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tter封禁Trump:美國大資本/大企業主導下的言論自由!
作者:Chairman Rabbit
來源:tuzhuxi(ID:chairmanrabbit)

與一般業余人士理解的不同:美國主流社交媒體集體封殺trump(及其相關的賬戶)和狹義的言論自由(freedom of speech)沒有關系,這只是這些企業機構(corporates)對自己平臺上的用戶設立的規則而已。屬于民間行為:你不喜歡這些規則,也可以到其他平臺去玩。你還可以成立自己的平臺。
如果公權力禁止某些平臺的設立,或者公權力出來干預,要求twitter去限制某些賬戶的使用——譬如Biden的白宮或民主黨主導的國會的相關委員會要求twitter去封禁Trump的賬號,才會涉及西方所說“言論自由”的問題了:這里,公權力在利用自己的政治權威和行政能力限制公民表達意見。
Twitter的行為只是一個企業行為。Twitter限制自己員工的言論行為(符合政治正確的要求,或者一定的價值觀),限制自己平臺用戶的行為,和“言論自由”沒有關系。它界定、涉及的是一個民間企業平臺與個人用戶之間的關系。
如果該個人用戶(例如Trump)認為Twitter存在違約行為,給自己造成了傷害——包括經濟的、精神的傷害,可以去起訴twitter。這是一個發生在民間主體之間的民事訴訟。
但幾乎可以肯定,Trump在使用twitter時已經簽署、同意了各種“使用條款”,與twitter之間界定了權利與義務。這個使用條款一定界定了twitter一定的權利。因此,如果Trump去打官司,很可能會敗訴twitter。
同樣的情形也適用于facebook、instagram等其他一切封禁Trump的平臺。
這里面的問題,既不是法律問題(即在法律層面誰對誰錯),也不是政治意義的“言論自由”問題,純粹就是一個企業與個人的關系。
只不過由于這些平臺在細分領域都具備一定的影響力,實質上構成了壟斷能力——譬如如果Trump沒有twitter這個管道發聲的話,很難找到其他很好的替代的渠道與平臺。在向不特定對象的文字信息發布上,twitter是具有壟斷能力的——盡管這種壟斷能力不是絕對的。
這就給公眾造成一種twitter限制Trump言論自由的“印象”和“感覺”。
如果若干平臺合謀——譬如Twitter、facebook等主流社交媒體聯合起來限制Trump,那么就可以放大壟斷效應,對Trump構成實質意義上的阻斷:Trump很難在短時間內找到一個具備同等影響力的平臺去發布自己的聲音。
而如果Twitter、facebook這些主流社交媒體還共享一定的政治意識形態,作為一種政治聯合,聯合起來打壓Trump,那么其對言論自由實質的影響力,可能不亞于公權力,甚至強于公權力:因為它受到各種商業使用條款的保護,使用者不容易在民事訴訟的場景下告贏這些企業。
如果Trump使用、扶植其他的右翼的社交媒體呢?
前兩天,Apple把一個對美國右翼言論非常友好的社交媒體平臺——Parler——下架了。
這意味著,假設Trump有一天搭設自己的app,也可能被Apple封殺。Apple是在facebook、twitter之外更大一個平臺。
如果這些平臺——twitter、facebook、apple、google全部聯合起來打壓Trump,那么Trump發表言論的空間就會受到限制。而人們只要脫離了狹義的、傳統意義的、圍繞公權力構建的“言論自由”概念,就會發現,這些企業一旦聯合起來,是可以實質影響到一個社會的言論自由的。
這個問題是什么呢?我以為是新科技時代下互聯網平臺的問題:當民間運營的互聯網平臺足夠大的時候,具備一定的壟斷效應,是可以起到公權力的作用的。美國是小政府、大公民社會,資本實質上是無節制的發展,誕生了許多超級大平臺。這些大平臺一旦聯合起來,就可以對輿論生態產生影響。
而這些大平臺的創始人、高級管理者在政治意識形態和價值觀上是比較相近的:都是主流的自由派(liberal)、進步派(progressive),偏向民主黨。他們是具有黨派色彩的。
在西方制度的語境下,如果公權力自己去限制和封禁某個聲音,會受到比較大的約束和挑戰。
但如果是互聯網企業去限制和封禁——其行為可以被歸類為“民間”行為,受到的約束和挑戰會更少。被封禁者(包括Trump)除了罵一罵和打官司(大概率是輸)之外恐怕沒有什么辦法。一紙用戶使用協議就可以認定這些大企業的言論封禁是合理合法的。從形式上看,這些互聯網平臺沒有絕對的能力;用戶可以選擇其他的平臺(但實際上,用戶無法選擇其他的同等好用的平臺)。所以,互聯網企業的運作余地和權力更大。
在新科技時代下,互聯網企業變成了西方真正的、更大的權力中心,比公權力更具備影響政治的能力。而在西方社會里,主要的互聯網企業都是美國的。所以這些美國企業才是西方社會里的權力中心。
從定性來看,企業限制個人發言這個問題的本質和內核,似乎不是傳統的“言論自由”的問題(界定公權力與市民社會及個人的關系 government vs civil society & individual),而屬于資本主義的問題(界定大企業/資本與市民社會及個人的關系 big corporate / capital vs civil society & individual):資本的無節制發展、超級大企業及壟斷能力創造了新的權力,約束、縮小了個人的權力/權利。
西方主流政治哲學傳統上認為,言論自由不是無限,而是有邊界的:煽動仇恨、歧視、暴力、損害民主建制的根基的言論是要被限制的:民主不能容忍內生的、毀滅民主的言論(絕對不能孵化自己的“掘墓人”)。但如何界定煽動仇恨、歧視、暴力,損害民主價值的根基?這非常的主觀。Trump煽動其支持者時,呼吁他們保護國家、保護憲法,講的都是美國核心價值觀的一套。從形式上看,不能就這么說他們是反民主的。他們提出了各種基于選舉舞弊的陰謀論,都沒有證據支持,但似乎也不能就這么說他們就一定是反民主的,需要一番深入的論證。因此,如果是Biden的白宮封禁Trump,Trump可以訴諸美國憲法條款與精神,去和Biden政府打官司,就所有上述涉及的理論與事實進行探討,并且有可能獲得憲政律師的支持(“我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誓死捍衛你說法的權利”)。但如果換作互聯網平臺封禁,那就簡單了,互聯網平臺隨便找個牽強的主觀的理由就可以刪帖封號。互聯網平臺不需要依據什么政治哲學和宏大敘事,不需要去具體論證“Make American Great Again”就一定是反民主的新法西斯主義,而根據某項“用戶協議”和商業條款里由用戶簽署、由互聯網平臺保留的權利就可以封禁用戶。這時,Trump也沒有什么辦法,打官司大概率是輸。他唯一可行的選擇是如何應用更多的資本,構建新的企業平臺,去挑戰這些互聯網巨頭。
這就是美國資本主義的現狀。
對于共和黨不利的是,在宣傳輿論和文化意識形態問題上,所有大資本、大企業、大機構都是偏向民主黨的,包括互聯網平臺、傳統傳媒、好萊塢。共和黨中的Trump民粹基本盤只能在狹縫生存,尋找自己的獨立平臺。
早在twitter、facebook這些平臺封禁Trump賬號之前,傳統傳媒(主流新聞頻道和紙媒)就完成了對Trump及極右翼的封禁。這也是為什么Trump需要在過去幾年里極力否定主流媒體(“fake news”),尋找脫離主流媒體的、屬于自己的信息來源(“Trump media”)、自己的“相對真相”(relative truth)以及自己的權力來源與中心(source of power)。
綜合來
看,美國的情景極為獨特:——西式自由民主(liberal democracy)及“小政府主義”(small government),使得人們對公權力限制狹義的、傳統的言論自由極度敏感。全社會會想盡一切辦法限制政府權力。所以政府很難有所為。公權力是被最大程度限制的。
——資本主義及“原教旨市場經濟”:使得人們愿意給予市場力量、大企業、資本最大的“自由”,認為這符合資本主義的價值觀。這時,相比公權力而言,資本可以更加理直氣壯地約束和限制公民的言論自由,成為權力中心。老百姓對此也沒有什么辦法。如果執政黨和大企業的意識形態是一致的(民主黨 + 認可民主黨的互聯網公司),聯合打擊某個政治力量(Trump的共和黨),在美國的制度下,被打擊的一方在短期內幾乎沒有什么還手之力。
Trump固然可以構建自己的紙媒和電視傳媒,但為了擴大影響力,必須構建互聯網平臺,而到了互聯網領域,還需要擺脫Apple和google,尋求某種更加開源的、國際的平臺。Trump會突然發現:wikileaks這樣以海外服務器為基礎的國際平臺有多么重要。
公權力不能限制言論自由,但企業卻可以限制言論自由。這就是美國社會里很有趣的現狀。相比中國,這是美國不同的社會組織方式。
最后,Twitter、Facebook、Apple及主流傳媒合謀一起打擊Trump,算是美國左派不裝了,徹底對Trump基本盤“亮劍”了,會有什么后果?
后果就是讓Trump的右翼民粹基本盤看到,這些由民主黨意識形態主導的大企業是“站在美國愛國民眾的對立面的”,之前Trump所說的“fake news”、硅谷和好萊塢“反美”言說就是真相。一個與華盛頓政治精英合謀的基于加州和曼哈頓的互聯網、傳媒精英正在扼殺美國的愛國運動。他們會掀起無比的憤怒與仇恨。
在美國民眾中的一半人口里,對主流新聞機構及主流社交媒體所傳播信息的信任度會徹底坍塌。這種坍塌只會造成一個結果,就是把美國推向進一步的分裂、部落政治(tribal politics)及文化內戰。
我認為,Trump慫恿支持者沖擊國會是一個歷史事件,但可能Twitter、facebook等主流互聯網平臺對Trump及其右翼支持者的封禁,才是美國文化大內戰(Great Cultural Civil War)的開端。
最后,自2019年8月以來,我在微信公眾號從事寫作已經一年多,發布了四百余篇原創文章,在業余期間為國家和社會做了自己作為公民的一點點貢獻,但也遇到了這個幾乎處于壟斷地位互聯網信息發布平臺的不公正待遇。寫作一年多以來,我與各大平臺運營者都有微信聯系,唯獨微信公眾號,迄今居然沒有與任何一個微信公眾號運營者有過任何的聯系,沒有微信聯系,沒有溝通的管道,有問題無人申訴,無人理會。平臺完全本著自己的利益和邏輯解決問題。就這個問題,我考慮在這幾天撰文討論。
(全文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