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聯網法院一審宣判:抖音、微信讀書兩款app均侵害用戶個人信息
作者 :唯愛嬌娘 2020-07-30 19:08:24 審稿人 : admin 圍觀 : 次 評論
北京互聯網法院一審宣判:抖音、微信讀書兩款App均侵害用戶個人信息
7月30日,北京互聯網法院作出一審宣判,認定抖音、微信讀書兩款App均有侵害用戶個人信息的情形。兩案也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頒布后,體現民法典保護互聯網時代公民個人信息權益的典型案件。

在凌某某訴抖音案中,原告凌某某在手機通訊錄除本人外沒有其他聯系人的情況下,使用該手機號碼注冊登錄抖音App后,被推薦大量“可能認識的人”,其中包括多年未聯系的同學、朋友。凌某某認為抖音App非法獲取其個人信息及隱私構成侵權,將抖音App的運營者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微播視界公司)訴至北京互聯網法院。7月30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就該案進行了一審宣判,認定抖音App在未征得凌某某同意的情況下,對凌某某的個人信息進行處理,構成侵權。

北京互聯網法院認為,凌某某的姓名、手機號碼、社交關系、地理位置屬于個人信息,被告在未征得凌某某同意的情況下,收集并存儲凌某某的上述個人信息,構成侵權。凌某某的上述信息不具有私密性,同時,微播視界公司推薦有限的“可能認識的人”,不構成對凌某某生活安寧的侵擾,不存在侵害凌某某隱私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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