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0歲美國男孩被老師性侵十天,復仇父親將其一槍爆頭
在這個世界上,只有父母的愛才是孩子一生最無條件的愛。曾經,有德國女孩被侵犯,母親當庭開8槍為女兒復仇。

這如果就是偉大的母愛,那39年之前,美國也曾發生類似的事情,只不過選擇復仇的是一位父親,他在機場埋伏,當場對侵犯兒子的罪犯一槍爆頭。
事件發生在1984年,美國路易斯安那州巴吞魯日的一個11歲男孩子喬迪,已經在空手道學習班練習了一年之久。

喬迪
喬迪是個活潑、開朗又陽光的男孩,他喜歡空手道,也喜歡各種上球類。最重要的是,喬迪很喜歡自己的空手道教練杰夫·杜賽,一個當時只有25歲的大男孩。
“他(杰夫)是我最好的朋友”,喬迪曾經非常驕傲地告別自己的家人和朋友,因為這位“最好的朋友”不止一次帶著他參加各種空手道比賽,而且還獲得了不少的獎杯。

杰夫
能遇到這樣的教練,父母應該也是欣慰的吧?所以他們相信兒子的教練,也樂意孩子與他在一起玩耍,甚至,他們將自己家的3個兒子都送到他的學習班學習空手道。
可這樣的行為無異于為犯罪開了一扇門,杰夫利用喬迪一家對自己的信任,悄悄開啟了他不齒犯罪的行為。
1984年2月的一天,杰夫帶著喬迪出門,并與喬迪的母親約好:15分鐘之后就會回來。喬迪的媽媽笑著送走孩子,她一點也懷疑杰夫的誠意。

可是,15分鐘很快過去了,一小時過去了,幾個小時過去了,可喬迪遲遲沒有被杰夫送回來。喬迪的母親開始擔心,她害怕兒子與老師遭遇到意外。
只是喬迪的母親萬萬不會想到,杰夫并沒有遭遇意外,真正遭遇了意外的只有他的兒子喬迪。當她在擔心的時候,兒子正被披著羊皮的杰夫綁架到了迪士尼樂園附近的汽車旅館,并進行了令人發指的侵犯。
沒錯,杰夫做這一切都明預謀的,他本身就是個戀童癖,自從看到喬迪的那天起,他就喜歡上了這個陽光的男孩子。

杰夫
于是,杰夫先是取得了喬迪的信任,然后就是取得喬迪一家人的信任,一點一點接近,最后征得其母親的同意,便將喬迪帶上車,一路狂奔,開出了距離巴吞魯日數千公里的異鄉。
為了在路上不被人發現,杰夫還剃掉了自己的胡子,將金發染成了黑色,裝成喬迪的父親。從這種類似于反偵察的行為就能理解,他早已經蓄謀已久。
喬迪的母親遲遲等不回兒子,直接打電話給丈夫加里·普洛徹:“我們的兒子失蹤了!他被杰夫·杜賽帶走一直沒有回來。”

加里
加里是一名退伍兵,曾在美國空軍服役,退役之后成為電視臺的一名新聞攝影師。當他聽到妻子的電話時,內心并沒有太多驚訝,出于對杰夫的信任,他認為可能只是兩個人一起去看了場電影,或者玩得忘記了時間。
“我在想,‘這是怎么回事?也許是意外吧?’所以我什么也沒說。”但是,時間一分一秒過去,兒子遲遲不歸,最后他還是選擇了報警。
一家人唯一想不到的是,杰夫是個戀童癖。這很容易理解,在那個時代,這樣的事還不多,在人們的認知中并沒有被重視起來。

杰夫與喬迪
事實上,后來喬迪回憶:在第一年認識杰夫的時候,他就將自己抱在他的腿上,以教其開車為名,撫摸了他的大腿。
只不過,喬迪從小到大都是個非常溫順的孩子,雖然這樣的撫摸讓他感覺不舒服,但他沒有拒絕。而這恰恰就是杰夫喜歡的,他喜歡喬迪這樣順從的孩子。
甚至,有一次,喬迪的叔叔碰巧遇到杰夫送上課結束的孩子們回家,竟然親了孩子們的嘴。他當時也覺得這不可思議,只是他完全沒辦法將其與戀童癖聯系到一起。

加里與喬迪
事實上,這都是一種猥褻行為,喬迪與所有學習班的孩子們,在某種不同的程度上,都曾受到杰夫的猥褻。只是喬迪更讓杰夫滿意,他的胃口被慢慢撐開,上升到了侵犯的地步。
當喬迪受到杰夫侵犯之后,內心是崩潰的,他與杰夫發生了劇烈的爭執,非要打電話給媽媽。杰夫竟然無所謂,同意了他的要求。
母親接到兒子的電話,那種心情可想而知。但在她憤怒、悲傷的時候,警察卻通過定位手段,最終發現了杰夫與喬迪的位置:他們就在距離路易斯安那州3000公里的加州一個汽車旅館內。

埋伏機場的加里
此時,距離喬迪失蹤已經過去了十天,可以想象在這十天的時間里他經歷了什么。加里怒了,他無法接受自己兒子所遭遇的侵犯及一切,他的心里只有一個想法:身為父親唯一能做的就是為兒子復仇。
于是,在警察飛赴加州,將杰夫·杜賽押解回來的時候,加里埋伏在機場,一個黑洞洞的槍口對著停機場剛剛停下的飛機。
當杰夫在警察的押赴下走出飛機的時候,誰也沒有想到,就在距離他們一米多遠的地方,加里從靴子里拿出手槍,對著杰夫的頭就是一槍。

喬迪被抓
一槍爆頭,杰夫連掙扎一下的機會都沒有便倒在了地上。這種死法對他可能過于快捷,但卻包含了一個父親內心無限的仇恨。
“為什么,加里,這是為什么,你為什么要為樣做?”當場押解杰夫的警員中,有一位便是他的好友,他不能理解加里為什么這么沖動,竟然在抓到了壞人的時候還以身涉法,做出當場暴擊罪犯的行為。
但對于加里來說,犯法又如何,他只是想到自己的兒子受到了杰夫10天的侵犯,而自己身為父親竟然沒能為他篩選安全成長環境,他就沒辦法原諒自己。

加里本身是一名天主教徒,只是當面對兒子受到侵犯的那一刻,他便再也沒辦法去忠于自己的宗教了:“那時我已經做好下地獄也要帶走杰夫的準備。”
當警察質問加里為什么這樣做的時候,他只說了一句話:“如果有人對你的孩子這樣做,你也會這樣做!”
可以想見,加里是要受到殺人指控的,但結局卻很有人情味,他的律師認為他“腦子里只有一個聲音,那就是要將杰夫殺死,以免其他孩子再次遭受侵害。”

巴吞魯日的市民也為加里抗爭,認為他不是殺人犯而是英雄。與此同時,警方對杰夫進行了深入調查,有更多的受侵者出現。
“加里不是一名殺手,他是一名父親。他這樣做是出于對孩子的愛和他的驕傲。如果有人對我的孩子這樣做,我也會開槍打死他,最好給他三四槍——讓他痛苦地死去。”
于是,加里得到了最輕的判決:因為“誤殺”杰夫,判處7年監禁,緩刑5年。這個判決讓加里及市民都很滿意。

長大的喬迪與父親
加里在社區參加了300小時的志愿服務,最終沒有在監獄里待一天。如今事情已經過去了近40年,他變老了,可他在接受媒體采訪的時候依舊表示對當年的事并不后悔:“如果時間能夠重來,我還是會再次開槍。”

老年的加里
這就是一個父親的愛吧?明知所作所為不對,明知會觸犯法律的底線,可就是沒辦法眼看著自己的孩子深受痛苦。
突然聯想到最近熱鬧的胡鑫宇事件,不知道這件事的結局會是什么樣,但可以想象他的父母會是何等痛不欲生。若正義無法提早到來,不惜以身試法又如何?父母之愛子也不過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