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引爭議 外國人永久居留權管理條例全文詳解 永久居留和移民國籍有什么權利上區別?
5、優化永久居留服務管理
緊緊圍繞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目標,征求意見稿明確要求建立外國人永居管理工作的協調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這是著力消除以往工作中存在的多頭管理、多重服務等“碎片化”癥結。同時明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引導和規范永久居留外國人所在單位、社區和相關中介機構、法律服務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為永久居留外國人提供社會融入服務。
6、出入境服務更加方便高效
征求意見稿提出,永久居留外國人的入境安家物品按照海關對定居旅客有關規定辦理。永居外國人自入境之日起,居留時間不滿兩年,又出境定居的,其免稅攜運入境的安家物品應復運出境或者向海關補稅。永久居留外國人的其他入出境貨物、物品通關事宜,參照居民旅客規定辦理。永久居留外國人出入境時,可以從中國公民專用通道通行。
7、家庭團聚人員可申請永久居留
征求意見稿提出,外國人有家庭團聚需要,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永久居留資格:(一)配偶為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或者永久居留外國人,婚后已在中國境內與配偶共同生活五年,且每年實際居留累計不少于九個月,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二)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投靠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籍父母或者在中國境內永久居留的外國籍父母;(三)年滿六十周歲,在境外無直系親屬,投靠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籍直系親屬或者在中國境內永久居留的外國籍直系親屬,已在中國境內連續居留五年,且每年實際居留累計不少于九個月,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征求意見稿提出,適齡永久居留外國人或隨遷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在中國接受義務教育,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費用。
8、外國人永久居留要嚴格遵守法律
征求意見稿強調權利義務平衡,既明確永久居留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在中國境內居留的期限不受限制,也明確在中國境內的永久居留外國人應當遵守中國法律,不得危害中國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社會公共秩序。
9、永久居留并不是想留多久留多久
征求意見稿明確,永久居留外國人如果存在對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被處驅逐出境、弄虛作假騙取在中國境內永久居留資格、在中國境內居留未達到規定時限、不適宜在中國境內永久居留的其他情形等情形之一,國家移民管理部門應當取消其永久居留資格,宣布其持有的永久居留身份證作廢。外國人被取消永久居留資格的,五年內不得再次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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