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鵬:為什么太平軍的戰斗力遠遠超過天地會【從黃河文明到一帶一路(第四卷1-4)金田起義】|2020-6-4
洪秀全在花縣老家得到消息說馮云山已被釋放,這才覺得安全有了保障,返回紫荊山去找馮云山。正好馮云山從紫荊山去廣東找洪秀全,二人在路上錯過了。
回到紫荊山后,洪秀全才知道楊秀清“天父附體”的事情。這對洪秀全而言是相當震撼的,因為拜上帝教教義從根本上反對各種“邪神、妖法”,不管是《勸世良言》還是洪秀全的《原道覺世訓》,都長篇大論的批判了各種中國民間的鬼神信仰,“神仙附體”的做法與一神教宗旨水火不容。
但此時楊秀清和蕭朝貴已成了山民領袖,如果否定二人的言行,可能造成教內思想混亂。而且,洪秀全也搞清楚了,馮云山其實是私自脫逃,并沒有當真被宣告無罪釋放。洪秀全作為教主,被捕的風險仍然很高。他和馮云山都已不能再公開活動,必須要依靠楊秀清和蕭朝貴這樣的本地人來負責具體事務。經過反復權衡,洪秀全不得不認可了楊秀清、蕭朝貴“天父天兄附體”的神跡,還進一步宣稱,馮云山是上帝第三子、楊秀清是上帝第四子,楊云嬌是上帝的女兒,蕭朝貴是上帝的女婿,建立“上帝小家庭”理論來強化楊秀清和蕭朝貴的權威。等到馮云山從廣東回來,也無話可說。
此后,洪秀全和馮云山長期秘密躲藏,所有指令都需要由楊秀清和蕭朝貴傳達。楊秀清成了公開合法的教內事務負責人。在楊秀清領導下,拜上帝教又開始迅猛發展。到1850年初,已經發展到了兩萬多人。除紫荊山地區外,在廣西其它州縣甚至廣東、湖南都建立了若干基地,并確定了各個基地的負責人,組織體系嚴密,嚴格聽從馮、洪、楊、蕭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基地多、人多,事情也就多了起來。各個基地不斷與當地團練武裝發生糾紛。地方團練的背后是本地宗族勢力,包括士紳階層,以及條件比較好的本地農民,是政府認可的合法民間武裝,協助政府對抗天地會等反政府組織,也被本地士紳們用來對付“山民”等外來移民。拜上帝教代表了“山民”等外來移民,以及被本地宗族勢力打壓的其它邊緣群體利益。在拜上帝教興起之前,士紳們欺壓這些邊緣勢力毫無困難,有了拜上帝教,底層民眾就可以組織起來與保甲和團練對抗了。當年,洪秀全和馮云山在賜谷村傳教效果不佳,而在紫荊山大獲成功,除了他們傳教方式的改變以外,另一個重要因素就是賜谷村多是本土有田有地的居民,被宗族、保甲和團練組織的很好,而紫荊山一帶多山民,他們是被正統體制排除在外的社會最底層,沒有被宗族吸納和控制,因而更容易入教。
此外,廣西還有一種“游民”,他們既不是本地農民,也不是在山中艱難謀生的山民,而是沒有正式職業、四處游蕩之人。這些人也很窮苦,但總體不如山民老實本分,其中混雜了不少偷雞摸狗、打家劫舍之徒。
無業游民是天地會的主要會眾來源。天地會除了強調保密以外,其它方面紀律松散,魚龍混雜,有真正造反起義的,也有趁火打劫的,既對抗官府,也劫掠平民,半匪半民,無組織無信念。《金田起義調查報告》記錄了一條民間口碑,對比了天地會(三合會)和拜上帝教的紀律差異,說的是:“拜三點的人,到處打家劫舍;拜上帝會的人,不搶劫、不打人、買賣公平”。
當時,天地會才是團練和政府的主要打擊對象,拜上帝教則一直比較老實。鄉紳團練們利用政府力量把很多拜上帝教眾逮捕入獄,折磨致死,其中還包括洪秀全的表侄王維正。教眾們義憤填膺,紛紛要求報仇雪恨。這種事兒攤到天地會頭上,堂口大哥就帶著幾個兄弟直接找團練的人拼命了。拜上帝教則不同,他們有中央統一指揮,中央不讓動手,下邊基地就不會盲動。楊秀清和蕭朝貴一直堅持利用“科炭”制度來解決問題,也就是大家籌錢行賄來解救被捕的兄弟,而不是暴力解決。當時還有各地村莊和宗族之間的械斗,拜上帝教也并不直接介入。除了偶爾砸個廟宇社壇以外,從各方面看拜上帝教都是個非常熱愛和平的宗教。這樣,政府一直沒把它當成打擊重點,廣西給朝廷的匯報,始終都只講天地會起義,而沒有提到拜上帝教。
但拜上帝教的隱忍并不代表他們好欺負。實際情況正好相反,教眾的組織能力和戰斗力比天地會眾強得多,地方團練那點實力在一神教組織體系面前就是渣渣。他們只是在等待時機,一邊低調發展,一邊讓天地會先跟團練和政府軍拼個你死我活,為此不惜忍氣吞聲,這是很高明的策略。
拜上帝教大約是在1849年下半年正式決定武裝暴動的。此時其發展規模已經“藏不住”了,人數太多,再低調也會很快引起省政府甚至中央關注。這一年,洪秀全發布了一個“末日預言”:“在道光十三年(1850),我將遣大災降世,凡信仰堅定不移者將得救,其不信者將有瘟疫。過了八月之后,有田不能耕,有屋不能住。”
所謂“大災降世”,也就是要為發動大暴亂做輿論準備,到時候大革命爆發,自然“有田不能耕,有屋不能住”。
1850年這年6月,洪秀全將家人秘密從花縣接到了廣西基地,這是暴動實施前最后的準備了。7至8月,各分部基地陸續接到組織人員集結的指令。同時,蕭朝貴負責在金田村組建總部武裝。
8月底,洪秀全、楊秀清、馮云山、蕭朝貴、韋昌輝、胡一晃六人在金田村開會,正式決定起義,并下達“團營令”,命各分部基地在兩個月內到平山縣金田村“團營”,共同舉事。
起義的地點之所以被選在金田村,一個原因是韋昌輝的家在這里。韋昌輝一家是外來移民,來廣西的時間久,經過幾代人的努力逐漸積累了不少財富,在金田建了幾個大院子。但始終進不了本地宗族的圈子。眼見韋家發達,村內其它富戶聯絡官府準備收拾他們,隔三差五不斷的來以各種理由敲詐勒索,韋昌輝的父親前段時間剛被莫名其妙的關進監獄,交了300兩銀子才給放出來。
受這些事情刺激,韋昌輝和他的父親都加入了拜上帝教,決定用全部家產支持暴動。胡以晃的情況與韋昌輝類似,也算家產比較殷實的外來戶,愿意變賣家產參加革命。這樣,最開始的“六巨頭”中,洪秀全和馮云山是宗教領袖,代表意識形態;楊秀清和蕭朝貴是山民領袖和行政負責人,代表階級基礎和組織實力;韋昌輝和胡以晃主要負責出錢,也是楊、蕭的主要助手。
各地收到團營令后,立刻下令教眾變賣家產,帶上家人奔赴金田。這么大的動靜不可能不引起注意,分部的行動大多遭到小股清軍的狙擊,延遲了團營的時間。但教眾紀律嚴明,行動迅速,除了遠在廣東的凌十八部被清軍擊潰未能到達,廣西各個基地的部隊絕大多數都在兩個月的時間內趕到了金田。個別遲到的也都只遲到了幾天或者十幾天。大約在十一月中旬,拜上帝教在金田完成團營,太平軍誕生。
太平軍成立后,沒有立刻主動出擊挑戰團練或清軍,而是在金田一帶搞軍事建制和訓練。楊秀清和蕭朝貴把有戰斗力的青壯年分為五軍,每個軍2500人,設一個軍長、副軍長,下面統帥五個“先鋒”,每個先鋒管理500人;先鋒下面又設五個百人長,各管100人。全軍將士總共12500人。其它的還有一萬多人則是其家屬老弱。
在后勤方面,太平軍在原來“科炭”制度的基礎上建立了“圣庫”制度:財產糧食公有,統一分配,戰斗中的一起繳獲都必須上交圣庫,不準積累私財。太平軍絕大多數都是貧苦農民,平時吃飽飯都很困難,有了圣庫統一分配,吃穿暫時不用愁,可以專心軍事訓練。由于所有財物必須上交,也就消除了部隊私自出去劫掠的利益動機,保證了軍隊紀律。
在之前《十款天條》的基礎上,領導集體又制定了五大行軍紀律:
第一條,遵守條命。也就是絕對服從來自洪、馮、楊、蕭這個核心領導層的指示;
第二條,男女分開居住,分男行女行。這是有關太平軍的紀律中,后世爭議最大的一條,它體現了洪秀全禁止“淫邪”的宗教理念,但同時又是軍事建設所必須——團營的時候大多數人都帶了家屬,行軍打仗如果各家回各家睡覺住宿,那就不能叫正規軍了,戰斗力必然會受到嚴重削弱。總體而言,它是一條宗教思想和戰爭需要混合的紀律,在后邊的故事中我們還會不斷提到它。
第三條是秋毫莫犯。也就是不準搶掠盜竊;
第四條是各尊頭目約束。也就是要服從上級;
第五條是同心合力,不得臨陣退縮。這是打仗的基本要求。
就整個起義籌備過程來看,拜上帝教的組織能力驚人。在那個兵荒馬亂的歲月,那種簡陋落后的通訊交通條件下,分布如此遙遠的兩三萬人拋棄家產,說走就走、說到就到,然后服從一個旗號、一個中央。這是一個不可思議的壯舉,決定了他們將會比任何一個天地會組織都走得更遠、成效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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