我們會開始擔心或排斥非實名制。
幾年前,我在手機app上用人臉識別,可能會覺得有點奇怪,懷疑是否必要,有點別扭。現在我使用app,如果系統要求人臉識別,我會積極配合,覺得一切都理所當然:“必須用人臉識別啊。就得這么操作啊。不這么做的話會有風險呢。”
這就是潛移默化的影響。我們已經更習慣于這種操作;我們的標準和考量和十幾二十年前已經全然不同。中國人可能不自知:我們正在進入一個與西方全然不同的世界。但這很可能恰恰就是未來的世界。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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