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隔半天,5名交警因查酒駕相繼犧牲,專家建議:應取消醉駕入刑
近年來我國的居民生活條件越來越好,公路上的車越來越多,但是酒后駕車的人也越來越多。2020年,僅河南省就查處了酒后駕車12.5萬起,案件數量之大令人瞠目結舌。
與堪稱天文數字的酒駕相同,交警因為酒駕的傷亡人數也越來越多。值得注意的是,僅相隔半天的六個小時里,就有五個交警因為酒駕而相繼犧牲。對此竟有專家建議:應取消醉駕入刑?具體是怎么回事呢?

一、兩場酒駕案件
江西某地,一個摩托車駕駛員酒后駕車經過了交警的檢查點,但是因為酒駕和無證駕駛被攔截了下來。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駕駛人員未取得駕駛證并開車時,最高可以判處200-2000元的罰款以及15天的拘留,而酒后駕車的將會處以1000-2000的罰款。由此這位司機受到的處罰并不輕。
也正因如此,酒精上頭的駕駛員決定報復,于是在附近找了一把刀之后就徑直捅向了交警,猝不及防之下,三位交警當場死亡。更令人悲痛的是,江西的酒駕事件發生在傍晚,在相隔不到6個小時的次日0點30分,湖北省黃岡市同樣發生了酒后駕車且傷人的惡性事件。

本案之中,湖北省黃岡市某街道上,嫌疑人劉某開著路虎在街上,本以為凌晨時分不會有交警查酒駕,于是存著僥幸心理的他開著車準備開往三橋頭。見到交警設卡之后,自知自己酒后駕車的劉某覺得自己能夠沖卡成功,面對交警的攔截反而加速沖了上去,負責攔截的兩位交警被撞后當場死亡。劉某逃走,不多時被警察抓獲。

針對眼下交警的高危情況,竟有法律專家提出可以取消醉駕入刑,同時加強酒后駕車的行政處罰力度。雖說法律專家的意思很簡單,取消酒駕入刑,可以防止酒后駕車的司機鋌而走險,而加強行政處罰又可以讓駕駛員得到應有的處罰,但這樣的提議是否真的可行呢?
二、酒駕司機的心理
對于眼下頻頻出現的醉酒駕駛行為,司機普遍存在這樣的心理,首先是僥幸,認為自己可以逃過執法者的查處。而這也是當下許多酒后駕車者共同的心思,最終釀成慘劇。

第二,對于某些有權勢的酒駕人員來說,他們可以通過特殊的渠道打通這層關系,由此現階段的酒駕處罰力度對他們而言并不奏效。若是想要督促這些人遵守規則,下一步應當針對性的增強處罰力度。
現階段,對于酒駕應當從重處罰,至于專家所說的建議,并不能夠起到改變現狀的作用。有網友認為,對于酒駕致人傷殘的,應該將其納入死刑的范圍。若是取消酒駕入刑,那么便是對于酒后駕車的鼓勵,同時消除其后顧之憂。

事實上,醉駕入刑很大程度上勸退了一些愛喝酒又愛酒后開車的朋友,如果是針對司機的酒后報復,那更適合用加強處罰的方式來對其進行震懾。那么現階段酒駕的法律條文又有什么值得改進的地方?
三、酒駕的法律規定
法律上對于酒后駕車的處罰為,情節較輕的,扣押6個月駕駛證,并處2000元以下處罰;屢教不改者,則在舊有基礎上多處以10日以下拘留,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酒后駕駛營運車輛的,吊銷駕駛證的同時,還將處以15日拘留以及5000元的罰款,并且在5年之內不得重新考取駕駛證。

醉酒駕駛涉及刑法中的危險駕駛罪,一般會被判處拘役并處罰金,而量刑幅度一般是1~6個月的實際拘役,至于具體罰金如何,將不再定額。根據其實際損害后果以及被告人個人能力,最終決定罰金數額,而并非像以前一樣設置上下限。

結語
對于現有的處罰,很多人表達了自己的不滿,或許法律對于酒駕以及醉駕的處罰應該再提高幾分。畢竟實際拘役只有最多半年,這在一些有權勢或者是二進宮的司機來看,根本就是不疼不癢。
所以對于這種司機的處罰,除了駕駛證吊銷這個讓他們心疼的地方,還應該在拘留時間上進行延長,震懾其不敢二次犯錯。通過這種方式減少交警的因工損傷,可能這才是廣大網友愿意看到的結果,對此您有什么看法,歡迎留言,下期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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