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審理一特大套路貸案 誘騙借貸惡意壘高債務達126億
誘騙借貸惡意壘高債務達126億元
蘭州中院開庭審理一起特大“套路貸”案
7月9日上午,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被告人王某等20人涉黑案(“2·12”特大“套路貸”主案),由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蘭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8年3月,王某與他人共謀,采取非法網(wǎng)絡“套路貸”的手段騙取錢財,牟取暴利。由吳某飚等人提供資金,王某負責公司全面管理。
為蒙蔽群眾、逃避打擊,王某等人陸續(xù)注冊了杭州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等20多家空殼公司開展業(yè)務,下設技術部、商務部、客服部、人事部,以公司化運營的形式實施詐騙等犯罪活動,并采用第三方交易平臺進行財務結算。
為了非法債務及時回收及規(guī)避催收風險,提升回款率,2018年4月,涉案公司先后與合肥、深圳等地24家催收公司簽訂合同,將部分非法逾期債務外包。其后,通過業(yè)績考核進行管控,支付催收款提成、獎金等,明示或默許催收公司利用信息網(wǎng)絡,對被害人及其親友采取滋擾、威脅、恐嚇等非法手段催收非法債務,形成了以王某為首的“套路貸”涉黑組織。
不到10個月的時間,該涉黑組織以近2億元的投入非法獲取28億余元,尚有未收回的非法債務約98億余元。王某及吳某飚等人從中攫取了巨額利益,并將部分獲利以工資、提成、獎金的形式分配給其他成員,部分用于公司運營。
據(jù)介紹,該涉黑組織以“套路貸”為基本方式,誘騙被害人借貸,收取超高利息,并通過多平臺“借新還舊”“以貸還貸”惡意壘高債務,被害群眾多達47.5萬余人。同時,采用“軟暴力”手段催收非法債務,被催收人數(shù)達39萬人,催收金額124億余元。甚至造成被害人自殺,其配偶、父母共同自殺或被迫犯罪的情形。
該涉黑組織利用信息網(wǎng)絡,肆意實施詐騙、尋釁滋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犯罪活動,在網(wǎng)絡空間為非作惡,采用精神催殘的手段欺壓、殘害群眾,騙取錢財,受害群體龐大,嚴重擾亂互聯(lián)網(wǎng)管理秩序,嚴重破壞經(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重大影響。
本案部分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認罰,并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因被告人人數(shù)眾多,案情復雜,開庭前組織控辯雙方召開庭前會議,做了充足的庭前準備工作。
此前,蘭州市城關、七里河、安寧、紅古四個基層法院于6月10日至7月1日,先后就“2·12”特大“套路貸”系列案5個分案93名被告人,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完畢,案件將擇期公開宣判。
□ 本報記者 趙志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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