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圓方你怎么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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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正式進入全國兩會時間,每年這個時候總是有一些“建議”的“提案”登上熱搜。我翻了翻,有兩條個人比較感興趣都和“焦慮有關”,分別是“三十五焦慮”和“育兒焦慮”。“就業焦慮”說的是,全國政協委員李正國建議,放寬35歲就業年齡限制。他認為“當前我國就業競爭激烈,許多年輕人為尋求穩定更愿意考公考編,導致體制內崗位競爭激烈。與此同時,我國人口逐漸進入負增長時代,人口紅利逐漸消退,“35歲職場門檻”與社會發展趨勢背道而馳。”所以建議,“逐步適當放開公務員錄用考試‘35周歲以下’的限制。”這將有利于對全社會就業或者再就業起到示范性作用,有助于解決就業市場上的年齡歧視。“育兒焦慮”說的是,全國政協委員史可建議,對育兒家庭員工引入彈性出勤制度。他認為“為緩解企業員工職業發展和育兒的壓力與沖突,針對0-3歲幼兒撫養、育齡家庭休假制度落實”。所以建議,“探索育兒家庭每周一天居家辦公、遠程辦公工作模式,加強對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在產假保護和女性勞動權益方面的監管,完善男性在陪產、育兒等方面的政策保障措施。”其實,這兩個建議(可能是正式提案),和過往的那些“奇葩提案”相比,正常很多,而且看起來都沒有什么問題,也是的確想解決一些社會實際問題。之所以能都登上熱搜,也是因為切合現在社會主流人群(80后90后)的關切和焦慮。首先“逐步適當放開公務員錄用考試‘35周歲以下’的限制。”這個是建議是對的,照理說,作為公共權力機構,公務員錄用考試,本就不應該有什么年齡限制,35歲限制,有許許多多不合理的地方。但是,放開之后,如果就業的大環境不改善,首先是不會緩解“體制內崗位競爭激烈”的現況,反而會加劇。另外,會不會讓大量人把時間精力投注到不停的考試當中,出現唐朝那種“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的情況,很多人一考就考到了60歲也不是不可能出現。舉個例子,據記載,唐天復元年,杜德祥任主考官。這年參加進士科考試舉子中,劉象、柯崇、鄭希顏都60多歲了,而曹松、王希羽70多歲了,這幾個人考了一輩子都沒考上,還很執著。主考官體諒他們的艱辛和不易,特赦他們當年進士及第,當時的人稱“五老榜”。此時考中進士,究竟有多大意義?“育兒焦慮”存不存在,確實存在。現在的確很多家庭存在“生的起養不起”,或者“沒時間養育”的問題。所以委員希望通過“探索育兒家庭每周一天居家辦公、遠程辦公工作模式,加強對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在產假保護和女性勞動權益方面的監管,完善男性在陪產、育兒等方面的政策保障措施。”來解決這個問題。但是,“中小微企業”在在產假保護和女性勞動權益方面有所缺失,是結果,而不是原因。現在的真實情況是“中小微企業”本身都快“缺失完了”,這個時候空談“保障”,只會加劇“中小微”且有對于女性就業的“選擇性放棄”。所以一個看似保障“女性權益”的建議,背后其實大概率會傷害“女性權益”。其實,目的很好,但是底層的邏輯有一個問題或許沒有想清楚,那就是“生育權”到底是“天賦人權”,還是附屬在“就業權”上的一環?今天的政策導向,其實潛意識在說一個問題,“不考公務員,不在一個好單位,就不配生孩”,都先不說解決就業最多的“中小微企業”,就說中國現在有大量沒有工作的女性,和“靈活就業”的女性,她們的“產假保護”和“女性勞動權益”如何監管?她們就不配有孩子么?所以今天,把生育補貼,產假什么的和企業綁定,本身就蘊含著大量的“歧視”。如何通過政策,引導企業愿意雇傭“育齡女性”,甚至說,簡單看,企業雇傭一個育齡女性得到的收益,會大于雇傭“非育齡女性”的收益時,因為就業而不敢生育的問題才能得到解決。而加強“監管”特別是加強對于“中小微企業監管”,只會讓這個結果背道而馳。
不管是“年齡焦慮”還是“育兒焦慮”,當然都需要去解決。當時如果解決的方式錯了,往往只能揚湯止沸。而真正想要解決這些個問題,其實是需要“看到”并“說出”那個“真正的答案”的。有沒有一個方法能同時解決生育,就業與經濟三個問題?
我們要始終堅持人民至上。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人民是決定性力量。要積極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實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充分激發全體人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