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瑪特市值突破千億后遭遇寒流 神話還能延續嗎?
近日,新華社點名泡泡瑪特,稱“盲盒熱”所帶來的上癮和賭博心理在滋生畸形消費,并引用專家建議稱,監管部門應進一步規范盲盒經營模式,避免其畸形發展,給社會和青少年成長帶來負面影響。
在此之前,泡泡瑪特還被曝出“二次銷售”。視頻顯示,濟南萬象城店5名店員自行拆開盲盒,拿走自己想要的結賬,剩下的用膠水粘上繼續售賣。隨后,部分網友曬出照片表示自己也遭遇過同樣的問題。盲盒“盲”的規則被破壞后,還是“盲盒”嗎?
互聯網分析師葛甲告訴時間財經,泡泡瑪特發展很快,出問題很正常,關鍵是看問題的性質。“盲盒產業造假相當于黃金造假,對信譽影響太大了,品牌聲譽損失不可估量。”
泡泡瑪特創立于2010年,最初是一家普通的綜合型零售商。代理盲盒“鼻祖”日本產品Sonny Angel后,創始人王寧發現商機開始做盲盒,泡泡瑪特也由此迎來高速增長,三年凈利增288倍。
2020年12月11日,泡泡瑪特登陸港交所,市值最高突破1200億港元。王寧及其妻子楊濤持有公司股票49.8%,據最新市值,二人身價達459億元。或受上述事件影響,泡泡瑪特12月28日股價下跌9.92%,最新市值1094.91億港元。
時間財經多次聯系泡泡瑪特方面,截至發稿時間,暫未獲得回復。
青少年的“彩票”?
甫一上市,泡泡瑪特市值就突破千億,雖然售賣的是“百無一用”的玩具產品,近三年營收復合增長率卻高達226.3%,有觀點稱,泡泡瑪特是90后的茅臺,“年輕人看不懂白酒股,中老年人看不懂泡泡瑪特”。
一位泡泡瑪特玩家向時間財經介紹稱,“盲盒”本質上和小時候集小浣熊、水滸卡類似,樂趣在于盲抽和集齊一套。時下最熱的盲盒是各種設計師的小人物造型,一個盲盒大約40-70元,12個一套。除常規款外還有第13個“隱藏款”,隱藏款被抽到的概率要低很多,大多為1/144。
上述玩家還表示,玩盲盒有點兒賭博性質,因為不知道會拿到什么,所以既興奮又期待。她自己是抽到喜歡的就特別開心,也收藏了70多個泡泡瑪特的玩偶。其男友則更多是單純享受抽的過程,“有的時候他抽完就直接給我,他就過把癮。”該玩家也見過朋友為了集齊聯名活動中的一組12個,不惜一箱一箱地買,也就是圈內所謂的“端箱”。雖然每一個價格不貴,但不知不覺也花費不少。
2019年8月,天貓發布《95后玩家剁手力榜單》顯示,95后最“燒錢”的愛好中,潮玩手辦排名第一。僅在天貓平臺,有近20萬消費者每年花費2萬余元收集盲盒,購買力最強的消費者一年購買盲盒耗資百萬。
樂趣之外,動輒高達幾十倍的收益也是驅動力之一。據公開數據,原價59元的潘神圣誕系列隱藏款二手交易價格高達2350元,漲幅約39倍;Molly胡桃夾王子隱藏款二手交易價格達1350元,漲幅約22倍。因交易大多在閑魚平臺進行,有觀點稱,是閑魚撐起了泡泡瑪特的千億市值。
對比性質接近的手辦和抓娃娃來看,盲盒比手辦價格低,無文化門檻;相較于抓娃娃,盲盒的系列設計和隱藏款大大提高了“中獎”的難度和樂趣。
吸引青少年“入坑”的同時,市場對泡泡瑪特的合規性質疑不斷。《法治日報》報道稱,有不少青少年的家長認為,盲盒這一玩法的上癮更甚于彩票,“盲盒上癮,說到底就是把賭徒心理向青少年灌輸,彩票至少還有國家在管,盲盒既沒有人管,又是一個高度不透明、信息極為不對稱的玩法”。
上述報道還稱,盲盒不同于現在流行的抽卡類手機游戲,監管層可以通過提取后臺代碼對中獎概率進行直接監管。盲盒的概率設置過程應該如何來監管,目前并沒有明確的說法。
此次泡泡瑪特員工“監守自盜”,讓中獎概率問題浮出水面。圣誕節前,一位網友在社交平臺表示,其在濟南萬象城泡泡瑪特實體店買了3個盲盒,回家后發現封盒處均有黃色膠水,其中一盒里的卡片還有折痕,疑為二次銷售。
隨后,泡泡瑪特公布了初步調查結果。經監控查詢,12月14日,泡泡瑪特濟南萬象城店有5名店員自行拆開11個盲盒,拿走了想要的未結賬。泡泡瑪特公告稱,與涉事的5名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涉及的商品全部收回。
電商行業分析師、百聯咨詢創始人莊帥對時間財經表示,泡泡瑪特此次員工拆盒后二次銷售的事件,屬于實體店的管理問題。隨著店鋪數量的增長,遠程連鎖管理會成為任何一家零售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部分泡泡瑪特玩家對時間財經表示,上述消息讓其感到震驚,聯想到此前在某平臺上看過消息說,許多泡泡瑪特店員和黃牛勾結,給黃牛留貨,讓黃牛扣盒。該消費者感嘆,“本來玩盲盒是一種驚喜,但是現在弄得也太亂了”。
基于此,該玩家目前基本在線上抽。其認為,相比線下實體店,更不容易“踩雷”。而且現在泡泡瑪特每個月會送注冊會員幾張券,有的券能排除某個款式,有的能透視某個款式,有券的話比線下抽盒更加能抽中喜歡的款式。但是線上系統也有出問題的時候,該玩家稱,“有時候透卡是一個,結果開出來是另一個。”
是否違法?
有觀點認為,盲盒理論上可能被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認定為“有獎銷售”。北京京安律師事務所張越律師對時間財經表示,有獎銷售本身并不違法,但如果開展的有獎銷售存在《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的情況,則可能被處罰,罰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規定,有獎銷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所設獎的種類、兌獎條件、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等有獎銷售信息不明確,影響兌獎;采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萬元。
張越稱,他傾向于認為泡泡瑪特不是有獎銷售。因為抽取稀有款的收益是在二級市場變現產生,而不是泡泡瑪特自行兌現的獎勵。
電商行業分析師、百聯咨詢創始人莊帥對時間財經表示,盲盒銷售的政策風險肯定是存在的,監管部門現在未采取顯著措施,因為盲盒是新事物。政策監管一般不會特意針對某家公司,都是進行全行業監管,但是對于行業領導企業來說,泡泡瑪特必然受的影響最大。
去年底,“炒鞋”盛行,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為此下發了防范金融風險簡報,稱“炒鞋”交易呈現證券化趨勢,日交易量巨大。部分第三方支付機構為炒鞋平臺提供分期付款等加杠桿服務,杠桿資金入場助長了金融風險。
據《證券日報》報道,接近深圳金融監管部門的人士透露,深圳已經率先開始對“炒盲盒”進行嚴格監控,已摸清了轄區內“炒鞋”、“炒盲盒”等情況的底細。(北京時間財經陳世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