蠟筆小球喜提侮辱英烈第一罪人,某富二代呢?
先說一個好消息,再說一個壞消息。好消息是蠟筆小球喜提侵害英烈名譽罪第一人,變蠟筆小囚了,壞消息是某富二代依然逍遙法外。
3月1日,最新修訂的刑法修正案正式生效,其中侮辱英烈名譽,最高可以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因此蠟筆小球案是侮辱英烈第一案,而蠟筆小球必然是犯此罪名的第一人。
這個蠟筆小球行為非常惡劣。解放軍戰士為了守衛祖國的每一寸領土,為了全國人民和平安寧,克服種種困難不說,還要流血犧牲。
比如加勒萬河谷沖突中,團長祁發寶身負重傷,顱骨被砸了個大窟窿;四名戰士更是付出了寶貴的生命,這些事跡可歌可泣,流芳千古。
但是蠟筆小球享受著解放軍用鮮血和汗水換來的歲月靜好,不但不知道感恩,反而在網上滿嘴噴糞、污蔑英烈。

祁團長這邊重傷剛剛痊愈,那邊烈士骨灰剛剛安葬,蠟筆小球說這樣毫無根據的風涼話,可以說是人神共憤、天理不容。
2月2 0日,南京公安機關將蠟筆小球刑拘,2月25日,南京公安機關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提請檢察機關批準逮捕,軍事檢察機關也介入了,要展開公益訴訟。

有人肯定會好奇,一般法律不咎既往,這個新罪名3月1日才生效,為什么可以用以逮捕起訴2月19日的犯罪行為人呢?
因為法律不光有不溯及既往的原則,還有一條從舊兼從輕原則。如果按照尋釁滋事罪,最高可判五年,而按照侮辱英烈罪最高只可判三年。
這時候從輕原則生效,讓蠟筆小球(仇子明)喜提侮辱烈士第一罪人的稱號。這個案例很具有典型性,剛好發生在解放軍公布加勒萬沖突細節之后,侮辱烈士罪即將生效之前。
總之,蠟筆小球(仇子明)是個老公知老陰陽人了,因此他喜提侮辱烈士第一罪人的稱號,可以說是大快人心。
但是某個侮辱英烈的富二代,目前還在逍遙法外,我希望有關部門一定要重視此事,這件事事關法律尊嚴,畢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他在網上造謠,說我軍一個營被活埋。有關部門目前沒有采取行動,我猜是因為他在海外,想抓也抓不到,干脆先記賬上,也省得打草驚蛇。
說他是富二代,因為他爹是商界大佬,但也是“功臣之后”,因為他爹為了中美關系可以說付出了巨大代價:第一捐款,第二和親。
先說捐款。商界大佬曾向哈佛大學捐款1500萬美元。后來人家小兒子又通過努力,考上了哈佛大學。你要問,問就是能力之外的資本等于零,上哪兒講理去?
再說和親。相比特朗普和拜登,奧巴馬時期中美關系還算可以,為什么呢?我認為要歸功于這位商界大佬。
2011年,駱家輝被奧巴馬任命為新任駐華大使。這個駱家輝不簡單,是駱賓王的第36代孫。消息傳來,當時中國的公知立馬就高潮了。
說你看,美國果然是一個實現夢想的國度,不光黑人可以當總統,華人移民美國后,第二代就可以當上部長或大使(駱家輝的父親十三歲隨父母移民美國)。
而且駱家輝是頂著光環來到中國的。他攜家帶口坐著經濟艙來到北京,飛機一落地,沒人接送,一家人自帶行李走下扶梯,臨走還拒絕掉了大使館的專車。

這么低調,這一切不知道為啥剛好被等候已久的記者們記錄了下來。包括自費買咖啡,還用優惠券。
駱家輝到中國后,經常接受媒體采訪。他的特點就是溫文爾雅、侃侃而談,一看就是那種上得廳堂、下得廚房的暖男。
到北京后不久,他就召開了一場記者會,對著眾多記者自豪地介紹自己的業余愛好:業余時間,我會做一些家務,比如修理工作,整理花園。

說到這里,身邊的妻子脈脈含情、微笑地看著駱家輝,發現他的嘴角有一點東西,就伸出手,輕輕地幫他抹掉。駱家輝感激地點點頭,看了他妻子李蒙一眼,一只手搭上她的肩膀,輕輕攬過來,深深地一吻。一切都盡在不言中。
說實話,這簡直是童話的愛情或者韓劇里橋段,羨煞旁人啊(以上兩段描寫出自南方系記者)。
當時駱家輝就是好男人的標桿:事業有成,低調樸實,廉潔本分,關鍵是對老婆好,跟老婆相濡以沫。
俗話說:“人生如戲,全靠演戲。”駱家輝的確是一位好演員,因為他被我方和親人員給拿下了。

2014年,駱家輝突然辭職,跟家人一起回美國了。第二年就被曝光離婚,原因就是出軌了,據外媒說出軌對象就是北京這位商界大佬的老婆。
駱家輝的表演,其實就是美國虛偽價值觀的體現。他的表演是帶有政治目的的,為了向國人展示一個虛幻的燈塔形象。但這一切,最終被我方和親人員給戳破了,也就是北京這位商界大佬夫婦。
其實這位商界大佬夫妻關系也挺好的。這位大佬接受金星采訪時還秀過恩愛,說他老婆很關心他的身體狀況。
比如這兩年,他身體發福,睡覺開始打呼嚕。他老婆不是嫌吵,而是覺得他身體不正常。所以趁他睡著,悄悄給錄了下來,第二天放給他聽。
第二天他一聽,沒聽出啥,打呼不挺正常么?他老婆卻神色凝重,語重心長地說:不對,不能輕視,你打呼跟別人不一樣,還是要去檢查一下,要不做個手術。
他頓時吃了一驚,猛然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于是開始下定決心,減肥跑步。后來他還真減下來了,所以他非常感謝他老婆。
總之,這位富二代的父親,為中美關系做出了不少貢獻,也給德云社提供了不少素材。但是功歸功、過歸過,無論是誰,詆毀英烈必須法辦。
依法治國就是好啊!明天我們就來說說港毒分子骨干戴耀廷和黃之鋒被依法收監的事兒。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