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女人為啥不能墮胎?
以下文章來源于史客郎 ,作者s叔
美國向爆發內戰,又邁進了一步!
為什么呢?
因為在當地時間6月24日,美國最高法院作出裁決,推翻了1973年的“羅訴韋德案”,結束了50年來對女性墮胎權的憲法保護。這意味著,在美國的一些地方,墮胎是一種犯罪,哪怕是因為強奸、亂倫導致了懷孕,也必須把孩子生下來。
這件事,女性墮胎權只是個引子,背后其實美國共和黨和民主兩黨之間的生死搏斗,是一場超級大內訌。
01
這次法院裁決的說法是:推翻了1973年的那個“羅訴韋德案”。
那么,什么是“羅訴韋德案”?
“羅訴韋德案”里面的這個“羅”,是個人名,不過是個化名,她的真名是諾瑪·麥克維。

這個人是一個社會很底層的女子,但生活相當糜爛,結果出事了:22歲時,她發現自己又懷孕了。
為啥說“又”呢?因為她10多歲時,就生孩子了,雖然一次婚都沒結過,孩子卻已經生了2個。單身母親,兩個孩子,結果又懷孕了,日子自然很不好過。
所以,她發現自己又懷上了的時候,簡直覺得像晴天霹靂一樣。
說到這里,有人可能覺得奇怪:這算啥事?打掉不就行了?
回答是:不行。
因為在諾瑪·麥克維所在的美國德克薩斯州達拉斯縣,墮胎算殺人。
殺人自然是犯罪,而且是項重罪。如果被檢察官發現并起訴,墮胎判的刑期,可能比強奸都長。
說到這里,有人可能要說了:這是什么混賬法律?
可是,這就是美國。還真沒辦法。大美利堅自有大美利堅的國情在。
不知道朋友們是否還記得,美國人寫歷史,往往喜歡從哪里吹起吧?他們一般就從“五月花號”開始吹,還會說什么“清教徒精神”。中國的很多人也喜歡跟著吹。
“五月花號”是個啥玩意兒?其實就是一艘小船,上面裝了沒多少人,但據說,不得了啊,坐在上面、到新大陸去的清教徒,在船上,就立了個《五月花號公約》,這是航海史以來,往新大陸移民的第一份政治性公約。簡直是就是美國憲法的原始版啊。了不得啊!
什么是“清教徒精神”?據說,就更了不得了。據說,這幫人生活簡樸,卻渴求成功,滿滿的資本主義精神,簡直就是長了肉的機器人,有無限的精神力量加持。
而且,美國立國的基礎精神,就是這幾個人。
如果繼續往下吹,就應該這樣吹:美國有這種精神在,如果不統治世界,簡直就沒有天理啊!
當然,我們都知道,這是美國人得勢之后,自己的吹噓,然后又忽悠著世界人一起吹。
其實,認真分析一下“五月花號”,還有坐在“五月花號”去美洲搶劫的清教徒,以及在上岸搶劫之前立的那個關于如何搶劫、搶劫后如何分贓等內容的《五月花號公約》,就會發現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清教徒這伙人,他們原來在英國混,他們的重要的基本觀點是:“殺異教徒不算殺人,算功德”。重復一遍,“殺異教徒不算殺人,算功德”。也就是說,只要跟他的信仰不同的人,都可以殺,都要殺掉,殺掉這樣的人,是功德,不是殺人。
當然,關鍵是,什么算跟他們信仰不同?
按理,都信仰基督教,算是信仰相同。可是,你錯了,那個時候那幫清教徒遇到的人基本都信仰基督教。接著往細處說,即便都是信仰基督教的同一個分枝“天主教”,只要跟他們在具體觀點上有不同,那也是“信仰不同”,那就是“異教徒”。
當時英國國教是圣公會,是天主教的一個分枝:
本來英國和整個歐洲差不多,信仰天主教。后來有個英國國王因為王后生不出孩子,擔心會斷子絕孫,拼命想離婚,再娶個老婆。倒也不是純粹花心,因為國王要是純粹想花心,沒必要非要離婚。英國國王主要是想換個老婆給生個孩子,以便繼承王位。
但天主教不允許離婚,當然也有例外,那就是教皇特批。可是這個國王想離婚的事,就是得不到教皇的特批。因為,這個王后的娘家是西班牙,當時西班牙勢力如日中天,英國那時還只是二三流小國,教皇怎么肯搞特批呢?看來,教皇也傍大款。
然后呢?這個英國國王還算有種,一怒之下,搞了一所謂的場宗教改革。其實也沒改啥別的,主要是宣布英國教會脫離了教皇的管轄,宣布英國教會的最高首領不再是教皇,而是英國國王,也就是主持改革的這個國王本人。這樣,它本人的離婚要求,就由他本人特批,這自然能夠得到批準。
所以,這場所謂的宗教改革,并不是改了多少教義,改了多少信仰,還是天主教。只是說英國的天主教“獨立”了,當然具體名字叫“圣公會”。按理說,跟信仰天主教的清教徒的信仰,是一模一樣的。
但是,清教徒就很看圣公會不順眼,所以,在他們眼里,“圣公會”就成為了“異教徒”。只要把“異教徒”的帽子給“圣公會”的人戴上,那么,清教徒就可以以“殺異教徒不算殺人,算功德”的名義,去跟“圣公會”的人斗。
可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清教徒想清理他們眼中的“異教徒”----“圣公會”,不但沒清理別人,自己反而被別人清理了,當然還剩一小撮人。
沒辦法,只有跑。剩下的一小撮清教徒,就去了荷蘭,打算在那里落腳。
到了之后,發現那里的教徒跟他們竟然是一樣的,都信奉“殺異教徒不算殺人,算功德”。這貌似是個好事,貌似道法是一樣的。可是,這其實是最大的壞事,因為,雖然都信奉“殺異教徒不算殺人,算功德”,但都都覺得對方是”異教徒“。這還了得?
而且,一般情況下,信奉“殺異教徒不算殺人,算功德”的人,殺力都比較強大。
結果可想而知,從英國跑到荷蘭的這一小撮清教徒,只能落荒而逃。
可是,往哪兒逃呢?
陸地上是呆不住了,只能逃向茫茫大海。不過,肯定不能老是在海上漂,所以,就最終到了美洲。在美洲上岸之前,就在這個”五月花號“小船上,約定上岸后怎么搶地盤,怎么分地盤,以后彼此之間怎么相處,這就是”五月花號公約“。
他們在美洲上岸之后,沒有遇到起初在英國和荷蘭那樣的強勁對手,因為他們的對手是印第安人,印第安人的力量肯定弱一些。就這樣,他們在美洲站住腳了。后來慢慢變成了現在的美利堅。
我們可以想象,這幫信奉”殺異教徒不算殺人,算功德“的清教徒,在美洲會干些什么。我們也就很能理解,為什么他們剛踏上美洲土地的時候,印第安人的數量是500萬,到1900年前后,印第安人數量只剩下25萬,印第安人人口減少了95%。看來,這幫信奉”殺異教徒不算殺人,算功德“的清教徒,確實是說到做到。
不過,我們今天重溫美國這段開國歷史,重點不在于控訴他們對印第安人實行種族滅絕。我想說,美國立國的歷史,是和宗教分不開的。所以在西方國家中,美國一直是宗教氛圍最濃厚的國家。歐洲的宗教氛圍,其實也挺濃,但和美國比起來,要差遠了。比如說,美國的無神論者所占全部人口的比例,就只有歐洲的一半。尤其美國中西部那種地方,宗教氛圍濃厚得一塌糊涂。
所以美國這個國家就很怪,一方面,科技很發達,科技全球領先;但另一方面,美國又有很多人,就算不是絕大部分人,至少大部分人很信宗教。因為信宗教,所以他們很多認識都來源于2000年前的《新約全書》,甚至更早的,3000年前的《舊約全書》,中國人都叫《圣經》。2000年前,3000年前,人類的認識自然沒有現代科技。所以,他們認為地球不是球形,其實是平的;他們認為人類不是進化而來,而是上帝創造的。
于是,問題就出來了。因為從《圣經》的角度看,人是上帝造的。上帝造出個人,從什么時候開始算呢?不是從人出生的時候開始算,而是要從婦女懷孕的時候開始算。所以,胎兒雖然沒出生,就已經是上帝造出來的完整意義的人了,有神的形象和神的計劃在他的身上。而且,上帝主宰一切,自然也主宰嬰兒的生命權。所以,醫生或父母沒有權力決定胎兒的生死。如果醫生或者父母讓胎兒死,那就是殺人,這樣的殺人者自然是“異教徒”。
簡單來說就是,只要你懷了孩子,就得生下來。除非它是死胎或者自然流產,因為那是神不想讓它活下來。有哪個懷孕的女性如果敢去墮胎,那就是殺人。
繞了這么一大圈,我們終于說明白了,今天開頭提到的那個女人諾瑪·麥克維,單身,卻懷了第三個孩子,它有多么地絕望。實在是一點辦法都沒有啊。
就在這時候,有人站出來了
02
誰呢?兩個進步派律師。名字翻譯成漢字之后字太多,不好記,這里略過。
這兩個律師跑去告訴諾瑪·麥克維:別怕,我們有辦法。
什么辦法呢?就是讓諾瑪·麥克維去起訴所在縣的檢察官,這個檢察官的名字叫韋德。
當時,為了保護這個懷了第三個孩子的單身女子的隱私,就把這個女子的名字用化名,叫“羅”,那個被這個女子起訴的檢察官的名字叫“韋德”,所以,后來這個案子就叫“羅訴韋德案”。
這兩個律師為啥讓這個懷了第三個孩子的單身母親去起訴這個叫“韋德”的檢察官呢?因為之前當地凡是敢墮胎的人,都是韋德去起訴的。
這兩個進步派的律師的邏輯是,只要告贏韋德,懷了第三個孩子的單身母親諾瑪·麥克維、化名“羅”的女子,就能成功墮胎了。于是,官司開始。不過官司很不順利,所以只好這么一層層地,不斷往上打,最后打到了美國最高法院。
到1973年1月22日,美國最高法院以7比2的多數,宣布說婦女決定是否繼續懷孕,受到憲法上個人自主權和隱私權規定的保護。也就是說,婦女有權決定是否繼續懷孕。
其實,細說起來,這個裁決有點扯。諾瑪·麥克維為啥起訴韋德?是想要法院判定:婦女有權決定是否墮胎。結果美國最高法院裁決:婦女有權決定是否繼續懷孕。
嚴格的說,這是答非所問。不過,問題又確實得到了回答。
那美國最高法院為啥要繞這個彎子呢?為啥不直接回答問題呢?
其實,美國最高法院也不容易。還是要回到我們剛才說過的那個話題,美國的宗教氛圍太濃厚了。很多人信上帝,認為胎兒已經是上帝造出來的地地道道的人了,胎兒的生死只能由神來決定,婦女無權決定。如果法院直截了當地說,婦女有權決定胎兒的生死,那就是直接跟宗教對著干了。跟宗教對著干,就是跟上帝對著干。那還了得?
不過,好在,問題得到了回答。所以,這是一個里程碑式的裁決。而且,這是美國最高法院的裁決,很權威。
順便說一下,這個裁決淵源于那個懷了第三個孩子的單身女子諾瑪·麥克維的告狀,目的是要求能墮胎,但由于官司一層一層地打,花的時間太長,等到裁決婦女有墮胎權的時候,告狀的這個女子肚子里的孩子已經出生了。孩子不等人,更不能法律程序!所以,這個“羅訴韋德案”的裁決,對當時告狀的當事人沒有任何意義。
還有更搞笑的是:后來,這個打官司希望擁有墮胎權的女子本人,竟然成了一名堅定的反墮胎者,經常出現各種帶著強烈宗教性質的集會上,對著形形色色的人說,那些堅持要墮胎的人是多么地陰險狡詐,她當年是如何地年幼無知,這才上了那兩個律師的當。然后,她會振臂高呼:堅決反對墮胎,堅決反對美國最高法院當年對她的支持。
不過案子既然已經判了,她反對無效,誰讓她當年要告呢?法院又不是它私人開的。
但這件事,就一個案子那么簡單嗎?
回答是:不是。這背后,還有更復雜的政治斗爭。
03
今天開頭說過,6月24日,美國最高法院推翻了1973年的“羅訴韋德案”。1973年的時候,“羅訴韋德案”的裁決是婦女有墮胎權,6月24日,推翻了這個裁決,也就是說,6月24日的裁決的意思是,婦女沒有墮胎權。美國歷史繞了一大圈,又回到他們幾百年前的清教徒的路子上去了,也就是,女人即便因為被強奸而懷孕,也要把孩子生下來,墮胎算殺人,判刑可能是按殺人罪論處,可能比強奸犯判的還重。
這個裁決結果,在美國,有人歡喜有人愁。不過,通常情況下,都是女人歡喜女人愁,因為懷孩子、生孩子、墮胎都是女人的事。但是,有一個男人,這兩天很開心。而且還是個老男人。這個老男人就是美國前總統特朗普。
特朗普為啥開心呢?正如它自己吹噓自己時說的那樣:如果不是他在任期間,任命了三名最高法院法官,“羅訴韋德案”這個已經判了快半個世紀的案子,就不會翻過來。
這話從何說起呢?
我們都知道,特朗普是共和黨的。過去這幾十年,共和黨也一直想盡各種辦法,想要把“羅訴韋德案”給翻掉。簡單的說,共和黨主張婦女沒有墮胎權。我們常說,共和黨是保守派,由此可見一斑。
1973年美國最高法院對這個案子裁決以后,宗教界人士或者那種虔誠信仰宗教的人士,當然是一片破口大罵,因為法院裁決婦女可以墮胎;所謂的進步派呢,當然是歡呼雀躍,覺得取得了一大勝利。總之,非常撕裂,因為對美國人來說,這是大是大非問題。
為啥這事兒成了大是大非呢?還是因為美國的宗教氛圍濃厚。因為,女人是否可以墮胎,意味著你對上帝的信仰虔誠不虔誠,死后能不能進入天堂。這當然是大是大非。
既然普通美國民眾認為這是大是大非,那么,政黨自然要摻合這個事了。因為,對政黨來說,這會影響到自己選票多少。說到底,本來是個社會問題,但影響巨大,政客們覺得有利可圖,就摻和進來了。
可是,當美國民主黨和共和黨這兩個政黨摻合進來的時候,兩個黨都發現,事情比較麻煩,因為,自家的支持者中,居然都有部分是支持“羅訴韋德案”裁決結果的,也都有部分是反對的,也就是主張婦女沒有墮胎權的。
這就得斷舍離了。
現在的民主黨,也就是拜登所在的那個黨,都是主張婦女有墮胎權的。共和黨嘛,凡是民主黨支持的,它就反對。所以,現在的共和黨,也就是特朗普所在的那個黨,是主張婦女沒有墮胎權的。
但說來搞笑,1973年時,共和黨的支持者中,支持婦女有墮胎權的,其實比民主黨還多。剛開始時,當時的共和黨全國委員會主席還發表演講說:這個裁決很棒!我們支持!因為這個裁決是支持婦女有墮胎權的嘛。
后來他們一想,不對勁啊。美國的宗教氛圍那么濃厚,肯定是跟著宗教走,才有選票,才有前途啊。1976年,共和黨全國委員會開了個會,決定從今往后,堅決和宗教界站在一起,堅決反對婦女有墮胎權。也就是說,他們改主意了。
共和黨改主意之后,開始旗幟鮮明反對婦女有墮胎權,共和黨內原來那些本來支持婦女有墮胎權的人,咋辦呢?當然是果斷地和共和黨斷舍離,道不同不相為謀,果斷地跳槽到民主黨那邊去了。
民主黨呢?則是凡是敵人支持的,我們就要反對;凡是敵人反對的,我們就要支持。于是果斷地宣布:我們支持婦女擁有墮胎權!然后它黨內大批反對婦女應該有墮胎權的人,就跳槽去了共和黨那邊。
從那以后,每次美國大選或者其他重大選舉,共和黨和民主黨就會為婦女是不是該有墮胎權大吵一頓,簡直可以這么說,基本內訌到了人腦子打成豬腦子那種程度,更可怕的是,這么幾十年堅持下來,它已經變成兩黨必須堅守的基本立場。所以,如果你對民主黨和共和黨的主張經常繞暈的話,你就簡單記住:民主黨就是墮胎黨,也就是支持婦女有墮胎權;共和黨就是反墮胎黨,就是反對婦女有墮胎權。這樣好記,不燒腦。
其實,時間長了,反正,只要你是民主黨,也就是拜登所在的那個黨,你必須支持婦女有墮胎權;只要你是共和黨,也就是特朗普所在的那個黨,你必須反對婦女有墮胎權。至于為啥必須這樣堅持,不好意思,大家已經忘了。反正必須堅持。美國的黨爭,就到了這種程度。
墮胎權這樣的事,有人支持,有人反對,本來很正常,但是,搞成美國兩個黨的一項基本原則,這是不正常的。因為,政黨的主張本來應該聚焦在一些關系百姓福祉的大問題上。這側面反應了美國的政治斗爭的一個特點,那就是制造議題,雞蛋里挑骨頭,什么事都能說成比宇宙還大,因為這樣才能搞到選票!按理說,政黨是解決問題的,不是制造問題的。可是,在美國,有些事,政黨不參與,可能沒啥大問題。政黨一參與,本來小問題或者沒問題,變成大問題,甚至死結。
不過,按美國的說法,黨爭是有好處的,他們把這叫民主、自由和人權。那么就讓他們爭吧。在美國的政治體制里面,有一個穩定器,可以在最后的關頭消除分歧。這個機構就是:美國最高法院。
04
法國政治家托克維爾在考察美國的民主后,留下了一句很有名的話,大意如此:在美國,幾乎所有政治問題遲早都會變成司法問題而得到解決。
我們都知道,美國這個國家是三權分立:行政、立法、司法。行政就是政府,立法就是國會兩院,這兩權,其實挺政治化的,也就是斗得很兇。美國最高法院呢,不得不說實話,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其實要好一點。這其實可以彌補美國政治格局里面斗爭特別厲害的缺陷。這是美國從北美的荒蠻之地變成超級大國的一個原因。
但是,這個機構現在已經變了,也斗起來了。具體表現形式就是,美國最高法院成了兩黨政治惡斗的另一戰場。
這其實是最近這幾年的事兒。
事情要從2016年說起,美國最高法院法官斯卡利亞因為年老,在任上歸西了。美國最高法院9名法官,正好4人保守,也就是傾向共和黨那一邊;4人進步,也就是傾向民主黨那一邊。斯卡利亞的立場,正好在中間。
當時的美國總統是民主黨的奧巴馬,美國最高法院的法官都是總統提名,參議院決定,再有總統正式任命的。所以,這個時候,民主黨的奧巴馬要是有點私心(當然不是他個人的私心,而是他所在的民主黨的私心),那么它可以抓住機會,趕緊提名任命一個傾向它所在民主黨的法官,這自然對民主黨有好處。
民主黨的奧巴馬也打算這樣做了。不過,當時美國國會共和黨領袖是麥康奈爾,他跳出來說:不行不行,還有9個月就要大選了,你都快下臺了,怎么還能提名最高法院法官人選呢?
于是,奧巴馬就放棄了,一般認為,這說明,在奧巴馬心中,最高法院應該是一方凈土,不應該成為兩黨斗爭的戰場。畢竟,在美國,所有的事,到最后,都指望最高法院。
當然也有人分析,當時雖然民主黨的奧巴馬馬上要下臺,但從選舉的民意調查看,馬上能夠贏得選舉的還是民主黨的希拉里。所以,奧巴馬無所謂。
總之,奧巴馬沒有強馬吃車,霸王硬上弓,抓住最后的九個月任期,任命一個傾向它所在的民主黨的法官。
結果做夢都沒想到:特朗普當選。特朗普跟奧巴馬不是一個黨,特朗普是共和黨!
于是,特朗普火速提名一個叫戈薩奇的人當最高法院法官,這樣一搞,頓時把美國最高法院的局勢給扭轉了。支持共和黨的法官是5個,支持民主黨的法官是4個。奧巴馬所在的民主黨處于下風。
自此以后,美國最高法院就不再是凈土了,而變成了美國兩黨爭斗的戰場了。
2018年,83歲的安東尼·肯尼迪法官宣布退休。
這事兒看起來稀松平常,背后卻大有文章。
因為,法官是可以干到死的,是沒有必要提前退休的。那這個法官為啥不干到死,要活著的時候退休呢?
你想啊?如果它干到死,這個人是傾向共和黨的,如果他死的時候,碰巧是民主黨當政,那么,他一死,位子一空出來,民主黨立馬推薦一個民主黨的人上來,那不就是共和黨的損失嗎?
所以,這個傾向于共和黨的法官,在共和黨人特朗普當總統的時候,及時地技術性退休了,這樣,共和黨的特朗普總統順勢推薦一個傾向共和黨的人當法官,頂替它這個位子,共和黨就沒損失了。實際劇情也確實是這樣。
這種技術性的退休,已經有了鮮明的政黨爭權奪利的算計了。
到2020年,又有一個法官,名叫金斯伯格的,沒退休,但人歸西了。這是個老太太,其實早就得癌癥了,但就是不愿意退,結果好了,死在任上了。這個老太太是傾向民主黨的,可是,當時是共和黨的特朗普當政,不過當時已經是2020年9月,離大選只有2個多月。
為了阻止共和黨的特朗普總統利用兩個月的時間,強行為美國最高法院再塞進去一個傾向共和黨的法官,而且騰出這個位置的老法官本來就是民主黨,所以,民主黨就出來說了:
2016年民主黨的奧巴馬當總統的時候,傾向民主黨的法官斯卡利亞在離大選還有9個多月,人沒了,你共和黨說快大選了,不能任命法官,我們民主黨的奧巴馬總統就很講武德,沒有強行任命新法官。這次離大選只有2個多月,大家是不是等選舉結果出來,再任命法官?
結果,當年對奧巴馬大講特講馬上要大選不能強行任命新法官的共和黨領袖麥康奈爾和時任共和黨總統特朗普哈哈大笑:那有這種事?任命最高法院法官是總統的權力,和離大選多長時間,有關系嗎?
把民主黨氣得差點吐血。
特朗普火速提名一個名叫巴雷特的人當法官,這個人自然是傾向共和黨的。麥康奈爾在國會火速配合,任命通過。
這樣以來,美國最高法院法官傾向共和黨和民主黨的比例,一下子變成了6比3,共和黨明顯占優。更要命的,這六個里面,共和黨的特朗普一個人當總統,就任命了三個。還有最要命的是,特朗普任命的三個,都非常年輕,可以干到很久以后、久以后、久以后......
民主黨當然極其憤怒,覺得共和黨這群人,實在是不講任何誠信。但無可奈何。
自從特朗普開始不講武德,民主黨也開始不講武德了。
民主黨的拜登上臺之后,有一個傾向于民主黨的年齡較大的法官,民主黨就好說歹說讓他沒死就退休,這樣騰出一個名額,換上個年輕的傾向于民主黨的法官.免得這個年紀大的退休的時候,碰巧又是共和黨當政,又換成一個傾向共和黨的,那這樣搞下去時間長了,民主黨在最高法院里就沒人了,民主黨還怎么混?
但即便民主黨這樣技術操作,美國最高法院傾向于共和黨的人數還是6人,傾向于民主黨的人數還是3人,所以,這次美國最高法院關于墮胎權的裁決,也就毫無懸念有利于共和黨的主張:不支持婦女有墮胎權。
由于共和黨的特朗普,在美國最高法院里面共和黨取得6:3的絕對優勢這件事里面居功至偉,所以,6月24日最高法院裁決出來以后,他毫不客氣地說:要是沒有我,這個案子咋會判的這么爽啊!
然而,在特朗普的自豪感背后,我們發現,美國最高法院的裁決的公正性已經受到嚴重懷疑。人們發現,事情有理沒理,不是看法律,也不是看法律精神,甚至連“五月花號公約”都不看了,就只能看民主黨和共和黨,在最高法院的法官任命問題上,誰是爭斗的贏家?
所以,美國最高法院實際上不中立了,也擔當不起穩定器的功能了,也嚴重政治化了。
美國最高法院這個美國最后一塊凈土,不干凈了。整個美國,找不到沒有斗爭的凈土了,找不到講道理的地方了。
這意味著什么呢?
05
這里必須講到一個名詞:政治倫理。
倫理這東西,不是法律規定,沒有強制力。但他很重要,也發揮重要作用。
講一下中國古代的例子:
東漢最后一個皇帝漢獻帝,最后被迫禪位給曹丕,然后呢?他被封為山陽公。山陽是個郡,地方不小,雖說不再當皇帝了,但漢獻帝日子過得還不錯。曹丕死后好多年,漢獻帝才去世,正常死亡。漢獻帝死了之后,當時曹魏政權不管喜歡不喜歡,至少還裝模作樣,給他按照皇帝的規格,造了個陵墓,曹魏的皇帝還帶著大臣去設祭。
再往后說,三國時期,蜀漢滅亡,劉備的兒子劉禪作為亡國之君,被帶到洛陽后,受到了什么待遇?被封為安樂公。安樂是個縣,比不上漢獻帝受封的山陽郡,但劉禪受封的食邑有萬戶,再加上劉備是涿郡人,安樂縣就在附近,也算讓劉禪歸根了,所以小日子過得不錯。
東吳的末代皇帝孫皓日子過得有點差,他被封為歸命侯,這個稱號帶有侮辱性質,是為他專設的,田也只給了他三千畝,但不管怎么說,每年還能收谷五千斛,有錢五十萬、綿五百斤,日子過得不算好,但還能過下去。
再往后,曹魏被晉朝取代了。曹魏的末代皇帝被晉朝封為陳留王,陳留是個郡,所以日子過得也不算差。
為什么搶了別人的江山,還要裝模作樣的給別人一個像樣的待遇呢?沒理由。要說理由,就只有四個字:政治倫理。
這個政治倫理的核心是:我還認他是前任領導,只不過天命所歸,現在是我當領導。就像現在都現任領導善待前任退休老領導,那么,將來他退休了,它的后任也會善待他。
這是倫理,未必是規定,但是在人們心中,很管用,有時候比規定還管用。
我們看看政治倫理喪失之后是啥情況。
東晉最后一個皇帝司馬德文被迫把皇位讓給南朝宋的建立者劉裕以后,也被封王了。南朝宋的建立者劉裕登基時,年齡有點大,他老擔心自己死后,有人跳出來,重新擁立司馬德文,那他的子孫后代就危險了,所以先下手為強,偷偷地派人把司馬德文做掉了。
然而,這畢竟是有違政治倫理的,于是劉裕只能悄悄地做,做完之后還要裝一下,偽裝成很痛惜的樣子,把當年曹魏對漢獻帝那一套,照著全樣做了一遍。
然而,看上去天衣無縫,但在這世上,哪有不透風的墻?在南朝宋建立之前,亡國君主雖說沒皇帝當了,但至少能得到塊封地,吃飯沒問題。但劉裕破壞了這個規矩,從此之后,每當一個新朝代建立,前朝的皇帝和他的子孫幾乎沒有能保住命的。
這就是是政治倫理被破壞的結果。當你破壞了它,它就不可逆了,從此之后就在下一個層次運行了。不管是古代,還是現代;不管是中國,還是外國,政治倫理都是這么運行的。
那么,特朗普現在得意洋洋,覺得那么多年來,共和黨的“前輩”們不斷想突破“羅訴韋德案”,一直沒能成功,但在他當總統期間的布局下,讓美國最高法院法官比例發生改變,結果一舉成功,這是他巨大的成就。
從表面上來看,確實是這樣。但看得再深一點呢?就會發現:這種所謂的成功,代價非常昂貴。因為美國最高法院原先哪怕有點偽裝,至少還能成功地偽裝成中立機構,但現在這層偽裝已經被一把撕下,人人都知道它已經成政治打手了,人人都知道它已經不再是大家至少偽裝想象成的那種神圣殿堂了。
那么,美國就徹底沒有神圣殿堂了,就沒有一個權威的讓民眾信服的地方了。
這動搖的是:美國的國本。
任何國家難免都有很多問題,但人民一定要有一個最后值得信賴和依靠的地方,這個地方是建立在政治倫理之上。政治倫理是精神的東西,沒有了這個東西,結果就是:人民沒信仰,國家沒希望。
相應的,掌權者自然就沒有底線,今后美國兩黨之間的政治搏斗,將會更加不擇手段了,對一個國家來說,是相當危險的。從各方的反應來看,也確實是這樣。
06
比如說,美國女歌手菲比·布里吉斯這兩天正在英國開演唱會,她聽說美國最高法院裁決女人沒有墮胎權的消息之后,當場就在舞臺破口大罵。她在舞臺上罵了很多臟話,我沒法學。美國國內,也是一片大亂,很多人極其生氣,喊出的口號,也和以往不同。比如說在首都華盛頓特區,成千上萬的美國民眾走上街頭,有不少人喊:“每個城市,每個城鎮,把選區燒成灰燼!”
美國最高法院裁決的當天,美國亞利桑那州鳳凰城示威群眾沖擊當地政府大樓,抗議這個裁決,而當地警方則是從當地議會大廈的窗戶向抗議者發射催淚瓦斯,以驅散大批示威群眾。
美國各地的抗議浪潮,也是風起云涌:洛杉磯、華盛頓、紐約、波士頓、費城、西雅圖都有大批民眾抗議,這么一片混亂情況下,那道佩洛西口中的“美麗的風景線”幾乎可以肯定會再次出現。
還有更猛的,美國最高法院做出推翻“羅訴韋德案”的歷史性裁定之后,民主黨四朵金花之一的女議員亞歷山德里婭·奧卡西奧-科爾特斯當著媒體的面,直接喊出了“起義”的口號。
這就有點嚴重了。之前大家還顧點吃相,現在吃相也不顧了。共和黨人也不客氣,直接罵她是“左翼暴亂者”。反正是一團亂糟糟。
這事還在發展中,從現在的形勢來看,美國確實有走向內戰的傾向。當然一般認為現在就打內戰的可能性不大。可是未來呢?
美國這種國家,本來就是多個種族,多個不同文化的人群組成的,內部矛盾的處理難度本來就大。美國兩黨惡斗如果再螺旋式下降,政治倫理如果再不斷跌破底線,說不定什么時候美國真的會發生內戰。內戰一旦發生,美國的結果必然是分崩離析。
堡壘從來都是從內部摧毀的。
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但,摧毀羅馬,只需要一天。因為,此前,已經積累得太多了。
我們等著這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