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電動車新規:電動車不戴頭盔會罰款嗎如何處罰
近日,公安部交管局下發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將在全國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
該信息引發許多人關注,連日來,很多市民想了解交管部門對騎電動自行車戴頭盔的相關要求和規定。
至于騎電動車不戴頭盔會被罰嗎?權威回應來了!
那么,對于“一盔一帶”到底如何處罰呢?此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已明確過,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
駕駛摩托車時,駕駛人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記2分,罰款50元。乘坐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罰款50元。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罰款50元。機動車行駛時,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
對于電動車駕駛人和乘車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頭盔的,公安交警將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在6月1日啟動電子警察抓拍前,公安交警將采用現場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方式對上述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河北省公安廳回應了:記者從河北省公安廳交管局獲悉,我省啟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通過宣傳倡導、管理勸導等工作,讓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汽車駕乘人員使用安全帶成為自覺。5月份為宣傳倡導階段。自6月1日起至年底,我省與全國同步開展“一盔一帶”勸導查糾活動,每周二為全省統一行動。對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不戴頭盔行為,以糾正、教育為主,通過設立學習教育點,觀看違法事故視頻、學習抄錄交通安全法規、參加志愿勸導活動、朋友圈集贊等方式,督促騎乘人員自覺佩戴安全頭盔。
河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有關人士表示,河南省對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不戴頭盔行為,以糾正、教育為主。比如:通過設立學習教育點,觀看違法事故視頻、學習抄錄交通安全法規、參加志愿勸導活動、朋友圈集贊等方式,督促騎乘人員自覺佩戴安全頭盔,讓佩戴安全頭盔成為自覺行為。鄭州交警表示,騎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在鄭州街頭隨處可見,這是一個長期查糾的過程,前期交警會以宣傳、教育引導為主,暫不處罰。
許昌交警回答說:現在是在宣傳和發動階段,如果將來有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出臺,我們會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工作。
5月15日,《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審議通過,將于7月1日起實施。《條例》明確,電動車駕乘人員未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此外,《條例》將搭載未成年人年齡限制放寬至16周歲,搭載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的應當使用安全座椅。
因此不同地區處罰方式不同,要根本不同地方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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