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不吃我買的8塊錢的火燒,嫌肉少”,你的父母也會嫌你窮也會嫌你沒本事!
文|公子逸
在我老家,驢肉火燒,這種食物是很常見的食物。
到了有集市的時候,家里有老人孩子的,都會給老人和孩子買上幾個。
我家里的一個親戚,極度偏心眼。
她有兩個女兒,小女兒過得好,大女兒過得不好。對于小女兒,每次集市上什么都不給她買,她也喜歡人家。人家不給她買,她給人家買,哄著人家吃,她都高興。
可對于過得不好的大女兒,人家給她買最好的那種火燒,她都看不上,嫌肉少。
你永遠不要低估了父母的這種偏心和捧高踩低的程度,因為有時候真的會讓你瞠目結舌。
有一次,大女兒給她買的8塊錢的驢肉的,小女兒怕花錢買的2塊錢燜子的。結果,她愣是吃小女兒買的,不吃大女兒買的,還說:“肉這么少,是8塊錢的嗎?這是好肉嗎?我都不放心吃。”
還有一次,大女兒又是買的8塊錢的,為了怕肉少,還特意跟攤主吵了好幾句。結果,我這個親戚,全都給小女兒吃了,還說:“你給我買了,就是我的。我就愿意叫我家小妮吃,她吃了,比我吃了,我還高興。”
她兩個女兒小時候,她并沒有這么偏心眼。
她兩個女兒小的時候,她也并沒有這么偏心。
小女兒,學習不好,沒上大學。大女兒學習好,還上了大學。
她當時也是對大女兒引以為傲的。
她小女兒因為沒上學,結婚很早,相親的對象也是她相中的。因為就在同村,她跟小女兒的來往一直很密切。
她本來盼著大女兒上大學有出息,結果她大女兒畢業后,一直找不到合適的工作,在外邊打工的時候,還領回來了一個沒上過大學的男人,非要結婚。
她死活不同意,因為這個男人無父無母,別說房車了,連彩禮都沒有。
可大女兒非要嫁,她沒辦法,就跟大女兒成了仇人。
她覺得:“我供你上大學,是為了讓你給家里爭光的,不是讓你找個男人回來丟人的。”
她大女兒就這樣跟男人租房子結了婚,兩個人過得十分貧寒。
她覺得小女兒有錢,能指望上。大女兒沒錢,指望不上。
她小女兒的老公是做小生意的。
雖然也算不上多富裕,但是她小女兒結婚的時候,男方家里出了房子,出了車,還出了彩禮。并且因為小女兒有婆家,也就算了有依仗,用她的話說:“有爹媽和沒爹媽能一樣嗎?小妮就算什么都不干,她的孩子也有兩套房子可以繼承。家里又有門面,不愁吃穿。我以后要是有什么,小妮也有能力拿出錢來。”
而對于大女兒,自從大女兒回來后,她就全都是不滿,張口就罵的那種:“老大她傻,嫁漢嫁漢,穿衣吃飯。那個男人什么都沒有,她還要嫁。他們以后有了孩子,要養孩子,連個房子都沒有。她以后別說養我,別惦記我這點東西就算好了。”
有人說她,當媽的,孩子過得不好了,不想著幫襯。孩子過得不好了,你還嫌棄。
她理直氣壯地說:“我養孩子圖個什么?我供她吃,供她穿,供她上學。她當女兒的,給我帶來過一點好處不?”
她給女兒們要“好處”,是錯嗎?
也沒錯。
我們經常會說,我們養孩子不是為了養老,而是為了讓他去看看這個世界。
可等到我們老了,孩子就是對我們有養老的義務的。而我們很大程度上也是需要兒女養老的。
關鍵的是,這份養老,是出于義務,還是出于父母子女之間的情分。
她辛苦把兩個女兒養大,想要自己老了,兩個女兒有能力照顧自己這并沒有什么錯。但是這份要求,該出于,她愛過自己的孩子,而她的孩子也愛她,愿意給她養老。
而非,把養孩子,直接上升為就是為了養老。
她能給我養老,我就愛她。
她不能給我養老,我就不愛她了。
一旦父母子女之間的關系,只剩下了這種“權利義務”關系,而不再談感情,那么這情分就會淡薄。
你的父母,也會嫌你窮,是現實。
其實,我這個親戚這種根據窮富,根據以后誰能給自己養老來區別對待孩子的例子并不少見。
我爸年輕的時候,很不受我爺爺待見。原因是我爸爸,太招搖,沒個踏實勁。我爸媽剛結婚的時候,也特別窮,我爺爺就特別看不上我爸,時常要罵幾句。
后來,我爸漸漸有錢了,經常買東西孝敬我爺爺,我爺爺對待我爸爸的態度就明顯好了很多。
等到我爺爺去世的時候,因為我爸出了更多的錢,承擔了更多的義務,我爺爺對誰都不滿,唯一對我爸滿意。
我爺爺從心里就喜歡我爸爸嗎?
并不是。
可是,我爺爺喜歡更優秀,更有本事的孩子。
而這就是現實。
大多數家長,都喜歡更優秀,更有本事,能給自己帶來更多好處的孩子。
勸那些“勢利”的父母。
其實,有錢的孩子就一定孝順父母嗎?
未必。
就像我親戚家的小女兒,到了父母家里,從來都是不干活的。人家話說的很好,但是父母一般有什么事,人家能躲就躲。而她的婆家,對自己的親家也并不滿意。
她想要指望自己的小女兒,她小女兒的公婆也想指望兒子,都想指望人家,人家就會覺得壓力大。因為壓力大,就會想要得到更多的東西,如果覺得自己得不到了,那就會有所推托。
就目前來看,小女兒并沒有大女兒孝順,她更多的是想要從父母這里得到。她覺得父母要指望她,于是想要得到更多。可對于父母的養老,她卻覺得又不是她自己。
而大女兒一般到了父母家里,就會洗衣做飯,幫助老人干活。大女兒的想法是,父母供自己上學了,自己辜負了父母的期望,婚事上又讓父母不痛快,于是加倍想要對父母好,于是對父母格外孝敬。
即使她媽已經如此嫌貧愛富了,但是,她依舊覺得是自己辜負了父母的期望。
大女兒就真的會窮一輩子嗎?
你到老了,就真的能指望上小女兒,指望不上大女兒嗎?未必。
勸“過得窮”的兒女,要上進。
我們想要讓別人看得起,就要有讓別人看得起的資本。即使是你的父母,他們也不會始終無條件地愛你。
其實,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靠的從來不僅僅是親情,還有日常的往來和相處。
作為子女,我們好好奮斗的意義,從某種程度而言,有一部分的原因就是為了讓父母老有所依。
父母指望不指望我們,是他們的想法。
而我們讓自己有贍養他們的能力,則是我們的想法。
最怕這一生庸碌無為,還聊以自慰平淡是真。
我很佩服那種,父母生病后,一下子能拿出很多錢,給父母治病的那種子女。那何嘗不是一種最實際的孝敬。
而如果等父母老了,病了,我們徒有孝心,卻沒有能力,何嘗不是一種遺憾呢?
所以,努力上進,好好奮斗,為了自己,也為了父母。
別只圖了愛情,別蹉跎了時光,別讓父母對她的養老沒有安全感,也別讓自己因為能力不及,有所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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