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美國而戰”的黎智英被捕,狗主子“不安”了!
原創: 后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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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實施一個多月后,亂港勢力大頭目之一黎智英被中國香港警方拘捕了!

與它一起被捕的還有黎智英的兩個兒子黎見恩及黎耀恩、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黃偉強及吳達光,一共七只。

而與黎智英關系極為緊密的“助手”,美國人馬克.西蒙(Mark Simon)則早就逃到海外,正在被警方通緝。馬克.西蒙是美國情報機構(美海軍情報局)人員,據說跟黎智英合作時,他就是“前情報官員”了。

馬克.西蒙的存在,說明黎智英對美國情報機構的重要性,像黃之鋒之類還得不定期跟美方女“外交”官會面,接受老板的任務和酬勞。而對黎智英,美國則直接派人“指導”,這意味著最最見不得人的“合作機密”就存在于兩人之間。
兩人負責香港地區的街頭暴亂、輿論控制、收買議員、政治破壞等組織、策劃、實施工作,掌握火候和行動方向。
這種公然出賣國家民族利益,將香港的災難當成自己向主子領賞的“業績”,不是漢奸是什么?

漢奸,不一定都有標準發型,標準嘴臉,肥頭大耳的黎智英比賈隊長的禍害更甚數倍,迷惑性也遠遠超過影視劇里的漢奸。
老漢奸愛替日本侵略者講“和平”,但那是奴役的代名詞,決不是真正的和平;
新漢奸總為反華勢力講“民主”,但那是禍亂的代名詞,決不是真正的民主。
漢奸們總能找到美麗動聽的詞藻來掩蓋自己的丑惡。
黎智英用行動展示了什么是它們的“民主”:蒙面暴徒沖上街頭打人放火、在機場毆打老人、襲擊警員、威脅警員家屬、刨毀愛國愛港議員祖墳、把國旗扔進海中……還高喊“違法達義”來慫恿更多人跟著它們攬炒(同歸于盡)。
雖然新老漢奸有很大不同,但下場都是相同的-被中國人唾棄,雖千刀亦不足以解恨,會永遠被釘在歷史恥辱柱上。
黎智英,早就公然說過它是在為美國而戰:“香港正在犧牲自由、生命以及我們所擁有的一切,站在前線為你們而戰,難道你們不應當支持我們嗎?”。所謂“支持”就是呼吁美國制裁中國香港!
黎智英賣國賣出了滋味,把兩個兒子也帶入行,但都是“管理崗位”,從不用跟那些曱甴一起上街折騰。黎智英不方便經手的10多家“獨立公司”,就交給兩個兒子“打理”。
黎智英這次被捕罪名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另涉及串謀欺詐及煽動罪。
充當反華勢力走卒以來,黎智英一直有恃無恐,從不擔心受到法律制裁,因為當時香港沒有《國安法》可以治它的罪。
2018年2月,黎智英向香港反對派議員送“黑金”案,最后成功逃過起訴,當時議員李卓人及梁家杰分別通過馬克.西蒙收取黎智英提供的150萬港元及30萬港元,而且還不止兩名議員。但這些政治“黑金”在法律上,都并不構成犯罪,連起訴都免了。
“港區國安法”一出臺,對它們的打擊可想而知,它們多年來極力破壞《基本法》23條在香港立法,就是想“快快樂樂”地當漢奸,人血饅頭有得吃、美元有得賺、只用喊喊“免煮”,就不用付出法律代價,想想都能笑醒。
如果國家不果斷出臺“港區國安法”,它們會變本加厲,甚至將中國香港變為烏克蘭基輔,更可怕的是,效仿它們的人會越來越多。

“為美國而戰,跟中國作戰”的黎智英父子被捕后,美國急眼了,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奧、國家安全顧問奧布萊恩、國會大佬佩洛西等人都跳了出來。
奧布萊恩等人甚至聲明:對黎智英等人被捕感到“不安”,呼吁中國廢除國安法,美國將與香港人民站在一起……

真不知道這些美國政客是不是長著人腦子?因為美國“不安”,中國就得廢除國安法,那“東風導彈”讓美國“不安”、北斗導航衛星讓美國“不安”、還有原子彈、氫彈更讓美國“不安”,怎么辦?要不美國把自己多如牛毛的“國家安全法案”廢掉,先示個范?
但蓬佩奧天天掛在嘴里的是什么詞匯?“國家安全”!
一個將所有問題都裝進“國家安全”這個大筐里的政府,居然有臉指責中國在自己的土地上頒布“國安法”。
黎智英的下場,對美國來說真的很重要?美國根本不會在乎黎智英父子的死活,而是黎智英勢力一旦覆滅,美國在香港多年“投資“便付諸東流,真是心疼。
從香港法律來說,黎智英肯定不會被判死刑,但美國很可能執行對它的“死刑”,因為它知道的太多了。
從某種角度來說,如果黎智英在香港牢底坐穿,反而能保住一條小命。否則,敘利亞“白頭盔”負責人、英國前情報官員梅西耶爾(James Le Mesurier)的結局就可能在黎智英身上重演:在第三國,半夜三更墜樓身亡,頭部和膝蓋同時撞地……沒有理由自殺,也沒有證據他殺,但可以確定的是,他永遠不會再開口了。
黎智英以為自己跟美國政要見過幾次面就相親相愛了?超級老鴇愛潑斯坦在美國人脈網廣不廣?深不深?他和他的秘密照樣被釘進了棺材。
黎智英最后的價值就是被美國政客和媒體打扮成一個“殉道者”,為捍衛西方價值觀而遭到“迫害”的“楷模”,等這份價值用完了,它連張衛生紙都不如。
為了讓黎智英安心它的“民主大業”,美國曾為它們留好了后路,早在1997年2月27日,美國眾議院就提出了890號決議案--“為保證香港新聞自由,因報道而受傷害的記者及家屬,都可以享受特殊移民政策。”
黎智英全家都有特殊移民待遇,它一家八口都已入籍英國,它今年多次想溜出香港,都沒有成功,如愿以償地“戰斗到最后一刻”。
那些被它們鼓動上街頭當炮灰的曱甴有什么后路?它們的自我毀滅無非是黎智英向主子領賞的帳單。
美國美好許諾變成尸山血海的故事,已無數次發生在各個國家,分裂勢力一開始總是用最動情、最煽情的聲音去觸碰民眾心靈最柔軟的部份,雞湯一碗接著一碗,教你愛美國、信美國、服從美國。
等到美國有政治需要時,等到美國圖窮匕見那一天,這些“為美國而戰”者,運氣好的,會被冊封為“街頭總統”,像瓜伊多;運氣不好的,死無葬身之地,而且美國還要跟它們撇清關系。
黎智英如何與美國反華勢力勾連上?目前細節還不清楚,但黎智英身上有符合美國情報機關物色“合作對象”的條件:
年輕時黑社會“拆家”(毒品分銷商)出身,當時的綽號“大麻黎”,有的電影中也有暗示;
發跡后,洗白黑底,轉行成衣業。九十年代,再轉行傳媒業,1995年創辦《蘋果日報》以挖名人隱私、造謠誹謗、打色情擦邊球為賣點,并將勢力擴張到臺灣地區(與臺灣合作建立)。
1997年,逐漸滲透到政治領域話題,在美國資助下(民主基金會NED),以低價傾銷,甚至免費贈送方式,擠垮其它平面媒體,搶到了極大的話語權。
然后又進入股市呼風喚雨,做空港股,2014年參與策劃“占中事件”,利用社會動蕩,在股市大發其財。
有了錢,再把拿去收買某些議員,操縱議員在香港立法會屢屢采取破壞戰術,都是針對有利于中國香港特區以及國家。
而不接受黎智英收買的議員,則受到“壹傳媒”在輿論上的全力抹黑,甚至包括香港各行各業的愛國人士。
如果不打掉黎智英勢力,很多人甚至不敢說“愛國”兩字,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在自己的國土上,反而要受到亂港反華勢力的輿論壓制。
黎智英被捕,它的“媒體帝國”也將瓦解,附在香港肌體上的一顆大毒瘤被切掉了。但它們也一定會掙扎,別小看它們鉆法律空子的能力。
更有意思的是,每條落水狗都有主子出來替它叫苦,黎智英讓美國“不安”、“民主女神”讓日本“不安”、羅冠聰讓英國“不安”……
美國不必為香港“不安”,它應當為十幾萬死于疫情的美國人感到不安、應當為那些歇斯底里的麥卡錫式政客感到不安。

美國政客對“港區國安法”感到不安,那恰恰說明我們做對了,香港正在走向安寧、走向有序。
美國很喜歡“靚麗的風景線”,要不美國再努力一下?讓自己的AAAAA級風景區早日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