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計劃向商業銀行發放券商牌照?官方回應
中新經緯客戶端6月28日電 (魏薇)昨日(6月27日)晚間,一則新聞引爆金融從業者的朋友圈。據財新報道,日前從權威人士處獲悉,證監會計劃向商業銀行發放券商牌照,或將從幾大商業銀行中選取至少兩家試點設立券商業務。
對此,6月28日晚間,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我們已關注到媒體報道,證監會目前沒有更多的信息需要向市場通報。發展高質量投資銀行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資本市場發展決策部署的需要,也是推進和擴大直接融資的重要手段。關于如何推進,有多種路徑選擇,現尚在討論中。不管通過何種方式,都不會對現有行業格局形成大的沖擊。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銀行獲取的券商牌照的背景與2015年已經不同,推動金融混業經營并非主要目標,金融反哺實業、發展直接融資才是制度改革的主線。
意在發展直接融資
事實上,早在2015年,監管部門將向銀行發放券商牌照的傳聞已流傳開來。彼時,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回應稱,證監會正在研究商業銀行等其他金融機構在風險隔離基礎上申請證券期貨業務牌照有關制度和配套安排,相關工作在進行中,并需履行必要程序。
商業銀行的混業經營在法律層面上早已預留了一定空間。據了解,現行的《商業銀行法》第43條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托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商業銀行法》已有規定,銀行一般是不能直接從事券商業務的,當然經過一定的批準,也可以有一些例外的處理。”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董希淼對中新經緯客戶端表示。
事實上,金融控股公司手握銀行、券商牌照的案例并不少見,比如平安集團、光大集團、中信集團、郵政集團等。而中行、工行、建行、農行、招行、交行、興業銀行、民生銀行8家銀行還通過子公司收購的方式曲線獲得券商牌照。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更是早已于2010年8月設立了全資子公司國開證券。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