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案裁這周三將有裁決結(jié)果外交部敦促加拿大立即釋放!“孟晚舟案”裁決出于政治還是法律?
加拿大的法院將于27日宣布對孟晚舟有關案件的裁決結(jié)果。對此,外交部發(fā)言人趙立堅26日回答相關提問時說,中方在孟晚舟事件上的立場是一貫的、明確的。美加兩國濫用其雙邊引渡條約,對中國公民任意采取強制措施,嚴重侵犯中國公民的合法權益,這是一起嚴重的政治事件。他說,中國政府維護中國公民正當合法權益的決心堅定不移。加方應當切實糾正錯誤,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并確保她平安回到中國,以免中加關系持續(xù)受到損害。
當日中國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問,孟晚舟案即將裁決,中方有何期待。
趙立堅指出,中方在孟晚舟事件上的立場是一貫的、明確的。美加兩國濫用其雙邊引渡條約,對中國公民任意采取強制措施,嚴重侵犯中國公民的合法權益,這是一起嚴重的政治事件。
該記者追問道,孟晚舟案在加拿大是公開審理的,并且有律師團隊為其辯護。但加拿大公民康明凱、邁克爾兩人卻不能為自己辯護。對此你有何評論?
趙立堅指出,關于康明凱、邁克爾兩名加拿大公民個案,中方已多次闡明立場,他們涉嫌從事危害中國國家安全活動,中國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辦案,依法保障有關加拿大公民合法權利。他強調(diào),中方始終依法保障康明凱、邁克爾的合法權益。
“中方敦促加方切實尊重法治精神,尊重中國司法主權,停止發(fā)表不負責任的言論”,趙立堅說。
據(jù)加媒體報道,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將于本周三(27日)就華為高管孟晚舟引渡案做出關鍵裁決。若判決不符合引渡條件,孟晚舟將結(jié)束長達500多天的拘押,重獲自由。
“孟晚舟案”裁決:出于政治,還是法律?
(以下是翻譯自加拿大《環(huán)球郵報》的一篇分析文章):
溫哥華高等法院本周三將就中國電信高管孟晚舟引渡案作出的裁決,可能會影響加拿大今后幾年與中國的關系。
加拿大皇家騎警應美國要求,于2018年12月1日逮捕孟晚舟。顯然出于報復,兩名加拿大人邁克爾·斯帕沃(Michael Spavor)和邁克爾·科弗里格(Michael Kovrig)在中國被拘留533天。盡管這項裁決提供了一條可能的出路,如法庭下令釋放孟晚舟,但如果加拿大選擇不上訴,這也可能導致加拿大與美國的關系復雜化。
這項裁決是關于”引渡”(the extradition)是否符合此案的第一個門檻:如果孟女士遭美國指控的罪行在加拿大也構(gòu)成犯罪的話,這一原則被稱為”雙重犯罪”(double criminality)。美國指控華為技術有限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欺詐”(fraud),稱她”是否在利用其子公司,為逃避美國對伊朗制裁的問題而向銀行撒謊”。代表美國司法部的加拿大政府說,”欺詐銀行”在兩國都構(gòu)成罪行;但孟晚舟的辯護團隊則說,這是真對伊朗的制裁問題,但加拿大沒有實施對伊朗制裁。
如果加拿大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副首席法官希瑟·霍姆斯(Heather Holmes,下圖)裁定加拿大未能證明“雙重犯罪”,那么孟女士將被釋放,除非加拿大政府可能提出上訴。(即便如此,法庭是否有權繼續(xù)以軟禁的形式拘留她,以待上訴,這幾乎是一場法律之爭)。
如果孟晚舟重獲自由,就向中國敞開大門,考慮釋放科夫里格和斯帕沃,并會緩和兩國之間的緊張關系。但如果引渡請求通過了第一個障礙,下一階段的程序可能會持續(xù)數(shù)年,而兩名加拿大人也會繼續(xù)遭中國拘留。
多倫多大學(University of Toronto)中國問題專家林奈特·歐恩(Lynette Ong,下圖)說:“這兩名加拿大公民是因為孟晚舟被捕才被拘留的。我們知道,這是一場人質(zhì)外交游戲(the hostage-diplomacy game)。如果孟晚舟獲釋,科夫里奇和斯帕弗“應該獲釋”,當然這取決于北京,但這也取決于渥太華。這由雙方如何操作、以及他們是否有權操作而定。”
此案還影響到加拿大與美國的關系。如果加拿大政府在現(xiàn)階段輸?shù)艄偎荆瑳Q定不上訴,渥太華可能會與美國政府發(fā)生沖突,況且美國政府已經(jīng)在多個方面事先與華為開戰(zhàn)了。
在卡爾加里大學(the University of Calgary)教授法律的阿薩德·基亞尼(Asad Kiyani,下圖)說,如果法官裁定不存在”雙重犯罪”,他預計”加拿大政府會上訴。“他說:”政府會說,這是一個重要的先例,我們與美國的關系非常重要。”
這項裁決是在今年1月舉行為期4天的聽證會后4個多月公布,當時150名公眾和媒體坐在溫哥華法庭上,法庭與訴訟程序以防彈玻璃相隔。孟晚舟的首席律師理查德·佩克(Richard Peck,下圖)認為,雖然在各國刑法中的關鍵罪名差別不大,例如強奸、謀殺和欺詐等,但”制裁”(sanctions)屬于所謂”政治法”(“political law”)。加拿大與美國對伊朗的制裁方毫無關聯(lián),已顯示出加拿大的政治獨立性。他說:”假設沒有美國的制裁,孟晚舟顯然也就不會被逮捕。” 他曾對法庭說:“欺詐不過是一個幌(“Fraud is a facade”)。
但聯(lián)邦政府律師羅伯特·弗拉特(Robert Frater)回應表示,此案歸根結(jié)底是一個常識性的命題,即企業(yè)在尋求貸款時撒謊會對銀行造成傷害,本案”簡而易見涉及欺詐”(this case simply about fraud)。
雖然副首席大法官霍姆斯沒有指出她傾向于哪一種方式,但她確實說,并非所有的欺詐行為都是相同的——至少在理論上,有些欺詐行為可能發(fā)生在加拿大人會感到冒犯的背景下,例如在奴隸制政權中(not all frauds are alike – some may occur, at least theoretically, in a context that Canadians would find offensive, such as in a slavery regime)。她說:”比如說,假設外國的法律內(nèi)涵與加拿大價值觀是完全相違背的,也就不會有人為此而爭論了。”
一些法律觀察家說,法院現(xiàn)在應該駁回此案。艾倫·倫茨納(Alan Lenczner)說:“他們想要孟女士是因為她向一家銀行歪曲了一些事情……還是因為她努力打破美國對伊朗人的制裁?”倫茨納擔任民事訴訟律師50年,剛剛退休,他與孟案并無關聯(lián)。
其他法律觀察家說,他們還不確定。基亞尼教授說:”這真的很新奇。我想我和其他人一樣好奇,究竟霍姆斯法官對此案如何判斷。”
孟女士一直以一千萬美元的保釋金過著”輕松的居家軟禁式生活”(living under a relaxed form of house arrest),居住在當?shù)貎蓷澓勒械囊粭潯5品蚶锔窈退古廖?rdquo;被關押在條件惡劣、領事準入有限的地方。”
據(jù)CBC報道,周六晚上,孟女士在法院臺階上與親朋好友合影留念。基亞尼教授說:“我的直覺是,除非你真的對即將發(fā)生的事情有信心,否則你不會拍照。我也知道,加拿大法院正在研究犯罪的本質(zhì),而不是技術細節(jié)。我自己并不會那么自信。”他說,另一方面,雖然加拿大通常會交出美國通緝的人,”但很難想象有人因涉嫌’在制裁方面欺詐’而被引渡出加拿大。”
下一階段的程序原計劃于6月開始,但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可能會推遲。
本周一下午,孟女士的一名安保人員站在她家門外,有訪客從居所進出。黑色越野車已經(jīng)成為安靜的居民區(qū)街上的固定擺設,一直停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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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自加拿大《環(huán)球郵報》。英文原文標題《China-Canada relations hang in the balance with Meng ruling》(中加關系懸于孟的裁決平衡中),記者Andrea Woo 5月26日自溫哥華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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