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透支人民對政策的期待!
來源:大樹鄉長(ID:dashuxiangzhang) 4日有一個消息: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等劃轉稅務部門征收。 這個事本來不想聊的,沒什么說的價值。 這其實是幾年來的改革延續,之前已經有很多規費已經轉由稅務部門征收了,有的也還在做著,比如人防異地建設費(這個費里面有很多值得深究的)。 土地出讓金這事,去年已經跟各省都溝通好了,最近幾個月會都開了好幾次,不是啥大事,所以也沒多想,就直接公布了。這次同時轉稅務部門征收的還有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等3項。 核心就是與資源有關的一切收入,怎么花或者返還可以商量,但是必須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讓中央知道個準數,也是防治一些腐敗問題。 沒想到一看各種解讀,還有號稱專門研究房地產的公眾號說啥房地產稅馬上就要來了、土地財政要崩潰了等等。 那還是有必要說明一下了,很簡短。 這活應該財政部發布的時候就說清楚,而不是讓各種消息滿天飛。 首先,建議大家重溫我半個多月前的一篇舊文《央稅與地費》,概括一下: 央地關系是政治體制等一切的根本關系之一,核心的就是稅費。過去30多年以及未來的一條主線就是:把地方收的費越來越多的變成中央收的稅,納入中央統一管理,當然也包括土地出讓金,這也是央地關系的重塑。 這事兒推起來很難,一定會做下去,但是絕不會蠻干硬干。 現在經濟風險太大、國際也不太平,一季度進出口雖然有所增長,但是進出口貿易進一步失衡,存在更多不確定性,所以今年不會有大變動。 剩下的,直接說結論: 1、這次僅僅是轉了下征收部門,其他包括分配格局等在內都不會變,過去土地出讓環節,也是有稅收和非稅收入兩部分,這次只不過把非稅收入那部分也統一由稅務部門征收了。 全國這么多城市都靠賣地維持,一旦輕動,會發生系統性風險的。這么大的事,絕對不會突然就拋出來。 更何況,就算轉稅務部門征收,仍然會繼續賣地的,不可能說以后土地就免費送了或者不供應了,城市要發展就必然要賣地,只不過會更加正規。 2、這次最大的意義是讓中央更加準確的掌握全國的土地出讓金情況,為以后限制、解決地方債務問題以及房地產稅立法和征收做準備,比如更好的測算征收稅率和免征面積;對于遏制地方一些嚴重腐敗也有很好的效果。 但是目前還是誰收誰用,更不會強迫轉移支付給其他地區,只不過會增加一部分用于鄉村振興建設等,這一塊先不展開了。 這里面很重要的一塊就是遏制地方政府串聯炒地價,有的地方政府找某些企業合作,要求企業一定要高價拿到,確定基準地價后再抬高,超出部分財政直接補貼,這樣就有了一個又一個新地王,房價也就水漲船高了,下次賣地就更貴了。改為稅務部門征收后,這種情況就不好操作了。 類似的措施還有今年搞的22座城市土地集中拍賣,要求一年最多3次集中供地,也是為了提高中央對全國的掌控度,哪里出現了地王,就好追究了。畢竟中央部委管一大塊的就幾個人,以前一個城市一年拍賣幾十次,真忙不過來。 有些人解讀,喜歡直接腦補一切改革完成之后的事,根本沒有真正分析單純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 雖然流量確實寶貴,可不能制造緊張情緒啊。 3、房地產稅這事影響太大了,有太多需要做的事情,絕對不會以突然襲擊的形式冒出來,光立法階段就一定會給大家至少2年以上的充分討論時間,還不算立法通過后的準備期。 所以以后一切聽風就是雨喊房地產稅馬上就要來了的,不用信。如果把房地產稅正式開征需要做的所有工作量比作1000,那這次土地出讓金征收調整連1都不到。 正因為開征房地產稅,需要做的事情太多,所以在土地出讓金征收改革這樣比較簡單又必須做的事,就得加快速度了。 所以這次試點就給了半年,而且東西南北、窮的富的、大的小的城市都有,就是要一次性把可能出現的問題排查出來,好提速完成。 還是那句話,房地產稅真正開征大概要5年以后,2030年以前,大家可以驗證下,如果沒有意外的話,我那時候應該還會更新。 4、我們一些部門的工作還是應該再謹慎些,要充分考慮公眾的心理影響,大家現在看到“房”這個字就高度緊張,這次公布應該再周全一點,比如一些事情提前解釋清楚。 把話說清楚了,讓群眾能聽明白,大家也就不用各種猜測了。 最后建議各位讀者朋友,《央稅與地費》這一篇可以多讀一讀。其中講的,不僅僅是稅費二字,會對大家理解央地關系有不少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