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2名大四學生因作弊開除學籍 考試前已獲得互聯(lián)網公司offer 浙江大學給予強奸犯留校察看處分引爭議
近日,哈工大威海校區(qū)一份處分決定引起網友熱議。文件稱,該校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大四學生楊某,在兩門考試中找黃某某替考,兩人因考試作弊被開除學籍。網傳楊某考試前已獲得某互聯(lián)網公司offer,在深圳實習。網友感嘆:“處罰是不是太重了?”7月20日,該學院告訴記者 ,此事學院是根據學校文件執(zhí)行,文件已交給學生本人。
浙江大學給予強奸犯留校察看處分引爭議
7月20日晚間,來自浙江大學黨委學生工作部、本科生院學生工作處網站的一份文件在社交網絡上引起軒然大波。
浙江大學黨委學生工作部官網7月17日公布了一則《浙江大學關于給予努××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努××,2016級學生。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判決該生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見(2020)浙0106刑初140號刑事判決書)。根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浙大發(fā)本〔2017〕119號)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給予努××留校察看處分,期限12個月,自處分決定作出之日起計算,到期可以申請解除。
浙江大學在上述決定中表示:該生對本處分決定如有異議,可在收到處分決定書后10日內,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而在社交網絡上還流傳著其它相關的截圖稱,努XX系學生干部,其所在學院考慮其系初犯,且有強烈的悔恨意識,來自民族貧困地區(qū),且是今年的畢業(yè)生,“從教育挽救民族學生的角度出發(fā),提前學校酌情從輕對該生的違紀處分”。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






