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血案,殷某作案后,有機會逃走,為啥等在原地找到兩個答案
在我的印象中,犯了殺人罪的犯罪嫌疑人,大多會選擇逃跑,或者是畏罪自殺。
“214”廣西南寧商場內捅刺情侶致死的犯罪嫌疑人,作案后迅速逃離現場,選擇了跳江自殺。
犯下重罪,不逃不慌,留在原地,等待警察抓捕,這樣的犯罪嫌疑人真的不太多。
38歲的貴州籍男子殷某某,制造了東莞“213”連殺三人的重大刑事案件后,令人驚訝的是,他選擇了蹲在原地,等待警察來抓他。

突發大案
2023年2月13日下午2時許,廣東東莞長安鎮上交社區某電子廠大門口。
一個男子用隨身攜帶的刀具,將一名穿白襯衣的男子捅刺倒地,又將兩名上前勸架男子捅傷倒地。
其中,有個男子受傷倒地后,犯罪嫌疑人不依不饒,持刀具繼續瘋狂捅扎該男子。
一個白衣女子,拼盡全力,手握鋁合金架(疑似椅子),在阻擋嫌疑人行兇。
可以看到,女子雖然使出渾身力氣,依然難以阻擋嫌疑人的瘋狂。
最終,經過120救護人員現場診查,兩名男子當場死亡,第三名男子還有呼吸,緊急送往醫院救治的途中死亡。
個人積怨
警方接報警后,迅速趕到作案現場,犯罪嫌疑人沒有逃跑,也沒有自殺,蹲在原地,見到警察,馬上起來,舉起雙手,背過身體,雙手背后,讓警察戴上手銬。
情況通報稱,犯罪嫌疑人,殷某某,38歲,被害人三人,曾某某,32歲,張某,29歲,魏某某,39歲。
雙方矛盾沖突的原因,通報中就用了四個字:個人積怨。
到底是什么層級上的個人積怨,發展到刺捅三人致死的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殷某某
網傳信息
關于個人積怨,不可避免地流出了網傳信息。
梳理一下,信息大意是:
殷某某于去年六月至九月,通過勞務市場中介,進入到這家電子廠做工。
雙方談好的薪資標準是:每小時19元;到月底結算工錢時,19元卻變成了9元。


這一變,意味著殷某某當月工錢減少很多。
網傳,殷某某4000元工錢,僅到手了400元,等于被克扣了3600元之多。
殷某某不服氣,找到負責人,開始理論要說法,最終無果。
一氣之下,殷某某辭工離廠。

網傳所在工廠
疑似被群毆
離廠后,殷某某多次返回來討要說法,每次都無進展。
本月八日,殷某某再次來到工廠,有一段小視頻記錄了他遭受的欺辱。
視頻顯示,殷某某可能氣急了,舉起手里文件夾,但沒有砸下去。
隨后,多名辦公人員,開始圍毆殷某某。
真相到底是什么
目前,個人積怨到底是什么,3600元工錢是否被克扣,都未可知。
不過,認真分析一下,務工者與工廠發生糾紛,大概率就是勞資矛盾。
不過,雙方都沒有冷靜處理。
作為資方,把務工人員辛苦所得,沒憑沒據或欲加之款,強行扣除,實屬不該。
如果,為此逼迫務工人員觸犯法律,甚至丟了性命,更是機關算盡,悔之晚矣。
當然,務工人員為了3600元,為維權無果情況下,不惜以身試法,犯下大罪,鑄成大錯,是無知愚蠢的行為。
常言說,害人害己。把別人害了,自己也毀了,把家人也毀了。
說白了,雙方都是人生輸家。

找到答案
作案后不跑,不自殺,究竟有什么秘密?
分析分析,我找到了兩個答案:
一是跑不了,即使跑了,也會被抓住。
說明殷某某非常清楚,跑到天涯海角,也會被抓回來,與其受盡逃亡之苦,不如束手就擒。
我認為,這是聰明之舉。
二是被逼無奈,本身就是受害者。
在黑工廠做工三月,工錢被克扣侵吞了那么多,當然就是弱勢方,也是受害者。
在多次上訪維權中,還遭受到了欺辱和刁難,甚至是圍毆。
在這種心理作用下,殷某某自然選擇原地投案自首。
原地等待被抓,肯定是自首情節,在后期量刑時,法院肯定會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