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管好用好人民群眾的"救命錢"?醫保專家解讀
醫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和“救命錢”。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全方位的監管制度體系改革任務。
截至2019年底,我國基本醫保基金累計結存達27697億元。如何管好、用好這一巨量資金?全方位的監管格局如何構建?醫保專家對此作出解讀。
新任務:構建全領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機制
“掛床”、小病大治、過度檢查用藥、套高收費……國家醫療保障局近日曝光一批典型騙保案例。值得注意的是,這五起案例均為定點醫療機構,顯示出小團體“抱團”侵蝕公共利益的違法特征。
“此前主要依據醫療機構提供的醫保費用清單進行支出型監管,基金監管工作存在局限。”復旦大學城市發展研究院院長梁鴻說,指導意見提出“構建全領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機制”,這將是一種銜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監管環節的新型監管機制。
具體而言,指導意見提出建立由醫療保障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基金監管工作機制,統籌協調基金監管重大行動、重大案件查處等工作;建立和完善部門間相互配合、協同監管的綜合監管制度,推行網格化管理等。
這意味著,醫保基金監管將由單方監管向多方協同監管轉變。梁鴻說,改革需進一步明確醫保、衛生健康、市場監管、藥監、公安等相關部門的監管職能職責,避免職能交叉缺失,確保履職盡責,尤其是完善行刑銜接工作機制,以提高懲罰力度,增加監管威懾力。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鄭功成建議,應當盡快制定醫療保障基本法和醫保基金監管法規,真正做到以法定制、依法監管,以此進一步明確醫保基金監管的行政體制、部門聯動機制、監管程序、法定手段、申訴途徑,以及司法介入、社會監督等,為全面推進醫保基金監管工作提供具體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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