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年前,李鴻章讓每個中國人賠了一兩銀子!
作者 :正文注明 2021-03-21 17:20:13 審稿人 : admin 圍觀 : 次 評論
原創: 一棵青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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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把李鴻章稱之為賣國賊,因為他簽了很多賣國條約。 還有很多人,知曉一點歷史,但不多,于是他們把李鴻章稱之為誤國賊,因為李鴻章身居高位,卻把中國搞成了這副樣子,就算談不上賣國,尸位素餐,誤國誤民的罪名是跑不掉的。 但實際上,一國之衰弱,豈能是一人之罪。 1870年,47歲的李鴻章任直隸總督,成為了清朝9位封疆大吏之首。 1873年,50歲的李鴻章任武英殿大學士,正式成為了大清漢官之首。 作為一個漢人,李鴻章已經把官做到頂了,全清朝比李鴻章官大的只有皇帝和親王等皇族成員了,其他滿人官員全部都得拜見李鴻章。 在整個清朝的歷史中,漢人能把官做到這個位置的,只有李鴻章一人。 清朝是一個以滿人為尊的朝代,李鴻章能以漢人的身份把官做這么大,大到僅次于皇族,可謂是個奇跡。 這一切,都是因為李鴻章的能力之強,清王朝找不到替代的人選。 1888年,李鴻章為增強清朝國防,斥巨資成立北洋水師,向歐美國家購置了當時最先進的鐵甲艦,把北洋水師的實力搞成了亞洲第一,世界第九。 1891年,戶部尚書翁同龢以北洋水師是一個燒錢的無底洞,浪費民脂民膏過巨為理由,說服了慈溪和光緒,嚴禁李鴻章再給北洋水師購置新的“艦、炮、軍火。” 而每年撥給北洋水師的軍費,也被控制在了200萬兩。 這導致李鴻章只能通過在天津剛成立不久的兵工廠為北洋水師生產新的炮彈,質量極度堪憂。 但因為便宜,而且朝廷不準向歐美購置新的炮彈,所以也只能捏著鼻子用了。 與此同時,日本每年投向海軍的軍費,高達1000萬兩,為清朝的5倍之巨。 這是什么概念? 北洋水師的核心鐵甲艦,“定遠號”和“鎮遠號”,兩艘的售價也就140萬兩而已,加上回國的路費也就不到300萬兩。 當年為了湊齊這300萬兩,李鴻章愁白了頭發才搞定,還用零頭買了“致遠號”巡洋艦一起帶回國。 但日本,每年撥給海軍的經費居然高達1000萬兩,海軍官員不用愁經費怎么來,自動就到賬了。 日本這么瘋狂投入海軍的3年后,中日兩國的差距出現了。 1894,日本頻頻挑釁中國,對此光緒皇帝十分惱火。 洋人惹不起也就算了,小小的日本居然也敢來捋虎須,活的不耐煩了么。 光緒命令李鴻章對日本宣戰,狠狠的教訓一下這個不聽話的小鄰居。 當時的光緒,很年輕,血氣方剛,而且極具愛國主義精神,最大的理想就是一洗大清帝國對外戰爭失敗的恥辱,成為第二個康熙大帝。 日本,正好是一個練手對象,距離近,而且應該很弱,所以光緒對和日本打仗的興趣非常高。 但李鴻章仔細分析了中日目前的實力對比后,認為此戰不可開。 李鴻章以將士不可依靠、兵力不足及缺乏戰艦為由,強烈反對和日本開戰,認為應該通過對外斡旋來解決中日邊境摩擦問題。 在李鴻章的眼里,大清需要多久的時間來積累力量,洋務運動帶來的30年中興,還不夠。 但是在光緒的眼里,李鴻章這是畏戰避戰,毫無血性和骨氣,丟他的臉,丟大清的臉。 光緒帝屢屢下旨斥責李鴻章,給與其強大的壓力,要求立刻開戰。 李鴻章迫不得已之下,下令北洋水師尋機決戰,唯一的補救措施就是緊急購置了幾條小船,希望能增加一點點勝率。 1894年7月25日,中日爆發海戰,北洋水師的主力遭遇了日本艦隊。 短短4個小時,北洋水師全軍覆沒。 清朝開展洋務運動30余年的精華,就這么灰飛煙滅了。 海軍戰敗后,清朝的陸軍也輸的一塌糊涂,日本如入無人之境,清軍一敗再敗。 不得已,李鴻章前往日本求和,準備賠個幾千萬兩來了結此事。 因為之前的英國法國那么強大,也就賠個幾千萬兩,而幾千萬兩可以買幾十艘定遠號了,怎么看都足以讓日本滿意了。 但日本首相伊藤博文直接開出了3萬萬兩的天價賠償款,讓李鴻章目瞪口呆。 對此條款,李鴻章堅決不答應,這個賠償數額簡直是荒謬。 但伊藤博文不緊不慢的說,3萬萬兩一分都不能少,清朝沒錢這沒關系,你有土地,可以用土地來賠償。 不愿意給也沒關系,日軍可以自己去拿。 打下一座大城市,就可以搶幾百萬兩,這座城市還能沖抵個兩三千萬兩。 占個十幾個也就差不多了,反正又不費事。 什么臺灣、青島、遼寧,日本覺得都不錯,東三省看起來也可以。 如果清朝不同意割讓,導致日本需要自己動手去拿,那大軍開撥需要的額外軍費,也要清朝一并支付。 不支付,那日本就繼續拿,到時候多占了你幾座城市,可別怪我們日本沒提前和你說。 如果你是李鴻章,在本國軍隊一敗再敗,連守城都守不住的時候,面對這樣的談判要求,你能談個什么出來? 連續三輪談判,都無果而終。 日本其實不心急,如果能借機擴大戰爭,搶來中國幾個港口城市,那其實是再好不過。 這時,一名日本憤青,完全相信日本政府的洗腦,認為是中國在欺負日本的那種憤青,行刺李鴻章,持槍擊中李鴻章面部,鉛彈的彈頭卡在了李鴻章左眼下的骨頭縫里,差點喪命。 這枚鉛彈,無醫生敢取出,至死都留在李鴻章的左眼下面。 李鴻章醒來后,不僅沒有生氣,反而欣慰的說,此血可以報國矣。 隨后,李鴻章頭纏繃帶的照片瞬間火爆了全世界各國媒體的頭條。 中國的第一重臣,來日本談判,居然在日本的土地上遭到了日本人的刺殺,這簡直太荒謬了。 一瞬間,日本就被安上了野蠻落后的帽子,歐美列強也趁機干涉中日談判,對日本施壓。 歐美本來就不想看到日本做大,刺殺事件正好給了他們口實和機會。 最終,伊藤博文在第四輪談判中,直接降價一億兩白銀,作為給李鴻章的“醫藥費”。 而李鴻章在談判中苦苦哀求,希望伊藤博文能再少一點,哪怕只再少個一兩千萬兩也好,就當給自己回國的旅費了。 對此,伊藤博文不予理會,一兩不讓。
如此不給面子,氣憤的李鴻章發誓這輩子永遠不會再踏上日本的土地。 但李鴻章對此也沒有什么好辦法,能少一億兩,其實已經是驚喜了。 戰場上打不過,談判桌上能怎么樣。 力主開戰的光緒皇帝,對于開戰后如何收場,沒有任何好辦法。 于是,馬關條約成,中國向日本賠償兩萬萬兩,簽字人李鴻章。 這兩萬萬兩可都是真金白銀,也不是能賴掉的,是真的要賠的,而且是現銀立刻支付。 清朝沒錢,就向歐美國家借款,然后以關稅等國家主權作為抵押物,以后分期還款。 甲午戰敗,導致中國洋務運動復興的勢頭被打斷,而日本則開始了急速崛起。 同時,也讓歐美列強看到了中國的虛弱,這導致隨后對中國的欺辱越來越厲害,被迫簽署的賣國條約也隨之急劇增多。 1900年6月21日,受盡欺辱,忍無可忍的慈禧,在怒火攻心下,氣急敗壞的以光緒皇帝的名義下令,向英國、法國、德國、俄國、美國、日本、意大利、奧匈帝國、西班牙、比利時、荷蘭等十一國宣戰。 就算是希特勒都沒這么狂妄。 從這種宣戰詔書中,能看到慈禧應該是真的很氣憤,但也是真的很無知。 宣戰后,慈禧令時任兩廣總督的李鴻章,即可帶兵進京,和十一國決戰。 對此,李鴻章回電: 在慈禧的多番催促下,李鴻章為表忠心,被迫動身,但沒有帶兵,自己也稱病滯留上海,并發了一封長長的電報,勸誡慈禧不可把希望寄托在義和團身上,否則必招大禍。
被宣戰的11國,匆匆組建了八國聯軍,還有三個國家因為距離太遠來不及派兵,八國聯軍中以距離最近的俄軍、日軍和在印度的英軍為主力,規模均上萬人,德國僅派兵300人,人數最少的意大利甚至只派兵5人。 而慈禧寄予眾望的義和團,在和這種匆匆組織的偏師戰斗中,居然不堪一擊。 1900年7月14日,八國聯軍攻陷天津。 1900年8月14日,八國聯軍攻陷北京,慈禧攜光緒倉皇出逃。 隨后,慈禧電令李鴻章進京,和慶親王奕劻一起,代表清朝于與八國聯軍談判,收拾殘局。 用現代的話說,叫擦屁股。 此時的李鴻章,已經78歲了,風燭殘年。 而且,能怎么談呢,能談個啥呢。
八國聯軍開出了10萬萬兩的賠償金額,要求立即支付,而且開出了長長的“首惡名單”,把力主對洋人開戰的所有主戰派大臣都名列其中,要求全部處死,其中包括慈禧。 最后,八國聯軍還要求解除中國的武裝。 對于八國聯軍的要求,慶親王奕劻非常氣憤,堅決不同意,問李鴻章有什么好辦法。 李鴻章沉默的聽慶親王說完之后,很平淡的說,當年馬關條約還算是城下之盟,如今對方連北京城都給占了,人為刀俎我為魚肉,還能怎么樣呢。 當然,李鴻章也不是沒有努力過。 李鴻章提出了自己的談判大綱,希望能賠錢了事,不要治罪,也不要解除清政府的武裝。 為各個擊破,李鴻章提出要和各國一對一的談判,瘋狂暗示某些國家如果同意單對單的談判,清朝可以給與更多利益。 對于李鴻章的這個談判大綱,聯軍統帥瓦德西的態度是,不予理睬。 瓦德西說,如果中國不答應聯軍的要求,那聯軍就自己進攻西安,去捉拿慈禧這個真正的禍首,至于賠償款,中國給不起就拿土地來賠,不愿意給土地聯軍就自己動手去占,徹底瓜分中國。 
自家的國防在別人手底下完全不堪一擊,甚至連別人隨手動員的偏師都不打過,甚至傷不了別人的毫毛。 如果八國聯軍真的決定要瓜分中國,在當時真的是輕而易舉。 假如你是李鴻章,你打算怎么去談判? 不管你提出什么方案,對方都不予理會,你要么接受對方的方案,要么就繼續打。 但你偏偏打不過,怎么辦? 對于這種絕境,李鴻章采取了自殺威脅式的談判辦法。 你們要十萬萬兩,中國給不起,強行給清政府就會崩潰,一旦清政府完了,那你們一分錢都撈不到。 李鴻章給十一國的使者算了筆賬,當時清政府年入約8800萬兩白銀,但支出高達1.01億兩,其中約1/4的支出是用來償付對各國借款的利息,至于存銀,那是一分沒有,連年赤字,國庫里比臉盆都干凈。 如果你們保留清政府,那大清會想辦法,來湊夠你們所需要的銀兩。 如果不保留,那這10萬萬兩白銀,你們自己想辦法去弄吧。 至于瓜分中國,你們想瓜分就瓜分去好了,中國有四萬萬五千萬臣民,義和團鋪天蓋地,你們敢分兵占領,那就占好了,就怕你們不敢分兵。 而且英美德等國,你們可想好了,一旦決定瓜分中國,你們能派出多少人來鎮守,如果你們派不出足夠的人手,那豈不是白白便宜了俄國和日本,他們距離中國可比你們近得多。 還有,清政府想還錢,只能從海關出錢,而海關的關稅收的是誰的錢,是歐美列強你們的錢啊,日俄和中國的貿易遠沒有你們的多,所以這等于是拿你們的錢去賠給日俄等國,如果這10萬萬兩能少一點,對歐美你們是有利的。 而且歐美列強你們還要想清楚哦,我們當年為了支付賠款,借了你們很多很多錢,每年需要償付的本息接近2500萬兩。 如果清朝沒了,那別說利息了,你們的本金都沒了,保留中國的完整性,對你們有利無害。 這就是李鴻章的自殺威脅式談判法。 在戰場完全失利后,這也是能給清朝博取最大利益的唯一辦法。
不然還能怎么辦。 最終,李鴻章保留了中國的完整性,給清政府留下了最后一口氣,還留下了慈禧的命。 至于賠償金額,八國聯軍也從十億兩主動降低到了四億五千萬兩,等于中國人一人賠償一兩。 這四億五千萬兩的依據是什么? 德國公使是這么回答的: 這4.5億兩白銀,清朝也給不起,因為國庫一分錢都有,借也借不到,因為已經沒有任何國家愿意借款給中國了。
于是,這次中國的賠款不必立即支付了,而是可以分期還款,分39年還清,年息4里,本息合計約9.8億兩,各省再賠款0.2億兩,湊齊十億兩之數。 這筆錢,以中國的關稅和鹽稅作為抵押。 你以為這筆賠款只是個數字,清政府沒了就可以賴掉? 自1902年起,清政府每年需要賠償約4700萬兩白銀,占國庫稅收的44.7%,徹底淪為列強的收稅工具。 1912年國民政府建立后,第一時間就發布了《告各國友邦書》,承認清政府和列強簽訂的所有條約,代清政府繼續向列強賠款。 之所以這么利索的同意代為賠款,也是沒辦法。 首先國民政府的實力很弱,仰仗于列強的扶持,其次這筆賠款是以中國的關稅等收入來作為抵押的,而所有的關稅都把持在列強的手里,這些地方都有列強的駐軍。 你不賠,列強自己拿,何必給自己找不自在呢。 不過,也確實少了一部分。 美國沒有放棄賠款,但把賠款用在了教育中國留學生身上,也算沒有浪費。 沙俄的錢,還到了1924年就停了,因為國內爆發了十月革命,新生的蘇維埃政府主動放棄了賠款。 1918年,德國和奧匈帝國的錢,因為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失敗,也被免除了。 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國是戰勝國,其實還是有點點用的。 出于扶持中國,遏制俄日的需求。 1920年,英法放棄賠款,1925年比利時放棄賠款,1926年荷蘭放棄賠款,1933年意大利放棄賠款。 只有日本,一直堅持要中國的賠款。 1937年8月,全面抗日戰爭爆發后,中國暫停了對日本的賠款。 1938年,一切庚子賠款均全部停止。 所以庚子賠款共持續還款了37年,累計實際支付5.76億兩。 這就是實際支付的代價,可絕不只是一個紙面數字。 這個巨額賠款的要求,李鴻章答應了,其他的要求,也基本答應了。 因為慈禧給李鴻章的談判指示是: 在談判過程中,李鴻章一個人面對十一國的外交官,重病纏身,邊吐血邊談,大大降低了清政府的損失,但最終達成的《辛丑條約》,依然是喪權辱國之至。
歷史書上是這么記載的,這份條約的達成,標志著清政府完全成為帝國主義統治中國的工具,中國徹底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下面,讓我們看一下辛丑條約原文是怎么寫的,是不是這么回事。
第一款第一條:關于德國大使男爵克大臣被害一事,中國應派醇親王載灃為頭等專使大臣赴德國皇帝前表達惋惜之意。 第一款第二條:在德國大使遇害之處樹立牌坊,牌坊應足滿街衢,和克大臣品位相配,上面書寫大清國皇帝惋惜兇事之旨,并配以拉丁、德、漢各文翻譯。 第二款第一條,懲辦傷害諸國國家和人民之禍首諸臣。 端郡王載漪、輔國公載瀾,定斬監候之罪,應清朝求情免其一死,改發配新疆,永遠監禁,永不減免; 莊親王載勛、都察院左都御史英年、刑部尚書趙舒翹,賜令自盡。 山西巡撫毓賢、禮部尚書啟秀、刑部左侍郎徐承煜,斬首。 列強總共列出了174人的禍首名單,涉及到了幾乎所有反洋的文武高級官員,都是平時跺跺腳全國都要震一震的超級大官,只要平時有反洋的思想和言論,被洋人“風聞”,就要被懲治。 在這場懲治禍首的風波中,慈禧一口氣殺了自己120多個大臣,主戰派全部屠戮一空,其余也幾乎都是流放、監禁、革職的罪名。 而曾經因反對開戰被處死的主和派官員,則要官復原職,以示昭雪。 所有對“禍首”的行刑,都是在外國軍隊的監督下執行的。 第二款第二條,凡有外國人被殺害的城市,停止文武科考五年。
第三款,因日本使館的書記員生杉山彬被害,大清皇帝應派戶部侍郎那桐為專使大臣赴日本皇帝前表達惋惜之意。 第四款,對于被挖掘的外國人墳墓,清政府應在原處建立滌垢雪侮之碑,其碑由各該國使館督建,并由清政府支付費用,京師一帶,每處墓碑一萬兩,外省,每處墓碑五千兩。 第五款,大清國降旨規定,不準將軍火或制造軍火的器具原料運入中國境內,禁令持續兩年,如到期各國認為仍應續禁,清皇應降旨延續禁令。 第六款,大清國應賠償諸國海關銀四萬萬五千兩,年息4里,分39年還清。 第七款, 劃定各國使館區,大清國同意將使館區作為各國專用,由使館獨自管理并派兵防守,中國人不得在界內居住。 第八款,大清國將大沽炮臺和京師與各至海通道之間設立的防守炮臺,一律拆除。(解除所有阻礙外國軍艦的武裝) 第九款,在京師周邊的關鍵地點,如天津、塘沽、唐山、昌黎、秦皇島、山海關等處,清政府允許外國長久駐兵。(隨時可以進京抓大清皇帝) 第十款,清政府應立法,永遠禁止軍民加入仇視外國的團體。如發生傷害洋人之事,犯事者皆斬,當地官員即行革職,永不敘用,當地城市暫停文武科考,相關諭旨應逐次張貼至中國所有城市。(敢傷任意洋人,則全城連坐) 第十一款,修改各國通商行船條約,設河道局,由外國代中國保護各國通商之利益,河道局每年所需費用46萬兩,由中國支付一半。 第十二款,修改各國公使的覲見禮節,外國使者覲見,皇帝必親遣黃袢如親王所乘之綠轎到館,將使臣迎入大內,禮成后原路送回,同時應以兵隊護送。 使臣應從紫禁城中門進入,所遞國書,大清皇帝必須親手接收。 這就是辛丑條約的十二條款,另有19個附件,對這十二條款的細節進行了詳細約定。 四萬萬五千萬兩賠款,是辛丑條約的最重要部分,但并不是全部。 這份條約,可謂是徹底打斷了中國的每一根骨頭。 除了給清政府留了口氣,維護了領土的完整,其他什么都沒留,徹底成為了洋人的朝廷。 黃毛綠眼的洋鬼子,從這一刻起,徹底成為了金發碧眼的洋大人。 但李鴻章能做的,也就這樣了,他也只能這樣。 20年后的巴黎和會上,中國作為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戰勝國參會,中國大使顧維鈞百般騰挪,舌燦蓮花,依然逃不過被宰割的命運。 何況當時李鴻章接盤的,是一個徹底戰敗的局面。 根據正史記載,在和十一國大使談判期間,時任兩江總督的張之洞,天天給李鴻章發電報,動輒洋洋灑灑上千字,聲稱拳亂根本不存在,洋人沒有損失,而且打爛了北京是洋人大大的不對,洋人亦知禮義廉恥,所以只需要據理力爭,洋人就會對中國賠禮道歉。 對此,李鴻章回電的原文是: 張之洞每天花兩百兩銀子發這種廢話有沒有什么意義呢?
有意義的,張之洞并不傻。 因為這些電報,當時的國人只罵李鴻章是賣國賊,但并不罵張之洞。 1901年9月17日,賣國條約《辛丑條約》成,簽字人李鴻章,12條款登報后,全國罵聲一片。 1901年11月7日,勞累過度的李鴻章,在北京城吐血而亡。 死前一個小時,俄國公使還在他的病床前,催促他立即在俄占中國東北的條約上簽字畫押。 史書記載: 李鴻章臨死前幾天,上奏朝廷: 當李鴻章去世的消息傳到慈禧那里時,還在回京路上的慈禧,眼淚當場就流了下來,說: 毛主席對李鴻章的評價是: 船雖大,攤到了清朝這,也只能擱淺。 李鴻章再有能力,生在了最黑暗最腐朽的晚清末期,以一己之力,他真的做不了什么。 換別人當這個外交官,談出來的條款,會遠不如李鴻章。 120年后,中國又開始談判了,和世界的第一強國美國進行談判。 在談判一開始,美國大使就對中國進行了大量的攻擊和無理指責。 為什么美國可以指責中國但中國不能指責美國?美國這么做不覺得很無理么? 美國大使說了,他不覺得這么做無理,因為“基于規則的秩序的替代選擇是一個強權即真理、贏者通吃的世界”。 簡單翻譯一下,就是我比你強,我是贏家,所以我的話就是規則,因此我可以無理指責你,但你不能,這沒什么不對。
贏家說什么都是對的,這確實符合物競天擇的規則。 但問題的關鍵是,美國你沒贏啊,自己幾斤幾兩你心里不清楚么? 中國的大使當場就懟了回去,原話是:“你們沒有資格在中國的面前說,你們從實力的地位出發同中國談話。” 為什么中國的大使敢在談判桌上和世界第一強國這么說話? 為什么李鴻章不敢? 因為李鴻章知道自己這么說了沒有用,爭這種面子只會給清朝帶來禍患。 而今天的中國大使,認為自己可以這么說話,因為中國已經具備了足夠的國力來支撐他說這句話。 反而是美國,戰場上打不贏中國,貿易戰打不贏中國,談判桌上放這種狠話有什么意義呢?
徒增笑柄。 電報每字兩角四分太貴,美國大使無事勿再多言。
來源公眾號:遠方青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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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亂命也,粵不奉召”


“何須依據,各國都認為此數最合適。中國向來自大,號稱是泱泱大國,人口有四萬萬五千萬,一人一口唾沫,就可以把洋人淹沒,一人一兩賠款,就是讓你們明白,人多不等于國強,如果愚昧不開化,人多反而易肇禍。”
“大局攸關,款議可成不可敗,兩害取輕”。


“電報每字兩角四分太貴,無事勿再多言”
“聞薨之前一點鐘,俄使尚來催促畫押”
臣等伏查近數十年內,每有一次構釁,必多一次吃虧。上年事變之來尤為倉促,創深痛巨,薄海驚心。今議和已成,大局稍定,仍希朝廷堅持定見,外修和好,內圖富強,或可漸有轉機。
“大局未定,倘有不測,再也沒有人分擔了。”
“舟大而水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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