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發酵的參與者:角色不同 作用不同
一段時間以來,“河南商丘劉女士不堪家暴跳樓逃生至截癱”“網紅拉姆遭前夫縱火燒傷后去世”“山東德州女子方洋洋長期被婆家人虐待致死”等事件多次刷屏,引發輿論對于“家庭暴力”事件的關注和討論。而在這類家暴事件輿情中,除了具體案件當事人外,其他的輿情信息發布主體都是如何參與輿情的發展演化,起著什么樣的作用呢?

2020年下半年部分家庭暴力事件
政法機關:主動接受監督 積極回應關切
政法機關是法治中國的重要參與者和建設者,中國裁判文書網、中國庭審公開網以及各地政法機關官方微信公眾號、官方微博等司法公開渠道的建設和應用,增強了法治透明度,也讓更多案件進入大眾視野,成為回應輿論監督、彰顯司法與民意良性互動的重要窗口。
司法公開為媒體及自媒體提供了源源不斷的新聞素材和案件細節,給“足不出戶寫新聞”提供了可行性,讓不少隱蔽性較強的家暴案件走入公眾視野。如2020年8月30日,紅星新聞曾梳理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題為《判了!因家庭瑣事不滿 公婆竟偷放滅鼠藥致兒媳死亡》的報道,受到部分輿論關注,也帶來對判決量刑是否合理的討論。而在近期的“方洋洋案”中,封面新聞、猛犸新聞等媒體也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布的該案二審刑事裁定書,報道案情細節并梳理出案件發回重審理由等關鍵信息,引起網民關注和討論,而政法機關也積極接受了輿論監督。
家庭暴力事件輿情發生后,職能部門官微直接回應關切,拉近了與公眾的距離,展示了重視的態度,與互聯網上的雜音形成“對沖”,在平息輿情、扭轉輿情風向上能起到積極作用。如2019年11月25日晚,網紅博主@宇芽YUYAMIKA 通過新浪微博曝光其前男友的家暴經歷,引發全網激憤,26日中午@平安江北 發布通報,表示依法展開調查,28日@平安江北 正式公布調查結果,多次直接回應使得輿情逐步平息。而在2020年11月19日“方洋洋案”引發關注后,@德州中院 于當晚隨即通報該案此前已裁定撤銷原判并發回重審的情況,降低了輿論場上聲討一審判決不公的聲量,也讓輿論有了“向前看”的希望。
中央媒體:發布權威信息 促進良性互動
中央媒體由于具有較高的權威性和較廣的影響力,它們參與家暴輿情事件的報道,往往傳遞出了非同一般的意義,能起到“一錘定音”的作用。
隨著互聯網傳播速度的提升,不少家暴事件信息傳播片面性、碎片化的副作用凸顯出來,央媒及時介入展現了更可靠性、更全面的案情信息,讓輿論的聲音趨于理性、讓問題的焦點更加明確。如2020年9月1日,中央廣播電視總臺“法治在線”欄目播發報道《河南女子遭家暴跳樓事件調查》,通過走訪當事人、現場目擊者、離婚案件法官等,還原案發經過及案件發生的背景,澄清了輿論場上離婚案件“久調不判”“離婚難”的傳言,對將輿論焦點拉回到“譴責家暴”“遭遇家暴時應及時用足法律手段”等起到積極作用。
央媒的報道給家暴輿情事件的熱度、敏感度、爭議度蓋了“公章”,同時也對相關部門正視和解決家暴事件中法律法規、政策機制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敦促,讓問題的深刻性、解決問題的迫切性得到重視。如2020年11月20日,中央廣播電視總臺“法治在線”欄目播發報道《家暴之痛:無法逃離的拉姆》,在報道梳理案件的同時指出,拉姆案件發生在已經離婚或者已經分手的伴侶之間,類似的暴力行為并非個案,這樣的關系是否屬于《反家庭暴力法》調整的范圍、離婚后還能否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等,目前還存在爭議,這些問題應當在實施細則或司法解釋中予以明確。而這種蓋了官方“印章”的呼吁,作用和意義是獨一無二的。
商業媒體:貫通各方主體,反映多元內容
互聯網的發展給了媒體更多可能性。不少商業媒體通過網站、新浪微博、微信公眾號、客戶端等不同渠道,以文字、短視頻、圖片、H5等不同的內容形式,依然保持著充分的活力,同樣是家庭暴力事件輿情產生和發展的重要陣地。
商業媒體連接著各方信息主體,可以報道官方機構發布的信息,可以從普通網民、網絡名人發現新聞線索,可以采訪專業人士等等,它是貫通事件當事人、家屬、不同機構和部門、專家以及網絡名人等之間的橋梁。如在“方洋洋案”中,紅星新聞、澎湃新聞、新京報等商業媒體通過文字報道、短視頻等形式,將方洋洋的舅舅、表哥、兩地村民、二審法院、當地婦聯以及一審判決書等串聯起來,再次還原了當事人生平經歷、當地風土人情的基本全貌。
商業媒體本身的專業素養以及它們的“專家朋友圈”,讓媒體能從不同維度、不同細節以不同的態度對同一輿情事件進行報道。相比其他信息主體來說,商業媒體增加了輿論場的復雜性和多樣性,為民眾提供了更充分的信息。2020年9月17日“拉姆案”輿情爆發后,澎湃新聞、新京報、紅星新聞等都對此事進行了展開報道,或是直接批判家庭暴力,或是挖掘拉姆被家暴的細節,或是關注各方不同主體的動態等等,極大拓展了“拉姆案”輿情信息的廣度和深度。
網絡名人:引爆輿論情緒,發現細節問題
由于網絡媒介的特性,網絡傳播模糊了傳播者與接受者的界限,信息的主動權不再單純被傳統媒體壟斷。網絡名人作為輿論場中不可忽視的力量,在涉家庭暴力網絡輿論生成演化過程中的影響力不容小覷。
相關家暴事件引起網絡名人關注并轉發,或是網絡名人收到求助信息進行發布,就此引發網民關注,形成輿論熱點,從而擴散到商業媒體進而影響到整個輿論場。如2019年12月14日,網民@法治社會天理難容 在微博發布其姐姐被丈夫和公公家暴的經歷后,被微博大V@我是落生 關注并再次發布,該事件由此得到更多網民關注,相關微博轉發6000余次,瀟湘晨報、成都商報、新京報網、澎湃新聞網、@頭條新聞、@紅星新聞等紛紛跟進報道,最終新浪微博話題閱讀量達到3.4億次。
在媒體報道相關家暴案件后,網絡名人的關注可能會促使新的細節被發現,進而敦促相關部門及時介入處置。如2020年10月26日,@梨視頻 發布“6歲女童遭親媽及其男友虐待險喪命”一事,得到@浪里赤條小粗林、@午后狂睡、@sunwear、@追風少年劉全有等眾多大V的轉發關注,@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 更是持續曝光并追蹤女童的狀況,組織捐款、聯系醫療資源,并追問當地處置措施為何缺位等。隨后當地婦聯、民政等機構部門相繼介入,司法機關也迅速作出回應。
正是這些參與者的介入,不僅引發了多元觀點的訴求的碰撞,也使得具體案件和家暴議題得到了深入探討。然而也應看到反家暴工作任重而道遠,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在立法方面,反家暴法相關框架條款還需進一步完善;在執行方面,一線人員還需加強反家暴法的理解運用;在宣傳方面,反家暴宣傳工作還需持續加強;在社會方面,婦聯等組織可以更加積極調解救助。
(作者:人民網輿情數據中心 余以軍、田天、鄧小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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