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積金中心:受疫情影響的職工可申請延期還款
據四川省省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微消息,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積金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摘要的通知》和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運行20條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公積金有關事項的通知》(成公積金委辦〔2020〕2號)的文件精神,省級中心制定了《疫情期間延期還款操作規則》,受疫情影響的職工可申請延期還款,具體內容如下:
一、受疫情影響職工可申請延期還款
參加疫情防控的一線工作者,住院治療、醫學觀察或被隔離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疑似病人或密切接觸者以及因疫情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職工,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不能按月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不作逾期處理、不計罰息。2020年1月1日零時公積金貸款狀態為逾期2期及以上的,不適用該政策。
二、受托銀行受理申請
申請延期還款的借款人需在2020年6月30日前到原申請貸款的受理銀行提出申請。屬公積金組合貸款的借款人,須另向銀行提出商貸部分的延期還款申請。
三、辦理時須提供材料
(一)申請人的身份證,如申請人為共同借款人,還需提供主借款人的身份證。
(二)已婚的申請人需提供結婚證。
(三)受疫情影響的相關證明:
1.申請人屬于參加疫情防控的一線工作者,包括醫護人員、警務人員、社區工作者及機關企事業單位從事疫情防控及保供(保供人員指參與疫情防控的保安、后勤服務、商超、物流人員等)的干部職工,提供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或參加疫情防控單位出具的證明。
2.申請人屬于住院治療、醫學觀察、被政府隔離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者、疑似病人或密切接觸者,提供定點救治醫院或街辦、社區出具的證明。
3.申請人屬于因疫情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提供單位出具的證明和最近半年的工資卡明細。
4.申請人屬于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靈活就業人員,提供情況說明和書面承諾書。
四、辦理規則
借款人向中心提出申請時,須約定延期歸還本息的時間,延期歸還本息部分最遲結清時間為2020年9月。借款人應在約定的結清月扣款日前,將逾期期間的本息、罰息及當月應正常歸還的本息一并足額存入委托扣款賬戶。系統在約定延期還款期間內自動扣劃的罰息,中心將退還到借款人的委托扣款賬戶內。
如有疑問,可撥打028-86789058詳細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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