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業賣國,印度光輝戰機的故事!
作者:云夢竹
來源:盧克文工作室(ID:lukewen1982)
近日,印度政府已批準為印度空軍(IAF) 購買97架“光輝”Mark 1A戰斗機,用來提升印度本土國防工業。
這筆交易價值74億美元,單架光輝戰機7630萬美元,幾乎趕上蘇35的價格了。被稱為印度航空工業史上的一個“重大里程碑”。
每次看到光輝的新聞,國內網友都會在無語之余表達一絲絲戲謔與嘲諷。其中最典型的案例莫過于,中國學會了自主研發,而印度只會買買買。
這個印象幾乎成為了刻在光輝項目上的魔咒。
然而在深度研究該項目的歷程后,我猛然發現,很多時候,恰恰是印度突如其來的獨立自主想法,將光輝推到了深淵。
如果印度真的如廣大網友所說只會買買買,光輝早就上天了。
這里我們就來聊聊,這實業“賣國”的印度軍工往事。
一、印度航空發展局的錯誤
1983年,面對國內日益老化的米格-21機隊,印度空軍開始考慮通過自研戰斗機對其進行替換的可能,這就是光輝戰機項目的由來。但是,當時的印度并沒有航空設計院,項目交給誰負責成為了第一個問題。
1984年,印度國防研究與發展組織(DRDO)拿到了項目主導權,成立了航空發展局,專門負責光輝項目的開發和整體計劃。毫不留情地說,今天光輝的種種問題都在于這個航空發展局的設立,至于我們一直諷刺的印度斯坦航空公司,不過是光輝項目中,最可悲的替罪羊罷了。
前文我們聊到,光輝項目的立項目的,是為了取代印度空軍龐大的米格-21機隊,根據規劃,這些飛機會在上世紀90年代逐步達到壽命極限,所以空軍希望光輝項目能在1994年下線服役。整個研發周期為10年。
考慮到空軍需求的急迫性,一開始,整個光輝項目與巴基斯坦梟龍一樣,大量依靠外國設備及零部件,印度只負責本土化組裝。
等到項目開始后,印度航空發展局在達索的支持下搞出了第一版設計,就開始飄了。他們產生了一種幻覺,造飛機,也不過如此啊。
大家可能對印度的自信摸不著頭腦,要知道,在2009年光輝驗收的時候,印度航空發展局耗費1860萬歐元邀請歐洲宇航防務集團(EADS)參與驗收,才讓光輝驗收得以持續推進。
這說明什么,說明印度航空發展局根本就不懂怎么造飛機,他連獨立驗收的能力都沒有,他要是懂,就不會在80年代提出自研的想法了。
從這里開始,光輝一切都走偏了,本來一個引進西方成熟系統的組裝項目,變成了完全自研項目。這里面差距有多大,估計懂點技術的人都明白。采購成熟系統進行組裝,和全面自研,根本就不是一件事。
最絕的是,當時的印度政府,對這個決定表達了大力支持。
上世紀80-90年代,印度國內外匯極為緊張,印度政府對于空軍花錢買國外子系統這事情很不滿。印度航空發展局也在這里煽風點火,說空軍采購國外成熟設備是看不起國產,不相信印度自己能夠搞出自己的國防工業,是崇洋媚外。
大家千萬別笑話印度,當年搞10號工程(殲-10)的時候,不止一位領導站出來說把10號工程停了,給沈飛再引進兩條蘇-27生產線。要不是林虎將軍力排眾議,殲-10能否問世都兩說。
所以,在那個年代,印度空軍表達了對國產的不信任是很正常的事情。
印度航空發展局的意圖也和當年10號工程一樣,借助自研戰斗機項目,完善國內產業鏈條。這樣一來,既節約了外匯,又發展了本國工業。以研代買,兩難自解。
讀到這里,大家是不是覺得還有點勵志?
但實際上,印度航空發展局是印度國防研究與發展組織(DRDO)的下屬單位,當印度決定在航空設備子系統上進行自主研發的時候,這些訂單,自然落到了DRDO其他部門手中,換句話來講,印度航空發展局打著印度自研的名頭,給兄弟單位撈單子。
首先是發動機,光輝戰機原本計劃的西方發動機被取消,只作為項目驗證方案,目標發動機改為印度國產的Kaveri發動機,交由DRDO下屬的班加羅爾燃氣輪機研究機構開發。
隨后是雷達罩,原本計劃采購英國的訂單被暫停,雷達罩的研發被交給了DRDO下屬的海得拉巴先進系統實驗室(ASL)。雷達則被交給DRDO下屬的電子與雷達發展機構(LRDE)。此類項目不勝枚舉。
可以說,印度國防研究與發展組織,為了光輝戰機集結了全國精銳,卻不出意外地拉垮了。
首先是Kaveri發動機,該發動機原計劃重量達1100公斤,推力達到81千牛,理論數據達到了DR-93和F404的水平。基本上也算是90年代的先進中推了。等到生產出來后,大家發現,發動機實際重量增加了15%,達到了1235公?,推力卻僅有71千牛。這一下就給印度空軍尬住了。
各方經過多次扯皮,決定讓該飛機上機試驗,但更糟糕的消息接踵而至,印度斯坦航空公司制造的飛機機體,也重了一噸。本來有限的推力這下徹底沒戲了。
最終,在經過幾輪調研之后,印度航空發展局不得已重新選用F404作為光輝發動機,這個修改,直接導致光輝項目大面積延期。
除了發動機之外,雷達也不樂觀,直到2004年,電子與雷達發展機構(LRDE)始終無法交出印度國產雷達,等不了的印度軍方,要求采購以色列雷達作為替代。
截止到此時,唯一令人省心的是雷達罩開發,海得拉巴先進系統實驗室在1998年就交出了樣品,堪稱印度楷模。
結果,在2011年進行綜合測試時發現,該實驗室生產的雷達罩信號功率損失嚴重,導致探測范圍縮短,對雷達整體性能影響較大。
最后海得拉巴先進系統實驗室辯解說,自己的設計沒有問題,都是因為采用了Kevlar3材料造成的。
聽完這話之后,印度航空發展局覺得有道理,又從英國科巴姆有限公司(Cobham Limited)進口了雷達罩石英材料,最終才讓海得拉巴先進系統實驗室于2015年交出了合適的雷達罩。
可以說,在經歷印度航空發展局的操作后,光輝戰機成功從進口設備的組裝項目,變成了先自主研發,再進口設備的組裝項目。
除了浪費了快十年外,幾乎沒有任何進展。
這就是為什么當年有人會說,造不如買,買不如租。對于印度這種工業水平孱弱的國家而言,造真不如買。
二、印度斯坦航空公司的錯誤
如果說,光輝戰機在設計階段各種錯誤舉措還能通過和稀泥的方式解決,那么到了制造階段,這些問題就迎來了總爆發。
2001年,雖然此時各種技術指標還沒溝通完成,但印度斯坦航空公司已經交付給空軍多批次試驗機了。這些試驗機飛了不到一年就出現100多例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燃油系統、剎車管理系統、剎車傘、起落架系統存在設計缺陷;結構性問題包括機體破裂,供油管道無法承受過載,以及部分傳感器可靠性低。
最扯的是,原本光輝戰機是一款全天候戰斗機,但其試驗機在雨天基本上沒法飛行,因為駕駛艙漏水。
印度空軍連剎車故障都忍了,這一波屬實頂不住了。
印度空軍縱然是見多識廣,但飛到一半駕駛艙在漏水,也是第一次見啊。
原本空軍計劃,每架試驗機一個月飛22個架次,短時間完成試飛。結果因為印度斯坦航空公司糟糕的品控,該飛機一個月只能飛1-5個架次,這樣一來試驗進度大大減慢。
在看完印度航空發展局和印度斯坦航空公司的騷操作后,大家一定會對印度空軍報以同情,但實際上大可不必。因為論及光輝項目上的騷操作,空軍也是不遑多讓。
在光輝項目之初,印度航空發展局強行改變了光輝項目的采購來源,從進口變成了自研。雖然最后因為技術限制又變成了進口,但研發單位和空軍的梁子算是結上了。
在這種情況下,空軍就和光輝項目搞起了軟對抗,為了避免項目失敗背鍋,空軍在研發開始后近20年,沒有和印度研發單位就項目問題進行磋商,空軍這種對于光輝避而遠之的態度,背后是對印度國防工業的不信任,突出一個不沾因果。
雙方協調機制,都是2007年要驗收了才開始組織的。
空軍對此的解釋是,我們空軍只懂開飛機,不懂造飛機。意思是,飛不好我的錯,但造不好,就是你的錯。
雖然印度空軍在飛機制造問題上沒有話語權,但作為最終客戶,空軍是可以就具體細節提需求的。
上世紀90年代,隨著蘇聯解體后俄羅斯經濟崩塌,原本被視為俄羅斯國之重器的蘇-27也成為了出口商品,與之配套的就是R-73E空空導彈。印度空軍在引入該系列導彈后,于1997年修改光輝項目指標,將原本配套的R-60導彈,替換為R-73E,直接導致整個光輝機翼全部重新設計。
在完成設計后,為了與前文提到的以色列雷達兼容,印度航空發展局又在2004年招標,將項目改進合同授予以色列公司,由他們幫助完成R-73E的兼容性調試,整個導彈修改,一共浪費了88個月,接近7年多。
最終2013年,該導彈才與光輝戰機完成結合。
在這一過程中,以色列先進的國防工業進入了印度空軍法眼。
在光輝項目立項之初,光輝技戰術指標中有一條發射超視距導彈,但是當時印度空軍并未指明是哪一型號的超視距導彈。等到雷達修改到一半了,印度空軍要求集成以色列德比導彈和“怪蛇-5”導彈,并且于2011年直接從以色列采購了一批該型號彈藥。
這樣一來,又逼得印度航空發展局給德比導彈做兼容。最終該項目延遲到2015年才完成。
當印度審計單位質疑為何空軍需求時刻出現變化時,印度空軍的解釋也很耐人尋味,他們說光輝研發時間過長,印度空軍任務需求出現了變化。
這句話就是說,不是我印度空軍的需求在變,是保衛國家的任務時刻在改變,我們也是沒辦法啊。
這里明面上看起來是空軍的鍋,但實際上,還是印度航空發展局的問題。
就以R-73E舉例,空軍的需求其實是可以滿足的,比如印度空軍對于R-73E的需求,不是真實需求,印度空軍真實需求是要一款射程更遠的導彈,在光輝項目采購以色列火控系統后,順便采購以色列導彈就行了。整合R-73E只是表面需求,需要射程更遠的導彈才是真實需求。
印度航空發展局沒有理清表面需求與真實需求之間的因果關系,沒有認真評估滿足需求與時間效率之間的必然矛盾,最終在R-73E上耗費了88個月,再反過來指責空軍。
從這里可以看出,印度航空發展局,完全不懂怎么干活。
三采購
在空軍/印度斯坦航空公司和印度航空發展局多方努力下,光輝項目終于炸了。2013年最后一批次試驗機,在經歷反復修改后依舊有53個重大缺陷。其中包括飛機太重、燃油太少、航程太短、燃油系統存在安全隱患、電子系統缺少自衛干擾器,同時發動機、剎車和彈射系統也有問題。
事已至此,印度空軍算是松了一口氣了,因為根據項目規則,光輝這飛機算是廢了。
此刻,印度斯坦航空公司,也松了一口氣了,印度政府要求該公司在2006年將光輝生產線建設完成,以備生產,但印度斯坦航空公司認為該項目前景黯淡,以至于2011年了連生產設備訂單都沒下。
這也能從側面看出,無論是空軍還是印度斯坦航空,都認識到光輝這飛機算是完了。
到了這里,印度航空發展局開始發力了。
大家還記得為什么上世紀90年代,光輝項目會成為自研項目嗎,當時的核心在于,印度航空發展局敏銳抓住了印度政府外匯緊缺的痛點,精確提出了自研的方案,自主研發最大的好處在于,它不會消耗印度政府寶貴的外匯。
等到2014年,莫迪上臺,光輝迎來了曙光。莫迪在古吉拉特邦以制造業起家,成為了印度政治明星,莫迪身上有著濃厚的實業氛圍,在上臺僅僅三個月后,莫迪就提出了印度制造的口號。
大家需要捋清楚一點,如果光輝戰斗機失敗,印度斯坦航空公司依舊會繼續混日子。而印度空軍,則可以進口一批戰斗機保障機隊規模。
但印度航空發展局,可真就要解散了。
簡單來講,印度空軍希望光輝失敗,印度斯坦航空公司則對于光輝項目表達了無所謂的狀態。而唯獨印度航空發展局,迫切地需要該項目成功,因為只有光輝成功了,印度航空發展局才有存在的必要。
很快,印度航空發展局官僚體系啟動,印度航空發展局認識到了一點,印度空軍不是自己的客戶,印度政府才是自己的客戶。《潛伏》中余則成有這么一句話,效忠黨國,首先就是效忠長官。
你空軍對于飛機的技術指標我無法滿足,但莫迪對于飛機的指標,我可是門清。
他們迅速將光輝包裝成所謂的印度自主工業的明珠,將光輝的勝利描述成莫迪的勝利,完全不顧及,光輝從立項到研發再到生產都沒莫迪什么事情。
最終,在莫迪上臺一年后,印度政府要求印度空軍在明知道光輝存在重大缺陷的情況下進行采購,具體流程就是要求印度空軍出具豁免書,豁免上文提到的光輝戰機弊病。包括53個可能導致墜機的嚴重問題。
這份豁免意味著,如果在飛行中這些問題導致飛機墜毀等事故,印度空軍不能追究印度斯坦航空公司和印度航空發展局的責任。
就問大家,神奇不神奇。
當然更神奇的還在后面,等到印度斯坦航空公司開始交付飛機后,印度審計單位發現了一個問題,怎么沒有光輝戰機的機體疲勞試驗數據?結果印度斯坦航空公司直接反問,什么是機體疲勞測試,一把給印度審計單位問傻了。
后面進行了梳理才發現原因:
首先,印度國內缺乏機體疲勞試驗平臺,所以沒法做。
其次,該試驗到底是印度斯坦航空公司負責,還是印度航空發展局負責都沒劃分清楚。
結果,這兩家單位都沒做!
印度審計單位在2015年遞交給國會的報告中,對此破口大罵。這意味著,雖然理論上光輝戰機有3000小時的機體壽命,但具體數據誰都不敢保證。
直到2022年,光輝戰機才開始機體疲勞測試,整個測試要持續7-9年,要知道現在印度已經采購了兩個批次光輝的當下,該飛機的機體疲勞測試依舊沒有完成。如果到時候機體疲勞測試不合格,只希望印度空軍哭的時候小聲點,別吵到大家了。
四國防自主
當年讀到孔乙己時,語文老師告訴我,孔乙己這種人,就突出一個擰巴。它處于一種既上不去,也下不來的尷尬境地。
印度今天的國防工業問題也是如此,事實上印度也不是沒有選擇,印度可以發奮圖強,搞出一款爭氣機,或者宣布放棄光輝項目,全盤引進西方設備,比如當年洛馬提出的在印度建設F-16生產線。
但印度選擇了最糟糕的一條,那就是采購一堆西方先進零部件,組裝成一架落后飛機,然后賣給印度軍方。
自2017年印度空軍采購陣風戰機之后,印度政府就再也沒有為空軍進口過一架新飛機。
在這十年間,印度空軍機隊快速老化,現在隨著米格-21全面退役,印度空軍僅剩下29個戰斗機中隊,其中一半都是美洲豹/米格-27/幻影2000等老機型。
未來十年,印度空軍還要縮減一半,其戰斗機中隊甚至不如巴基斯坦的三分之二。
一邊是日益嚴峻的國防壓力,一邊是對外進口戰機的百般阻攔。
最終目的都是逼迫空軍吃下光輝。
現在他們還發展了一套說法,以中航工業舉例,說上世紀60-70年代中航工業的產品也是問題頻出,但中國空軍長期購買,使得中國國防工業能夠維系,最終產出了今天的成果。順便給莫迪畫個餅,只要印度空軍持續購買光輝,印度的五代機一定能夠研發出來。
可笑的是,印度五代機項目(AMCA),還真是印度航空發展局在負責,目前已經拿走了18億美元的研發費用了,不知道這次他們能整出什么花活。
那難道印度搞自主研發真的錯了嗎?
錯,也沒有錯。
印度最大的錯誤就在于,既沒讓空軍這種用戶單位主導設計,去尊重實際需求;也沒有讓印度斯坦航空公司去主導設計,去尊重技術現實。
而是組建了印度航空發展局這種官僚怪物。這種官僚體系既不尊重空軍需求,也不在乎技術現實,它只在乎自己官僚組織的存續。
在印度有一個專門詞匯被用來形容這些機構——babudom。
在英帝國殖民時期,“babu”是對印度職員的尊稱,類似于“先生”。而后綴dom則意味著統治或者領域。這個詞匯代表了一種深層含義,當印度革命者宣布印度獨立后,英帝國遺留的官僚系統成為了自己的主人。
從明面上來看,印度的統治者是莫迪,但其統治意志,卻需要通過這一系列官僚網絡,才能向下傳遞。而在這過程中,統治者的意志被官僚系統自身利益所扭曲了。
雖然莫迪一直在推動印度制造,但光輝戰機,真的如他所愿么,難道莫迪不希望印度航空發展局拿出類比殲-10這種爭氣機么。讓空軍采購光輝,到底是源自莫迪印度制造的意志,還是印度航空發展局自身的存續,這個問題根本講不清楚。
雖然印度航空發展局無法滿足空軍的技戰術要求,但官僚主義的慣性讓它能夠清晰摸準每一屆印度政府的脈絡。它既能夠滿足90年代印度政府節約外匯的呼吁,也能成為莫迪政府鼓吹印度制造的旗幟。
可笑的是,正是因為服務好了印度政府,才迎來了空軍的采購。
只能說,印度光輝的最大問題不在于印度人糊涂,而在于清醒,在于印度航空發展局清醒地認識到了到底誰才是光輝的最終客戶。
至于印度空軍。
人家態度也很明確,就算給印度空軍好飛機,也不一定能打贏啊,對吧?
陣風都輸了,你光輝造的再好,有什么用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