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部門:支持更多優質中小企業登陸資本市場
(十二)完善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支持制度。大力培育創業投資市場,完善創業投資激勵和退出機制,引導天使投資人群體、私募股權、創業投資等擴大中小企業股權融資,更多地投長、投早、投小、投創新。穩步推進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注冊制改革,支持更多優質中小企業登陸資本市場。鼓勵中小企業通過并購重組對接資本市場。穩步推進新三板改革,健全掛牌公司轉板上市機制。完善中小企業上市培育機制,鼓勵地方加大對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企業的支持。加大優質中小企業債券融資,通過市場化機制開發更多適合中小企業的債券品種,完善中小企業債券融資增信機制,擴大債券融資規模。
(十三)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健全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發揮國家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實施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完善風險補償機制和績效考核激勵機制,引導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擔保費率水平。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合作,合理確定風險分擔比例和擔保貸款風險權重,落實金融機構和融資擔保機構盡職免責制度,提高小微企業融資可獲得性。推動建立統一的動產和權利擔保登記公示系統。
四、建立和健全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制度
(十四)完善創業扶持制度。改善創業環境,廣泛培育創業主體。完善創業載體建設,健全扶持與評價機制,為小微企業創業提供低成本、便利化、高質量服務。鼓勵大企業發揮技術優勢、人才優勢和市場優勢,為創業活動提供支撐。鼓勵服務機構提供創業相關規范化、專業化服務。
(十五)完善中小企業創新支持制度。創新中小企業產學研深度融合機制,促進大中小企業聯合參與重大科技項目,推動高校、科研院所和大企業科研儀器、實驗設施、中試小試基地等創新資源向中小企業開放。調整完善科技計劃立項、任務部署和組織管理方式,大幅提高中小企業承擔研發任務比例,加大對中小企業研發活動的直接支持。完善專業化市場化創新服務體系,完善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等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的機制,提升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專業化眾創空間、大學科技園等扶持中小企業創新的能力與水平。完善中小企業創新人才引進和培育制度,優化人才激勵和權益保障機制。以包容審慎的態度,鼓勵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產品創新、模式創新。
(十六)完善支持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機制。健全“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梯度培育體系、標準體系和評價機制,引導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之路。完善大中小企業和各類主體協同創新和融通發展制度,發揮大企業引領支撐作用,提高中小企業專業化能力和水平。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