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吳鵬飛
來源公眾號:吳鵬飛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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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和企業聯手,確實多次上演了巨額懲罰、低價兼并、蓄意肢解其它國家的競爭巨頭的活劇。美國人在中興身上小試牛刀后,決定正式啟動對中國巨型企業的訛詐工程。關于孟晚舟事件,包含著如下20個事實。第1個事實:美國人原來只對歐日韓等跨國企業存在宰肥現象,但是,隨著中國的國企和民企開始出現世界級企業,構成了對美國同行的巨大威脅,而且也交得起天價罰款后,美國開始動起了歪心思,想用司法手段,巧取中國企業的膏脂或搞垮它們。第2個事實:美國首先對排名世界電信企業第三的中興小試牛刀,他們指責中興違規與伊朗交易,威脅全面斷供芯片,造成中興極大的被動,其實完全是作秀和演戲。經驗不足的中興慌張之下選擇了妥協,繳納了17億美元的罰款。這個忍讓態度令美國得寸進尺。第3個事實:美國真正想搞垮的是華為。因為華為每年從外國賺回1.39萬億,通信技術超過了美歐。而阿里巴巴年利潤234億,70%給了老外。所以,美國的處罰名單上不會有買辦企業。同理,制裁中國大學的名單,也沒有清華北大這兩家向歐美輸送人才的基地。第4個事實:美國人選擇對孟晚舟下手,是蓄謀已久的。既可以由此打擊任正非的信念,又可以震懾華為其它高管。同時,還可以無中生有地制造中美貿易談判的砝碼。但是,令美國人沒有想到的是,中國已經醒悟絕不退讓,任氏父女選擇了抗爭到底決不妥協。第5個事實:加拿大充當美國可恥的幫兇。事實是,美國曾經向幾十個與之簽訂了引渡協議的國家發出拘捕孟晚舟的請求,均無響應,唯一蠢蠢欲動的就是加拿大。這一方面說明美國此舉不得人心,一方面說明加拿大在特魯多治下已墮落成了美國的小跟班。第6個事實:加拿大的拘捕行動十分荒唐。加拿大悍然出手,實際上是應美國司法部的要求,對一個沒有違反加拿大任何法律的過境中國公民進行了抓捕。也就是說,這是對美加引渡條約的濫用。因為,加拿大對孟晚舟不具有司法管轄權。第7個事實:中國政府的態度始終如一。中國政府的態度很鮮明,這是加拿大方面濫用法律,這是對中國公民合法權益的粗暴踐踏,這是背后捅刀子,是狗仗人勢,是充當美國打手,不存在任何討價還價的可能,
必須無條件放人。此例絕對不可開。第8個事實:華為的態度令人欽佩。華為在這個事變中愈挫愈奮,整體發展逆勢前行。任正非父女是為國受難,但是任正非甚至不愿女兒過多激起公眾的激情。他宣稱做好了永遠見不到女兒的思想準備,誓言要通過司法斗爭與美加司法當局抗爭到底。第9個事實:這明顯是一起政治鬧劇。特朗普曾經明確表示,如果對美國有利他就會干涉孟晚舟事件,這明擺著是政治操弄。從特魯多多次要求特朗普幫他向中國施壓,釋放兩位加拿大罪犯,這種向美要人,就可以看出是雙方策劃了孟晚舟事件。第10個事實:引渡孟晚舟不符合雙罪條款。除了這是一起明顯的政治事件不符合引渡條約以外,孟晚舟因為沒有違反加拿大任何法律,也不符合該條約要求。因為加拿大當時并沒有禁止與伊朗進行貿易往來的法令。在這個前提下的指控就不能成立。第11個事實:稱孟晚舟犯欺詐罪十分牽強。退一萬步講,加方為了符合雙罪條款,撇開大前提指控孟晚舟犯有欺詐罪也不成立。一是她沒有配合美國調查的法律義務;二是匯豐銀行整理的黑材料漏洞百出不能證明孟晚舟向該銀行隱瞞了伊朗業務。第12個事實;加拿大拘捕過程嚴重違反相關程序。無論是提前審問、非法拘捕、不合法獲得法官簽署的逮捕令,還是違反法律將孟晚舟的手機密碼提供給美國人等,整個過程程序違法,相關人員證詞互相矛盾,都導致加方無法啟動引渡程序。第13個事實:加拿大嚴重侮辱了中國公民。在逮捕孟晚舟的初期,竟然給她戴上重犯的刑具,拒絕為她提供必需的藥品。保釋后,又要求她行動時帶上引人注目的電子腳鐐,是對中國合法公民的有意羞辱,在今天技術條件下,監控完全不必如此。第14個事實:加拿大不敢真的完成引渡。一是確實問題叢叢,于法不通,二是如果這樣做,加拿大兩個邁克爾就得把中國的牢底坐穿,而孟晚舟在美國也可能最后勝訴,勝利回國。加拿大如果這樣干,中加關系就會降到冰點,而且加拿大很難有辦法彌補。第15個事實:加拿大也不愿輕易放人。如果無罪釋放,加拿大就很難自圓其說。從加拿大在西方大國中至今不愿宣布禁用華為技術的情況看,就知道,它故意想表明拘捕孟晚舟和打壓華為無關。所以加拿大在找一個放人的契機和理由。第16個事實:加拿大反而把孟晚舟當成了外交籌碼。加拿大希望中國先放人,但中國的態度很清楚,必須首先無條件放人。中國大使說得很清楚,只有在中加關系恢復正常之后,才有可能就任何話題展開對話,意思是那時候才能討論邁克爾們的問題。第17個事實:加拿大國內放人呼聲漸高。加外交部長商鵬飛對要求中國先放人的政客說,對中國說狠話、硬話是沒用的。前首相克里斯蒂安等老政治家、100位前外交官,甚至破天荒還有三位國會議員,都強烈呼吁加政府盡快決斷,早日放人。第18個事實:現在的美國司法部有點沉不住氣了。從形勢發展看,孟晚舟的引渡,加拿大的司法程序走不通了。如果美國新政府注意力轉移,孟晚舟被無罪釋放回國的可能性很大。這等于打了美國司法部的臉,以后它如何還在世界上搞司法訛詐呢?第19個事實:美國司法部看錯了人。于是美國司法部在新政府尚未上臺前,在特朗普到處損毀中美關系時,居然主動提出和解,讓孟晚舟象征性承認有不當行為,換取釋放回國。這是一個為今后留下話柄,并挽回臉面的做法,但是任正非父女不會答應。第20個事實是:中國不是美國的盟國,絕對不可能委曲求全接受美國的司法長臂管理。孟晚舟在任何意義上的妥協,都意味著承認美國法律對中國企業、中國公民具有管轄權,這涉及到國家的司法主權,是不可能有任何退讓余地的。這篇文章基本上講清楚了孟晚舟事件的來龍去脈。在晚舟女士的身后,是堅強的華為、強大的祖國,還有時刻牽掛她的14億祖國人民。祖國的好女兒孟晚舟,最后一定會像金鳳凰一樣飛回到祖國溫暖的懷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