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湖北前14天內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員 均需申報個人信息
作者 :最新熱點 2020-03-25 17:55:14 審稿人 : admin 圍觀 : 次 評論
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
為做好我省防范境外疫情輸入工作,現就境外來鄂人員信息申報有關規定通告如下:
1、凡來鄂前14天內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員,均需主動申報個人相關信息。
2、計劃近期從境外來鄂人員,由本人或其親屬至少于入境前2天,向所在單位、目的地社區(村)申報,申報內容包括擬入境日期、航班號、入境口岸旅居史、健康狀況、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聯系方式等信息。
3、境外來鄂人員抵達湖北后,根據機場、車站和高速入口等處提示,主動登記相關信息。
4、對拒不申報、刻意隱瞞信息,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傳播,危害公共安全的,要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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