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北京條約》到《北京宣言》!
來源:盧克文工作室(ID:lukewen1982)
1993年9月13日,中東歷史的關鍵一刻。
明媚的陽光照射在美國白宮的草坪上,上面站著三個人,以色列總理拉賓和巴解組織執(zhí)委會主席阿拉法特,以及美國總統(tǒng)克林頓。
拉賓充滿感情地向全世界的巴勒斯坦人喊話:
“巴勒斯坦人民,我們注定要在這同一個地球同一塊土地上生存。我們曾經(jīng)和你們作對過,但我現(xiàn)在要告訴你們——用嘹亮的聲音告訴你們——鮮血和淚水流淌得太多了,太多了!”
隨后,拉賓與和自己斗了幾十年的巴勒斯坦最高領導人阿拉法特握手言和,雙方簽訂了“加沙一杰里科自治原則宣言”(即奧斯陸協(xié)議)。
這是最接近中東和平的一次努力。
然而,隨著拉賓遇刺,克林頓卸任,阿拉法特西去,中東和平進程歷經(jīng)波折,又回到了鮮血和淚水的起點。
也許,在猶太人和巴勒斯坦人根本訴求完全相悖,根本無法調(diào)和的狀態(tài)下,任何的和平協(xié)議,都是無力的。
中東和平,只有隸屬于同一陣營的各派先和解,才有真正實現(xiàn)的可能。
2024年7月23日,北京。
14個巴勒斯坦派別,走進人民大會堂大廳,鄭重簽下了《北京宣言》。
這些派別,有法塔赫,有哈馬斯,有解放巴勒斯坦人民陣線,有巴勒斯坦人民黨,有巴勒斯坦人民斗爭陣線,也有阿拉伯解放陣線,等等.......
他們之間有利益沖突,有地盤沖突,有教派沖突,甚至還有階級矛盾......而如今他們卻站在了一起,把中國的外交部長王毅簇擁在中間,并肩而立。
畫面定格,標志著巴勒斯坦人民族統(tǒng)一戰(zhàn)線的建立,也標志著中東和平進程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整個《北京宣言》最核心的地方,就是明確“巴解組織”為巴勒斯坦唯一的合法代表。
為什么要明確這一點呢?
“巴解組織”是阿拉法特創(chuàng)立的,但是他去世后,“法塔赫”事實上控制了“巴解組織”,而“法塔赫”原先只是“巴解”內(nèi)部的一個派別。
控制的時間長了,再加上刻意的宣傳問題,造成一些不了解的人,誤以為法塔赫等同于“巴解”,這對于巴勒斯坦后續(xù)的斗爭,乃至于我國介入中東的操作,都是極其不利的。
比如,國內(nèi)某些人一直說,我們國家承認法塔赫作為巴勒斯坦的合法政府,而法塔赫主張投降,因此加沙人民也不應該反抗。
實際上,我們從未承認過法塔赫是巴勒斯坦的唯一合法代表,我們承認的是“巴解組織”,法塔赫是巴解最大的派別不假,但它從來不等同于“巴解”。
錯誤的傾向,是時候糾正了。
有了法塔赫不等于巴解這個前提,接下來就能進行許多操作了,比如哈馬斯的執(zhí)政問題。
哈馬斯在國際上的形象比較極端,大部分國家不承認,如果直接執(zhí)政,會引起很大的疑慮。
畢竟哈馬斯和穆兄會的關系,是眾所周知的。沙特等一眾海灣國家又很反感穆兄會,自然也不希望哈馬斯執(zhí)政,最多在加沙當個地區(qū)諸侯好了,不能在整個巴勒斯坦執(zhí)政。
但這又不現(xiàn)實,哈馬斯這10個月來已經(jīng)用出色的表現(xiàn),證明了他們的戰(zhàn)斗力,如果不能成為全國性執(zhí)政黨,將是非常不公平的。
雙方的利益如何兼顧,是個難題。
而解題之道,就在“巴解組織”,當明確了“巴解組織”是巴勒斯坦唯一合法代表,而法塔赫只是“巴解”一個派別后,辦法就有了。
既然法塔赫是“巴解”的派別,那“巴解”多一個派別也沒什么不可能。哈馬斯完全可以整體加入“巴解”,到時候穿著“巴解”的馬甲執(zhí)政,打擦邊球。
這樣既執(zhí)政了,又不會引發(fā)各國的反感。
有人可能覺得,如此操作會不會有點魔幻?其實一點也不魔幻,《宣言》里有一句“同意在巴解組織這一巴人民唯一合法代表的框架下,實現(xiàn)涵蓋所有派別的民族大團結”。
劃重點,“涵蓋所有派別”,這就為哈馬斯未來加入“巴解”,留下了口子。
這事明顯不符合法塔赫的利益,為啥它會同意?
因為它不得不同意。“阿克薩洪水”后,和哈馬斯的堅決斗爭相比,法塔赫只會“和平抗議”,都10個月了,愣是一槍不放。
這也導致它的形象跌入了谷底,支持率慘不忍睹,今年4月份更換了總理,試圖挽回,但幾個月下來一點用沒有。
而以色列那邊呢?
并沒有因為法塔赫的投降姿態(tài),就對它網(wǎng)開一面,而是步步緊逼。今年3月,以色列極右翼掌權的財政部,宣布“沒收”約旦河西岸8平方公里土地。
7月中旬,又“沒收”了一次,12平方公里,能把侵略說成“沒收”,還挺有創(chuàng)意的。
兩次“沒收”合計20平方公里,在我們這里相當于兩條村,似乎不大,但在約旦河西岸,真的很大了。
整個約旦河西岸,總面積僅為5884平方公里,經(jīng)過以色列幾十年的蠶食,屬于巴勒斯坦政府控制的,已經(jīng)不到一半了,也就是不到3000平方公里,和我們一個縣差不多。
你的家底才一個縣,一下子被別人拿走了兩條村,自然不是小數(shù)目。而法塔赫在整個過程中毫無反應,只說了幾句不疼不癢的話,更加劇了民間的不滿。
本來法塔赫的如意算盤是,我不抵抗以色列就不打我,去打哈馬斯。但事實證明,以色列啃不動加沙,便會轉頭去捏法塔赫這個軟柿子。
此時的法塔赫要是再不做點什么,展示姿態(tài)的話,就真的說不過去了。
何況,《北京宣言》也沒說要對法塔赫趕盡殺絕,既然“巴解”包含了所有巴勒斯坦的政治派別,自然也包括法塔赫,換句話說,就算哪天法塔赫不執(zhí)政了,也會保有一席之地,亦不失為富家翁。
預留一條退路,沒什么不好。
《北京宣言》的第二個核心點是這句話:“根據(jù)聯(lián)合國有關決議,建立以耶路撒冷為首都的獨立的巴勒斯坦國,堅持包括約旦河西岸、耶路撒冷和加沙在內(nèi)的巴勒斯坦領土完整”。
過往,巴勒斯坦官方的立場,和國際上普遍認可的立場,都是建立“建立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的獨立的巴勒斯坦國”。
耶路撒冷和東耶路撒冷相比,不是少了一個“東”字那么簡單。如果是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那就是和以色列平分耶路撒冷,現(xiàn)在以耶路撒冷為首都,就不承認平分了。
是巨大的立場轉變。
說明巴勒斯坦各派,在經(jīng)過10個月的戰(zhàn)事后,看清了以色列的虛弱,原來它遠沒有那么強大,于是態(tài)度變得強硬了,就連法塔赫也沒反對。
接下來,以色列別想有安寧的日子,美國也別想跑了。
只不過,是真的轉變了,亦或只是習慣性表述的問題,導致看起來轉變了,還得看看再說,畢竟茲事體大。
除了以上兩個核心點,其他的內(nèi)容還包括“組建臨時民族和解政府、盡快籌備并舉行大選、一致同意激活臨時統(tǒng)一領導框架并機制性運行,共同進行政治決策”等等。
早在今年四月,哈馬斯和法塔赫就在北京談過一輪了,當時沒談成,什么文件都沒有簽署,而這次談成了,發(fā)表了《北京宣言》,在上面簽字的不只是哈馬斯和法塔赫,還有杰哈德、人陣等12個組織,合計14個派別。
這14個派別基本涵蓋了巴勒斯坦目前的政治版圖,是一個偉大的成就,但也只能謹慎樂觀,必須知道,巴勒斯坦各派簽署和解協(xié)議這種事,早就不是第一次了。
2007年2月,哈馬斯和法塔赫在麥加舉行談判,簽署了《麥加協(xié)議》,兩邊都同意組建聯(lián)合政府、重建巴解組織,但四個月后的2007年6月,雙方就在加沙打起來了。
哈馬斯把法塔赫逐出了加沙,《麥加協(xié)議》成為一紙空文。
2011年5月,雙方簽署《開羅協(xié)議》;
2014年4月,哈馬斯和法塔赫再度在多哈舉行談判,發(fā)表《多哈宣言》;
2022年10月,巴勒斯坦14個政治派別又在阿爾及利亞的首都阿爾及爾談了一輪,發(fā)表了《阿爾及爾宣言》;
這些協(xié)議和宣言都沒有下文,無論《北京宣言》的內(nèi)容多么勁爆,只要執(zhí)行不下去,就和前面的沒啥區(qū)別,所以關鍵是保證后續(xù)的落實。
而這,是非常不容易的。
但不能因為不容易,就不去做,哪怕日拱一卒,也夠以色列喝一壺的了,有很多事情,是我們能夠切實去做的,比如情報對賬。
2007年哈馬斯和法塔赫打起來的原因,除了法塔赫不想承認選舉結果外,美國的攛掇也不可忽視。
根據(jù)后來泄露的消息,美國先是忽悠法塔赫,說我們得到了準確情報,哈馬斯正在擦槍磨拳,準備干你們了,于是法塔赫暗中整軍備戰(zhàn);
然后美國再把法塔赫整軍備戰(zhàn)的消息,故意泄露給哈馬斯,哈馬斯覺得,我不能坐以待斃呀,也整軍備戰(zhàn)。
雙方就這樣陷入了猜疑鏈,才會最終打起來。我們作為第三方,是能夠在消除誤會方面,發(fā)揮作用的。
我無數(shù)次說過,對以色列不用客氣,它最大的存在價值,就是和美國做利益交換。
你在臺海搞事情,我就給以色列找麻煩,誰讓它那么菜,偏偏又那么重要呢。要是美國不想以色列有麻煩,就在臺海或者其他重大問題上消停。
懂王遠隔重洋,想治他比較困難,但治一下內(nèi)塔尼亞胡,是完全可以的。
一百多年前的1860年,在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中失利的清王朝,被迫簽署了《北京條約》,半殖民地程度加深,苦難重大。
一百多年后,《北京條約》的硝煙散去,取而代之的是反對以色列實施殖民侵略的《北京宣言》,不僅僅是為了國家利益,更因為我們牢記歷史,知道殖民帶來的痛苦。
正所謂自己淋過雨,才會想著替別人撐把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