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草包書記被拘女子擬提國家賠償 中紀委評罵書記草包被跨市拷走!貴州一女子罵社區支書被拘事件最新進展
新華社評女子罵“草包支書”被拘:面對群眾吐槽,豈能“一銬了之”
@新華網 發聲:因對物業管理有意見,在微信群里稱社區干部是“草包支書”,貴州一位業主被跨市銬走并行拘,此事引發社會關注。有問題,才會有意見;問題得不到妥善解決,難免引發吐槽。面對群眾抱怨甚至是尖銳批評,不是處理問題,而是處理提出問題的人,如此做法不得人心,很不可取。群眾的呼聲就是改進工作的方向,用心用情用力破解百姓“急難愁盼”,何愁不能贏得群眾點贊?
中紀委評罵書記“草包”被跨市拷走:
一句“草包”被行拘 權力不容濫用
據中紀委網站:“草包支書”事件持續引發網絡熱議。面對任女士所提“業委會未召開業主大會便擅自讓新物業公司通過試用期”的質疑,社區支書劉某用“開不開業主大會,怎么開是業委會的事”予以回應,草率且不負責任,而群眾一句“草包支書”則直接表達了自己的不滿情緒。“草包”一詞可能略顯過激,但無論如何不能以一句罵聲、吐槽就報警抓人,社區支書的做法體現的是敷衍應付的工作方式和盛氣凌人的蠻橫作風。
從畢節市公安局七星關分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看到,公安機關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作出處罰,即“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然而,能否將“微信群聊中稱‘草包支書’”定義為公然侮辱,在這一關鍵問題上,畢節警方顯然欠缺妥善考量,而對這一問題的回答也直接關系到后續跨市抓人、拘留等行為。在26日畢節警方發布的通報中稱,涉事派出所采取的異地傳喚程序經審查被認定為違法。值得注意的是,支書劉某的前夫趙某系畢節市七星關分局民警。這里面是否存在辦關系案、人情案等違紀違法問題,也需要深入調查。不論調查結果如何,身為執法部門,就應該帶頭守法、秉公執法,決不能在調查處理中摻雜個人私情,更不能因濫用權力侵犯群眾的合法權益。
廣大黨員干部,用權莫任性,“官威”耍不得。只有敬畏人民,敬畏組織,敬畏紀法,依規依紀依法用權,才能贏得群眾的尊重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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