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云翔涉嫌性侵案宣判 高云翔被無罪釋放!高云翔案重審完結 高云翔涉性侵案始末回顧
高云翔涉嫌性侵案宣判!3月19日,據澳洲媒體報道,長達近兩年的高云翔案終于宣判,高云翔性侵案里兩位嫌疑人高云翔、王晶所有罪名不成立。法官當庭宣判高云翔、王晶所有罪名不成立,高云翔被無罪釋放。
回顧整起案件,2018年3月高云翔因涉嫌性侵與制作人王晶一同被拘捕,高云翔被控7項罪名,王晶被控11項罪名,其間多次庭審,幾經周折,歷時兩年終于落幕。兩年中,高云翔演藝工作停擺,活動范圍受限于澳洲,并經歷了與董璇離婚、被唐德起訴賠償等人生重大變故。
3月17日,在澳大利亞新洲唐寧中心法庭,高云翔王晶案件進入第十七個重審日,今天也是重審階段的最后一天,接下來將會進入最后裁決審議階段,重新組建的陪審團將通過討論最終給出統一的結果。
法官向陪審團解釋了一系列的問題,并強調陪審團應該仔細閱讀檢方對高云翔和王晶提出的10項指控罪名,仔細思考檢方需要提供和滿足哪些法律層面的證據,以滿足“高于合理疑點”。
關于高和王有意摸了女當事人的胸部這一項指控,依據澳洲的法律規定為“蓄意觸碰女當事人的胸部”,即便最輕的碰也能構成“蓄意觸碰”,也會造成對方的不適。
在其他的幾項指控中,關于女當事人“是否同意“的問題上,同意必須是在“觸碰”的動作發生時,跟之前KTV的監控錄像和酒店門口等場所的任何親密行為都不相關。
“同意自愿”(consent)可以是口頭上的,也可以是行為上的。
法官在“裁決指導書”里提出,陪審團要注意高云翔在觸碰CC的時候,CC是否是同意的。同意必須滿足兩個條件,第一是有意識的狀態下,另一個是自愿的。
在酒店房間內,當高云翔試圖扯下CC的開衫時,她當時說的是:“不,不要這么做。” 表示不同意。
關于高云翔當時是否知道CC不同意這一點,法官認為陪審團可能會好奇我們如何知道別人當時的想法。
法官說,應該帶入到當時的情境中去考慮。
針對高云翔對CC是夠構成“猥褻行為”,陪審團也要仔細考慮,法官解釋,猥褻未經對方同意下妨礙或冒犯他人,并引起對方感到羞恥、厭惡感、褻瀆的、惡心的行為,比如摸屁股和襲胸等。
法官還提示,陪審團要著重考慮王晶是否和高云翔有同伙作案行為,同伙作案要滿足三個條件:1,人出現在現場2,距離足夠近,且鼓舞他人的行為,同時對受害人造成負面影響3,有共通的目的。法官指出,在證詞中,針對共同目的這一點,王晶說:“我把CC留給你了”,另外,CC也指正王晶協助高云翔脫下她的開衫。
法官梳理階段正式宣告結束,接下來將有陪審團討論裁決結果,最快將于周三下午得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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