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男孩被綁架、性侵、洗腦7年后,勇救5歲男童,結局卻異常悲慘
原創(chuàng):采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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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孩子正是無憂無慮的年紀,但7歲男孩史蒂文卻被戀童癖盯上,他被綁架、性侵、洗腦長達7年之久,淪為一個性玩物,他的人生已經扭曲,卻在看到同樣被綁的5歲男孩時,決定反抗命運。
14歲的史蒂文逃出魔窟,并救出5歲男孩,這是個奇跡,這讓他從受害者成為英雄,命運的翻轉再次令他無比震驚,他也被迫接受所有目光,但更艱難的是指控綁匪。
要指控綁匪就得當眾講清整整7年,兩名男性之間到底發(fā)生了什么,這個禁忌話題令全國沸騰,也讓史蒂文的隱私被扒的一絲不掛,他被嘲笑、辱罵、霸凌,開始自暴自棄,幸運的是,女友令他的人生重回正軌。

史蒂芬結婚了,有兩個孩子,他是好丈夫,是好父親,努力賺錢養(yǎng)家,過去的都已過去,但命運再次跟他開了個玩笑,令他的人生從此定格在24歲,一個普通男孩短暫又多舛的一生,他卻爆發(fā)出驚人的能量……
拐騙
德爾和凱生活在美國加州美熹德城市,他們有5個孩子,史蒂芬是老三,這些孩子有的鬧騰,有的惹事,史蒂芬非常低調安靜、聽話懂事,這讓他很容易被父母忽略
1972年,史蒂芬7歲,讀小學2年級,12月4日那天,他像往常一樣等媽媽凱去接,但媽媽一直沒出現,他走著回家,在離家?guī)讞l街的地方,被一個男人攔住,問他媽媽想不想捐東西給教堂?
史蒂文被教育尊重長輩,大人不會撒謊,他很樂于助人,說媽媽愿意捐,男的很開心,為表示感謝,要載他回家,從這兒到家很近,史蒂文同意了,而車里有一個男人叫肯尼斯 帕內爾

車開過史蒂文的家,并沒停下,肯尼斯淡定的說,給他父母打過電話,同意留宿一晚。史蒂文有點懷疑,但父母同意,他無法反駁,他也正想放松一天,打籃球、棒球,騎自行車、滑板車。
車一直開到80英里外的一間小屋,肯尼斯當晚猥褻了史蒂芬,7歲的男孩知道發(fā)生了可怕的事,但不知道具體發(fā)生了什么,困惑又不知所措,還有點害怕。
第二天,肯尼斯說聯系了史蒂文父母,他可以多住一晚,不久出去一趟,說去了法庭,得到男孩的撫養(yǎng)權,史蒂芬當然不信,于是肯尼斯給他洗腦:家里孩子太多,父母不滿意他,不想要他了。
史蒂文本能的反駁,狡猾的肯尼斯會引導他想:最近有沒有聽到父母在聊什么?他夾在5個孩子中間,不爭不搶,最不被父母注意,他一直感覺有些多余,震驚之下,洗腦之余,他漸漸相信自己被父母拋棄。

有時,史蒂文反駁,爸爸會接他,家人沒丟棄他, 但爸爸一直沒出現,他漸漸的死了心。被綁一周后,肯尼斯給他改名叫丹尼斯 帕內爾,讓他叫自己爸爸。
7歲的孩子沒了家,要是離開肯尼斯,就會落到孤兒院,留下來就得認這個爸爸,他看似可以逃跑,但在高明的心理操控下,其實無路可走,而他認下這個爸爸,就是和綁匪形成更大的羈絆。
史蒂文只是個7歲孩子,一切只能依賴肯尼斯,肯尼斯有一點點憤怒,一種無處不在的恐懼就會震懾住他,他害怕,他服從,當肯尼斯給他自由,給他買衣服玩具,允許和狗狗玩耍,在外面奔跑,他會格外開心。
被綁架13天后,肯尼斯性侵了史蒂文,有了前面一系列鋪墊,這件事并沒讓男孩反感,只是一點點害怕,認為那是父子間的秘密,玩的小游戲,肯尼斯不讓他說,他就乖乖聽話。

肯尼斯的操縱之術很高明,不是暴力,不是囚禁,而是洗腦,是和史蒂芬形成比父母更親密,更牢固的羈絆,讓小男孩不敢、不愿、不想離開,他給史蒂芬足夠的自由和寵溺,允許喝酒、抽煙、開車、打架,讓小男孩誤以為那是父親的愛。
這種畸形關系確立后,效果非常顯著,即便史蒂芬有逃跑想法,他真的離開住所,跑到大街上,感到的只有害怕,他不知道要去哪兒,該信任誰,轉悠一圈后,自己又回去了。
后來,肯尼斯搬到偏遠的加州康普奇,史蒂芬更自由了,他有朋友,有同學,有老師,他有無數次機會逃跑,有很多人可以求助,但他從未開口,他長成一個英俊健碩的男人,但他依然沒有反抗,他強忍著痛苦,門關上后的事,他一個字不講

在外人看來,這對父子有點古怪,但沒人多想,圣誕節(jié)時,和朋友聊起其它親人,史蒂芬會哭,想回到真正的家,他想尋求外界幫助,但羞于說出多年前被綁架,更無法訴說這些年的遭遇,導致外界無法幫他
史蒂芬和朋友太過要好,讓肯尼斯很擔心,再不走就會被揭露,于是兩人再次搬家,那是個與世隔絕的地方……
逃跑
事實上,父母根本沒有拋棄史蒂芬,那天媽媽凱去學校接兒子,買東西晚了,到學校時找不到人,家里也沒有,四處尋找2個小時后,終于意識到兒子失蹤了,立刻報警
警察走訪附近所有地方,父母給學校發(fā)傳單,給電視臺、廣播電臺發(fā)傳單尋求幫助,尋子酬金不斷加碼,新聞不停播報,但毫無結果

史蒂芬失蹤的兩三年,家里一直有人,生怕打電話過來沒接到,他們時不時會得到線索,每條線索都會認真核實,但都不是,兩年過去毫無進展。
鄰居覺得史蒂芬是被想要孩子的人拐走了,沒有大礙,勸他們放寬心,但家人無法放棄,他們要求聯邦調查局介入,向靈媒求助,結果還是一無所獲
父母非常難過,一家人從來不敢提史蒂文,父親脾氣大變,暴躁易怒,開車去任何地方,只要看到某輛車后座有東西,就會一直跟蹤,也沒找到線索
史蒂文失蹤6年了,還是沒找到,有人說,那孩子早被切成碎片,沖進馬桶了,還有人心疼這對父母,要給個了斷,承認自己把史蒂芬殺了埋在山上,但挖了很久,什么也沒有

父母焦急如焚,而史蒂芬一無所知,甚至“恨”父母拋棄了自己,他沒想過,只要撥通報警電話,警方會幫他聯系家人,到時會真相大白
7年轉眼過去,史蒂芬長成一個帥小伙,而肯尼斯是戀童癖,只喜歡幼童,對他不再感興趣,這讓他漸漸覺醒,哪有一個父親會厭棄孩子?更令史蒂芬意外的是,肯尼斯竟要求他,幫忙拐來小男孩。
史蒂芬斷然拒絕,肯尼斯依然幾次蠢蠢欲動,這令他越發(fā)清醒,但他沒有告發(fā)的勇氣,直到看到5歲的男童提米,肯尼斯說,那是他新來的弟弟。
提米和史蒂芬一樣,在放學路上被帶走,看著不諳世事的提米,為衣服玩具高興,史蒂芬一陣酸楚,他終于明白,這些年,自己不過是個性玩物,如今被玩膩了,被更幼齡的取代了,而肯尼斯的“愛”,其實是玩弄。

果然,肯尼斯用同樣的套路,讓提米一點點接受被父母拋棄,慢慢依賴這個惡魔,肯尼斯改變提米的著裝,換掉名字,讓男童叫自己父親,照這個進度,5歲的提米很快就是下一個史蒂芬。
史蒂芬不忍自己的悲劇,再次降臨在提米身上,他決定逃跑,可地處荒郊野外,到加州尤凱亞足足有39英里,提米5歲,自己14歲,一大一小兩個孩子要怎么逃出去?
史蒂芬沒空挑日子,也沒做準備,他趁肯尼斯上夜班,抱著提米就逃了出去,天下著大雨,夜里杳無人煙,他們在狂風暴雨中奔跑,累了走一段接著跑,幸運的是,走1 英里后,兩人搭上了順風車。
提米安靜地坐在史蒂芬大腿上,一個字沒說,兩人到了提米的家鄉(xiāng)尤凱亞,可提米太小,不記得地址,也不記得電話,兩人午夜在大街上亂走,被一輛警車發(fā)現,截住盤問。

史蒂芬說那是提米,警官大吃一驚,已經找了太久,當晚提米就被送回了家,史蒂文則鼓足勇氣向警察說:我知道我名叫史蒂文。
史蒂芬被綁架時才7歲,記不住家里地址,7年來,他都叫丹尼斯,能記住的只有曾經的名字,但一個名字就夠了,警察發(fā)現他就是7年前被綁架的孩子,半夜通知了他父母
媒體
1980年3月2日,凌晨1點,史蒂芬回到家,這是有史以來最不尋常的綁架案,失蹤7年的14歲男孩勇逃魔窟,還救了一位5歲男童,這是個奇跡,鄰居、朋友、陌生人擠滿了屋子,連門前的街上都有幾百人。
史蒂文和父母的相認只能在大街上,父母非常開心,盼了7年終于再見,兒子不算毫發(fā)無傷,但至少安全,史蒂芬終于擺脫了噩夢,但悲劇也在重逢那一天埋下伏筆

史蒂芬的故事是個奇跡,被綁架7年能生還,一家人分別7年能重逢,這種新聞很少見,全國的記者蜂擁而來,他家的屋頂上都是記者,那些人一直在拍照,把鏡頭對著史蒂芬,不管男孩已經被嚇的說不出話
早晨,史蒂芬和父母一出現,記者們的提問如槍林彈雨:能說說小木屋嗎?真的相信父母把自己拋棄了?沒有警方幫助也能回來?描述下和肯尼斯7年的生活細節(jié)?
父母沒提醒史蒂芬,他就如實回答,那是只有1個房間的小木屋,關于父母的記憶從未消失,沒警方幫助也能回來……
那些問題都是坑,回答是給自己挖更大的坑,那種情形很可怕,史蒂文有所察覺,他的回答很直接,很生硬,帶著情緒,但回答就是錯,幸虧警察在身邊,阻止話題繼續(xù)蔓延,但傷害已經開始。

那么小的年紀,史蒂文就得公開身份,直面鏡頭,那些年的新聞報道全是他,他剛從囚禁中解脫,又跌入輿論的旋渦,根本沒時間去一點點消化。
父母意識不到,輿論的殺傷力有多大,想不到,兒子回來后,告訴媒體這個消息就該消失,不再拋頭露面,或者干脆搬家,想不到要把兒子從眾人的關注中,拯救出來。
采訪一個接一個,根本停不下來,媒體好不容易拿到一個好故事,必須要好好發(fā)揮,這嚴重干擾到史蒂文的正常生活,那時學校沒有封閉圍墻,記者就追到學校采訪。
到哪兒,史蒂文都要面對鏡頭,這讓他的身邊人覺得很煩,尤其是媒體把他吹捧成英雄,突然間,他就得到那么多禮物、衣服、關注,這讓不少人心理不平衡,不就是個普通小孩!

過去7年,史蒂文零星上學,課業(yè)上遠落后于同學,但他成了紅人,將獲得轉導以追上,這讓很多孩子羨慕嫉妒,上課時妹妹跟著,下課后,父親接他回家的“派頭”,更讓人心生不滿
而真正的悲劇是案件審理,法院將根據史蒂文的供述,來給肯尼斯判刑,為了不暴露隱私,起初史蒂芬說,綁匪在附近,通常只是工作,沒有傷害他,也沒觸碰他
大眾看到肯尼斯很安靜,只在很久犯過一起綁架案,是個模范犯人,和史蒂芬看著像父子,難道這個案子,只是一個男人想要個兒子,所實施的綁架?
很快有人想到,這個解釋動機不足,而史蒂文否定肯尼斯虐待自己,大眾猜測,肯尼斯綁架史蒂文,是想追求他,這個說法瞬間勾起所有人的好奇心,一個大男人追求一個小男孩,兩人同居了7年?

隨后更勁爆的消息傳來,史蒂文的裸照,在肯尼斯屋里找到,媒體急切想知道,史蒂文有沒有被猥褻,怎么被猥褻,那種事的所有細節(jié)。
那些事當然不能講,但當時加州法律規(guī)定,綁架案訴訟時效是3年,史蒂文7年前的綁架案已經無效,檢方只能以性侵罪起訴肯尼斯,想懲治壞人,14歲的史蒂文必須在記者、攝影機、公眾面前,講述那些事。
隱私
1981年6月8日,肯尼斯綁架提米,被判最高刑期7年,1981年12月1日,肯尼斯猥褻史蒂文案開庭,史蒂文作為關鍵證人,最終選擇出庭作證
史蒂文有些緊張,但他對施害人,既不排斥也不喜歡,只說服從命令,他不談論過去,也沒說原因,而在肯尼斯被指控強迫史蒂文進行雞奸和口交時,他緊張又猶豫的小聲承認了,那一刻,法庭非常安靜

肯尼斯又被多判7年,但由于綁架提米已被判7年,依那時法規(guī),性侵史蒂文,是他的第二條罪,只需服三分之一刑期,也就是20個月。
想想有點可笑,肯尼斯被判的刑期比囚禁史蒂芬的時間還短,同一種罪行,情況更惡劣的,反而處罰最輕,這令人難以相信,而記者們再次簇擁過來,把長槍短跑對準史蒂文。
史蒂文是未成年人,他的隱私沒受到任何保護,相反,囚禁細節(jié)被大肆渲染報道,他被綁架,被性侵,還要因此被人羞辱、謾罵,而霸凌他最兇的是同學。
同學們會問非常私人的事兒,叫史蒂文“死基”,一群人纏著他講性侵細節(jié),給他起各種外號,這讓他很痛苦,無法在學校繼續(xù)念書,更痛苦的是,家人也很難接受史蒂文。

史蒂文離開時,是7歲孩子,回來已是14歲少年,他已長大,父母仍當他是小孩子管教,無法適應他已長大的事實,不讓他抽煙、喝酒、開車,可那些事他早已習慣。
史蒂文沒在父母陪伴下成長,他不知道正常家庭是如何生活,被偷走的7年,讓雙方無法相處,他會聊起身為丹尼斯的事兒,讓家人以為,他更喜歡被綁走的日子,而不是現在,雙方的隔閡越拉越大
史蒂文應該接受心理疏導,調整下自己,但他父親不喜歡心理學家,不愿讓兒子接受治療,不能讓兒子講更多細節(jié),于是他拒絕了,覺得自己還好,不需要幫助。

在學校被鄙視,在家里很別扭,史蒂文退了學,也不回家,他緩解痛苦的方式是酗酒,他不愛喝酒,但一直喝,后來抽起大麻,還磕了藥,他砸過車,和各種女人亂搞,審判后的四五年,他活的亂七八糟
史蒂文沒傷害過一個人,還救了小提米,卻要接受命運的玩弄,或許老天看不下去了,女友裘蒂出現了,兩人很快戀愛,那年他19歲
1985年,史蒂文停下瘋狂的生活,變回腳踏實地、冷靜沉著,他結婚了,有了一兒一女,在妻子眼中,他是個好爸爸,是個好男人,他努力工作,賺錢養(yǎng)家,日子越來越好

好萊塢看中史蒂文傳奇的經歷,找他談影視合作,他同意了,一方面能賺到錢,他要養(yǎng)家,想要一輛摩托車,另一方面,想讓更多人重視兒童拐賣和性侵,這個長久被忽視的敏感問題
那年史蒂文23歲,期望從事執(zhí)法工作,于是他在影片中扮演警察,他的參演讓這部短劇話題度飆升,也讓多年前的綁架案重回公眾視野,原來那個被性侵的男孩,已經是兩個孩子的父親,擁有幸福的家庭。
1989年,NBC短劇《我知道我叫史蒂文》播出,近4000萬名觀眾觀看,是5年來收視率最高的迷你劇,獲得4項艾美獎提名,史蒂文也被邀請參加頒獎典禮

可誰也想不到,9月16日,頒獎禮的前一晚,史蒂文騎摩托車回家,天下著大雨,他在路上被一輛汽車撞倒,那車逃走,他當場死亡,年僅24歲
史蒂文重回正軌的人生戛然而止,他的生活剛好起來,他大女兒不到4歲,這次,他的家人徹底失去他。家人、警察、媒體人,短劇制作人員,陌生觀眾……都來到葬禮現場給史蒂文送行。
尾聲
史蒂文的棺材上寫著“回家”,因為他的保護,提米沒受到侵害,不必像他直面鋪天蓋地的惡意,生活幾乎不受影響,提米成了他的抬棺人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提米35歲死于腦血栓,史蒂文24歲死于車禍,而綁架者肯尼斯只坐了5年牢就假釋,命運如此不公,令人震驚的是,這個戀童癖在72歲高齡再次綁架一名小男孩,這次被判25年,坐牢第4年死于獄中

后來,加州修改法律,綁架案追訴期應考慮受害者被監(jiān)禁時間,家鄉(xiāng)為史蒂文塑了一座雕像,14歲的他牽著5歲的提米向前走,底座寫著“teen hero(青年英雄)”。
史蒂文若是知道,會感到安慰,在他死后,流言蜚語終于消逝,他的貢獻被認可,他用自己的人生,給所有被綁架的幼童,撐起一片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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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鈺:通過閱讀,換個角度看世界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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