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港重大決定!國家出手,干得漂亮!
原創:占豪
來源公眾號:占豪
微信ID:zhanhao668
一方面,人大針對部分立法委員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進行了立法,同時還針對部分立法委員之前違反國安法的行為進行了處置,剝奪了相關立法委員的資格,對相關立法委員依法祭了“旗”。非常棒!完全可以起到殺雞儆猴的作用!
接下來,哪個香港泛民議員還敢搞“港獨”?還敢搞內外勾結賣國?誰還敢危害國家安全?那就不客氣!根據港區國安法和人大剛剛發布的相關決定,不僅廢掉其議員資格,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不得不說,國家的手段是很厲害的,國家的這些手段,都是直戳痛處。穩定香港,國家正在行動,所有宵小之輩,最終都會被繩之以法,掃進歷史的垃圾桶。
占豪(微信公眾號:占豪)認為,在國家對香港立法會整治之后,接下來就應該對香港司法、媒體出手了。我們知道,香港問題最大幾個領域是司法、教育、媒體、立法會、教會社團等,之前國家已經整治了教育,現在又整治了立法會,那么接下來大概率就是司法了,未來還要進一步整頓媒體。
香港司法問題中,問題最大的是法官問題,香港法官中有很大一部分過去都不站在國家立場上辦案,恰恰相反,他們一直在袒護和縱容亂港分子。過去,港警把亂港分子抓了,他們立刻就給放了,遇到嚴重的情況也頂多輕判幾周。
香港司法問題不解決,未來還是隱患。在港區國安法推行后,香港法官“作妖”的空間雖然已經變小了很多,但香港司法系統中的毒瘤依然未除。
譬如,香港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俊堯,此前他就因輕判亂港分子而引發很大爭議。然而,9月18日他卻由裁判法院調到了香港高等法院。亂裁判、亂彈琴的法官,不但沒有因為過去犯下的罪行被處置,反而“升遷”到了香港高等法院,由此可見香港司法體系是多么的爛,多么的亂。
而且,哪怕何俊堯要被調離了,在調離之前他還是“作妖”了一回。
據海外網報道,9月9日,他審理了一宗“修例風波”示威案。17歲被告黃智恩被控于2019年11月2日,在中環云咸街一帶持有一支噴漆及一個能發出激光光束的裝置,意圖摧毀財產及在公眾地方持有攻擊性武器。當天,法庭已裁定案件表證成立,但何俊堯在庭上卻不斷質疑拘捕被告的警員,稱其沒有留意在發現被告時附近是否有其他人,還稱警員“屢次忘記或避談重要細節”。
何甚至質疑警員為何不記錄兩人跌倒的經過,稱“追捕過程應該有記錄,可以構成襲警、抗拒或故意阻礙警方執行職務,為什么都沒有記錄?”而當警員講出某些細節時,何又質問警員“為什么開始不講?”而被告在法庭裁定控罪表證成立后不作供,何便裁定警員的證供“不可靠”。而控方未能舉證被告有意圖利用工具犯案,故裁定被告的兩項控罪不成立。
而在此前,何俊堯歪判的案件中最著名的是對“港獨”組織“香港眾志”三名成員2019年在國歌法公聽會內抗議的案件,何俊堯裁定三人未有遵守秩序罪成立,但僅罰款1000元港幣,更聲稱其未來必定是“社會棟梁”,叫囂他們應留“有用之軀”。類似案件,還有很多,何俊堯這哪里是法官,這完全是教唆犯!
國安法頒布后,香港的法官雖整體有所收斂,但一部人仍在干著“亂港”的壞事,依然在亂來。
據媒體報道,香港中西區區議會主席鄭麗瓊三月在臉書上轉發香港警員隱私資料,違反去年法庭頒布的臨時禁制令。作為區議會的主席,明明知道這是在犯法,她卻知法犯法,然而最后卻只獲法院的輕判,監禁不到一個月,緩刑一年。很顯然,這個判斷依然是在縱容,這種狀態顯然不是法治社會。
國家已經針對國家安全立法了,也對議員進行了規范,那么接下來應該要瞄準法官出手了。香港法院是藏污納垢之地,必須拿清洗劑好好清洗!我們接下來繼續關注,看看國家如何清洗這些主要由外國人法官組成的香港司法體系!
占豪(微信公眾號:占豪)在幾年前就針對香港的司法體系提過建議,尤其是法官的產生機制,怎么可以由一個封閉的小圈子產生呢?應該基于立法委員會建立一個產生機制,法官的產生決不能由小范圍的所謂法律界人士、社會名流等一個小利益集團來推薦,必須成立嚴肅的委員會,由委員會在立法委員會的監督下產生。治香港司法體系,必須治本、治根,現在這個病根就在法官產生機制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