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輸液死亡女子家屬與醫院達成和解!輸液死亡女子家屬與醫院達成和解事件前因后果一文詳述
輸液死亡女子家屬與醫院達成和解
【#輸液死亡女子家屬與醫院達成和解# 家屬稱醫院支付36萬】4月30日,江西女子#輸液死亡發現藥瓶名字有誤#事件有新進展,家屬稱已與涉事醫院達成和解,醫院現場支付36萬元。1月26日,江西女子陳艷某在進賢縣中醫院輸液后臉色發紫,隨后死亡。家屬發現,給陳艷某輸液的吊瓶上,寫的卻是“李艷某”。

【輸液死亡女子家屬與醫院達成和解】4月30日,“江西女子輸液死亡,發現藥瓶名字非本人”一事有新進展。家屬告訴新京報記者,目前已與涉事醫院達成和解,醫院現場支付36萬元。

新京報此前報道,江西進賢縣50歲女子陳艷某在進賢縣中醫院輸液后死亡。家屬發現,給陳艷某輸液的吊瓶上,寫的卻是“李艷某”的名字。家屬質疑醫院拿錯藥瓶,醫院則回應稱不可能拿錯藥。此外,雙方就是否尸檢也未能達成一致意見。進賢縣衛健委表示,已接到反映正在調查。
4月30日,陳艷某的兒子告訴新京報記者,雙方目前就此事已達成和解,4月30日下午,醫院方面支付了36萬元“和解金”。他說,下一步計劃安葬母親,然后出門工作。
江西輸液死亡女子事件官方通報
據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官方微博消息,針對患者陳某某在縣中醫院住院死亡引起的醫療糾紛,我委高度重視,迅速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核實。現將調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事情經過
患者陳某某,女,于2020年1月26日04:34在進賢縣中醫院住院治療,經搶救無效于6時許死亡。患者家屬以輸液瓶上的名字是“李某某”而非“陳某某”,對院方護士操作提出了質疑。當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醫患雙方同意待疫情緩解之后再進行協商。
二、調查情況
經調查,當班護士吳某在患者輸液瓶上手寫的床位號、藥品名稱、藥品規格,均與醫囑、處方一致。但該護士未遵守護理操作規范對患者姓名進行核對,在輸液瓶上誤將患者名字陳某某手寫成李某某。經核查,當時縣中醫院該病區只有陳某某一人輸液,并無叫李某某的患者。
事情發生之后,本著對家屬負責和依法依規處理的原則,進賢縣中醫院多次與患者家屬溝通協商,目前雙方已達成諒解。
為了加強醫院管理,我委責成縣中醫院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并深刻汲取教訓,落實醫院各項管理制度,提高醫療質量和服務水平,為廣大市民提供更加良好的就醫環境。
江西輸液死亡女子事情前因
江西女子輸液死亡,家屬發現藥瓶名字非本人,給陳艷某輸液的吊瓶上,寫的卻是“李艷某”的名字。29日,醫院回應稱,不可能拿錯藥,愿出錢進行尸檢。

陳艷某當晚的輸液單子。
新京報此前報道,1月26日,江西進賢縣50歲女子陳艷某感覺胸悶,到進賢縣中醫院輸液后死亡。家屬發現,給陳艷某輸液的吊瓶上,寫的卻是“李艷某”的名字。醫院回應稱,患者李艷某并未在事發當天到醫院就診過。
陳艷某兒子稱,出事之后他們找了醫院,但醫院要求尸檢,費用由他們自行承擔。
進賢縣中醫院醫務科黃主任表示,“后來我們同意尸檢費用由醫院承擔。”當時輸的藥是紅花黃色素是擴張血管,改善微循環用的。我們沒有李艷某這個病人,這個病區,從2020年開始就沒收過叫李艷某的病人,全院都沒有。“而且是凌晨四點,只有他媽媽在打吊針,我們不可能拿錯藥。”
陳艷某兒子稱,醫院同意出尸檢費用時已經是3月18日,只能檢出死因,藥在身體里已經檢不出來了。“現在我母親還在殯儀館里,這個事情他們還沒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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