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處罰過馬路的低頭族 將處警告或50元罰款
作者 :唯愛嬌娘 2021-01-11 09:53:08 審稿人 : admin 圍觀 : 次 評論
天津對過馬路低頭族開罰單,處警告或者 50 元罰款。
今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第 44 條規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時,不得瀏覽電子設備。第 59 條規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時,瀏覽電子設備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 50 元罰款。
根據相關調查表明,玩手機過馬路的行人闖紅燈幾率比普通人高 4 倍,且橫穿馬路所用的時間也比正常人多出 2 秒。據世界衛生組織調查:全世界每年有超過 27 萬行人,死于路面交通事故,而行人走路時玩手機分散注意力被認為是重要原因之一。
天津市公安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若干規定》的施行充分體現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公安交管部門會延續以往對交通違法行為嚴格的治理力度,本著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寬嚴相濟的執法理念,持續加大對行人、非機動及機動車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治理力度,引導市民行文明車、走文明路、做文明人,共同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