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年卡后瑜伽館“跑路” 消費者維權成功
作者 :唯愛嬌娘 2020-12-31 18:53:49 審稿人 : admin 圍觀 : 次 評論
為了健身,璧山的王女士在當地一家瑜伽館交了上萬元的費用,沒想才用了幾十天,瑜伽館就關門停業。不愿意當冤大頭的王女士,直接將瑜伽館老板告上了璧山區法院。昨日,重慶晨報·上游新聞記者從璧山區法院獲悉,該案經審理后,消費者勝訴,瑜伽館退還剩余的相關費用。
去年3月底,王女士在璧山區一家瑜伽館購買了瑜伽練習年卡,并支付了3079元年卡費用。
練習一段時間后,王女士感覺還不錯,便在同年的10月中旬,又購買了該瑜伽館的私教課程,并支付了14900元私教費用。
讓王女士沒想到的事,在該瑜伽館練習瑜伽一段時間后,去年12月2日,該瑜伽館關門停業、人走樓空。
“即便是經營轉向,或有其他不得已的苦衷,要關閉瑜伽館,也應該跟顧客說一聲,并退還相應的費用。”王女士稱,瑜伽館關門卻并未聯系她協商退款相關事宜。
今年6月,王女士將瑜伽館告上了璧山區法院,要求退還剩余瑜伽練習服務費用。
法院審理認為,王女士與該瑜伽館之間的服務合同合法有效,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約履行各自義務。王女士在該瑜伽館購買瑜伽服務,并按約支付了年卡費用及私教費用,該瑜伽館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原告提供服務。現該瑜伽館無端關門停業、停止提供服務,違反了合同約定,王女士請求該瑜伽館返還未服務期間對應的金額,具有合理性,應當予以支持。
為此,法院根據王女士提供的證據,依法判令該瑜伽館應當向王女士退還剩余瑜伽服務費、瑜伽費私教費共計14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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