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名股份IPO前夜被約談,實控人涉嫌行賄未主動披露
10月13日,證監會網站發布了《關于對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該《決定》顯示,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祖名股份)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過程中,存在未履行主動告知義務,未及時披露發行人及其董事長蔡祖明涉嫌行賄的行為。

公開資料顯示,祖名股份主營業務為豆制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為生鮮豆制品、植物蛋白飲品、休閑豆制品等,其中生鮮豆制品主要包括豆腐、千張、素雞、豆腐干等;植物蛋白飲品主要包括自立袋豆奶、利樂包豆奶等;休閑豆制品主要包括休閑豆干、休閑豆卷、休閑素肉等。
2020年8月13日,公司首發獲證監會通過。祖名股份擬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擬公開發行新股不超過3120萬股,此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為第一創業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保薦代表人為付林、梁詠梅。
藍鯨財經查閱裁判文書網找到了兩份與祖名股份董事長蔡祖明涉嫌行賄相關的判決書。
在編號為(2018)浙0108刑初262號刑事判決書中有部分案情與祖名相關,從判決書中可以判斷,蔡某就是祖名股份的的董事長蔡祖明。


具體來看,鄭某10在蔡祖明老廠房拆遷的過程中,為蔡祖明謀取利益后,要求蔡某以明顯高于市價的價格收回該2.5畝土地,其中473萬元差價被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法院認定為索取的受賄款。
此外,在另外一份汪銀海、汪銀海退出的違法所得人民幣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二審刑事裁定書中則顯示,2015年至2018年,被告人利用職務便利,為祖名豆制品在獲取有關補助資金、申報國家級農業龍頭企業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先后三次收受該企業法定代表人蔡某所送香煙提貨券,共計價值10.8萬元。

此外,被告人還推薦祖名公司申報申報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報告、遞補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名單等等。
在招股書中祖名股份曾披露,“公司先后榮獲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全國農產品加工示范企業、浙江省農業龍頭企業和浙江省科技農業龍頭企業稱號,同時是豆制品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的參與起草單位之一。”
招股書也披露了祖名豆制品近年收到的多項政府補助,合計金額近千萬。


祖名股份在2013年就曾遞交過招股書,但并沒有成功,到了2016年轉場掛牌新三板,如今IPO前又因實控人涉嫌行賄未主動披露被約談,增加了不少變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