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新科技創業板定位遭問詢,進口廢棄塑料被處罰5次
作者|陳麗娜
編輯|李乾韜
進口廢棄塑料利潤巨大,但對環境危害也極大,因此被稱為“洋垃圾”。一家曾有進口廢棄塑料業務歷史的企業即將上會,勝算幾何?
11月25日,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新科技”)創業板上會。招股書顯示,2021年該公司通過境外采購的再生塑料金額為6434.26萬元,占其再生塑料總體采購額的比重達80.18%。
早在2017年,國務院就已經頒布《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下稱《禁廢方案》),明令禁止廢棄塑料的進口。令人震驚的是,2019—2020年,美新科技仍在進口塑料的廢棄料,并遭海關5次行政處罰。
進口廢棄料遭海關5次行政處罰
招股書顯示,美新科技主要從事塑木復合材料及其制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為戶外地板、墻板、組合地板等新型環保塑木型材。2019—2021年,該公司戶外地板的營收占比分別為68.32%、62.46%、59.36%;同期墻板的營收占比分別為15.10%、18.12%、24.41%。2021年,兩者營收占比合計達到了83.77%,是美新科技營業收入的重要貢獻者。
戶外地板和墻板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再生塑料、新料、潤滑劑等。其中,再生塑料又以進口的HDPE再生塑料和混合再生塑料為主。
2021年,美新科技的再生塑料分為境內采購和境外采購,通過境外采購的再生塑料金額為6434.26萬元,占再生塑料總體采購額的比重為80.18%。其中,HDPE再生塑料和混合再生塑料占再生塑料總體采購額的比重分別為44.48%、38.28%。美新科技在再生塑料上對境外采購的依賴性較強。
而我國對于塑料的進口有著嚴格的規定。《禁廢方案》原文指出,要保護發展中國家免受危險廢物和其他廢物越境轉移所帶來的健康和環境危害。
在《禁廢方案》頒布之前,美新科技在招股書中承認曾有進口廢棄塑料業務的歷史。而現今其招股書介紹的經營范圍仍包括“生產加工、經營廢棄塑料的消解和再利用”。

在第二輪問詢函的回復文件中,美新科技稱2018年后已逐步停止進口廢棄塑料業務。但2019—2020年,美新科技卻仍在進口塑料的廢棄料,并遭海關行政處罰5次。
其中兩次被蛇口海關行政處罰,3次被大鵬海關行政處罰,上述5次行政處罰的事由均為“申報的聚乙烯原產地與實際不符”。
關于被處罰的原因,美新科技解釋稱,主要系海關認為當時公司進口的再生低密度聚乙烯,主要成分為雜色、形狀不一的混合顆粒,屬于塑料的廢棄料,且海關認為公司實際進口貨物與申報的商品編號不符,故給予了處罰。
屢次在同一問題上遭到海關行政處罰,其改進態度有待觀察,進口的塑料質量也成疑點。
研發占比低于行業均值
大量進口再生塑料的業務模式,或許源于美新科技對自身技術實力的“自信”。
美新科技也在《招股書》中明確表示,“經過多年的技術積累和自主創新,公司成功在配方設計、共擠成型、安裝技術等方面構建了多項技術壁壘”。
截至2022年3月31日,美新科技擁有國內專利技術161項,其中實用新型專利44項,外觀專利112項。此外,其發明專利原始取得的僅5項,授讓取得的為1項。
6項發明專利能夠建立起技術壁壘嗎?在第一輪問詢函中,深交所要求美新科技說明“公司核心技術的來源及取得過程、應用于主要產品情況、與專利技術對應情況”。
美新科技的回復文件顯示,其技術研發均圍繞主營業務開展,報告期內專利技術對應的產品銷售收入占營業收入的比重超過90%。但其展示的4項核心技術中,有3項顯示“未申請技術專利。”
此外,深交所連續用8個問題對美新科技的創業板定位展開了問詢,其中涉及核心技術競爭力、核心技術先進性、自主研發能力、證書資質等。

深交所指出,請美新科技結合“三創四新”情況、研發投入金額不高的情形等,充分說明是否符合《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等規定的創業板定位。
在研發費用方面,美新科技似乎也難以驗證其對研發技術的投入。2019—2021年,美新科技的研發費用分別為991.91萬元、1361.67萬元、2185.14萬元,三年研發費用累計不足5000萬元。各期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2.84%、2.74%、3.15%,僅在3%左右。
在招股書中,美新科技將安徽森泰木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國風新材(000859.SZ)、南京聚隆(300644.SZ)三家企業列為同行業可比公司,2019—2021年,3家公司的研發費用率均值分別為3.85%、4.12%、3.79%,各期均高于美新科技。
綜合來看,美新科技的發明專利數量較少,其核心技術大部分未有專利,技術先進性遭深交所兩輪問詢,研發費用亦不及同行業可比公司,研發能力存在疑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