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頭條:人社部:企業將自主選擇職業技能評價方式,優選人才兌現相應待遇
人社部定于2020年1月1
4日(周二)10:00召開2019年第四季度新聞發布會,就業促進司、職業能力建設司、養老保險司、勞動保障監察局、信息中心負責人回答記者提問。中國網現場直播,以下為文字實錄: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廣記者:2019年12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分步取消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推行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請問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取消后,對技能人才評價工作會不會有什么影響?謝謝。
張立新:謝謝你的提問。職業資格制度是評價人才的一項重要制度,也是國際通行做法。我國自1994年建立職業資格制度,20多年來,這項制度的推行對提高勞動者素質、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隨著職業資
格改革深入推進,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大幅減少,作為技能人才評價的主要方式,職業資格評價已難以滿足企業和勞動者需要,這就要求進一步繼續深化改革,加快建立新的技能評價制度,彌補評價載體缺失問題。為此,經反復研究,廣泛征求有關部門、地方和勞動者意見,并經國務院同意,決定從今年1月起,除與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關的職業(工種)依法調整為準入類職業資格外,用一年時間分步有序將其他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全部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不再由政府認定發證。同時,全面推行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制定發布國家職業標準或評價規范,由用人單位或相關社會組織按標準依規范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并頒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也就是將技能人員水平評價由政府評價改為實行社會化等級認定,接受市場和社會認可和檢驗,這是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形成以市場為導向的技能人才培養使用機制的“一場革命”。在這里,需要強調的是,取消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資格,不是取消職業和職業標準,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評價,而是由過去的職業資格評價改為社會化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這是技能人才評價制度的改革,是放權給用人主體和社會,改變了評價發證主體和管理服務方式,將為技能人才評價工作拓展更大空間,為廣大技能人才提供更多的評價機會。
下一步,我們將按照“誰用人、誰評價、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建立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具體做法是:由企業等用人單位和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兩類評價主體,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我們將以企業為主陣地,大力推進企業技能人才自主評價工作。企業是用人的主體,企業需要什么人,怎么去培養、評價人,企業最清楚。因此,把評價權交給企業,由企業根據生產實際確定評價的職業(工種)范圍,依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行業企業評價規范或企業在生產實踐中應用的最新技術規范,自主選擇評價方式方法,把企業認可的技能人才選評出來,并兌現相應待遇。
此外,我們還將面向社會公開遴選社會培訓評價組織,為社會人員、不具備自主評價條件的中小微企業職工提供技能評價服務。政府部門主要做好職業和職業標準開發、對評價主體進行監管和服務等工作。政府與市場共同推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切實發揮評價指揮棒作用,為技能人才就業創業、成長成才提供廣闊天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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